极品人生

标题: 莫言诺奖:吻合西方想像的中国农民文学 [打印本页]

作者: Jwang    时间: 2012-12-8 13:20
标题: 莫言诺奖:吻合西方想像的中国农民文学
本帖最后由 Jwang 于 2012-12-8 13:22 编辑

李劼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稿 2012年12月08日

一九四九年以后的中国农民文学,依次走过四种形态:从高玉宝的伪造行骗,到浩然以高大全形象推出的假大空;从二月河历史小说的皇帝图腾,到莫言小说裸露癖式的夸张。上述四种农民文学形态所共同具有的叙事基因,是农民的狡猾;并且越是装得憨厚,越狡猾。

自《丰乳肥臀》以降,莫言小说被一种下意识的屁股意像所左右。这种屁股意像具有三层涵义。

其一,写实性的意像造型。诸如《丰乳肥臀》里聚焦于下半身的叙事方式,《檀香刑》里津津乐道于从肛门开始的中国式酷刑,《生死疲劳》里对繁衍后代生育能力强劲的女性骨盆的赞美,《蛙》里的叙述者所强调的,对身体器官的看重,等等。倘若说,这种写实意义上的屁股意像,在莫言早期小说还仅仅是对食物(如《透明的红萝卜》)或者对酒精(如《红高粱》)的敏感,那么到了莫言后来的上述代表作里,大都被诉诸对身体器官、尤其是下半身器官的热衷。

其二,隐喻性的象征意味。屁股意像是莫言小说所热衷的食欲、性欲、传种接代欲等等欲望的主体象征。童年时代有关贫穷和饥饿的记忆,杂乱无章地折射在莫言的小说叙事里,转化为生存的渴求,欲望的嚣张。小说叙事的隐喻结构,通常是存在的、精神的、具有形而上特征的。但莫言小说里的屁股意像所提供的隐喻,却毫不讳言地指向生存的焦虑,物质的匮乏,动物性甚至生物性的挣扎。因此,以屁股为主体的身体器官,既成了莫言小说的主要叙事对象,也成了莫言小说的基本故事内容。这种意像的隐喻特征在于:既没有精神内涵,也了无头脑之于诸如存在、自由、人性、人格之类生命意义的思考。类似陀思妥也夫斯基小说里那种灵魂的挣扎被全然付阙。换句话说,莫言小说的屁股意像,几乎就是一个对人物内心世界和人类精神探求绝对无知的同义词。屁股意像所提供的隐喻,说穿了,不过是充满了动物性冲动的一声声低吼:要吃,要繁衍,要苟活,要好死不如赖活,哪怕变成牲畜,也要赖活于世,也要让身体的器官保持不停的生存性运作。

其三,策略性的叙事心理。以屁股意像为轴心的莫言小说,骨子里是改头换面的下半身叙事。比起大胆卖弄风情的下半身写作,莫言的下半身叙事不敢露阳,仅止于露腚。祼露阳具的叙事聚焦于性,祼露屁股的叙事热衷于性的背面,诸如生育、繁衍、求生、苟活。莫言显然没有D·H劳伦斯那样的胆量,也没有渡边淳一在《失乐园》里的细腻精致,大岛渚在《感官王国》里的雄健深刻。因为以性为对象的叙事,欲望的蓬勃只是表面的叙事动因,内在的深层结构必须具备诸如洞察人性、透视两性战争之类的哲学素养。莫言不具备这样的素养,只能将欲望交付生殖器背后的臀部解决。这是莫言下半身叙事的一重策略:因为性叙事的天然阳萎,导致转向以屁股作代偿。这样的叙事策略,与其说是怯懦,不如说是油滑。

莫言下半身叙事的另一重策略,是不敢从人性的角度直面农村社会的芸芸众生,从而改为以假装关心生育、繁衍为主旨的器官咏叹,或者说,屁股叙事。同样是以农民为叙事对象,当年萧红的《生死场》由于从人性视角洞察并切入,因此有了力透纸背的深刻。但莫言不敢如此讲说他的农民故事。因为人性视角实在太犀利,尤其剖析四九年以后的中国历史,有如一把手术刀。不要说文学叙事,即便是极其朴素的调查报告,都足以让人触目惊心。遗憾的是,莫言在童年留下的极其贫困的生存记忆,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再因为小说写作而像许多受批判对象一样被扔到夹边沟挨风沙,体验濒临饿死冻死的惨痛人生。于是,莫言在小说里耍了滑头,把理当诉诸手术刀的诸多历史细节,悄悄地改作脱裤子取乐。一会儿脱自己的裤子,表示并不想性交,只是想放个响屁;一会儿偷偷地扒下主子的裤子,示意观众看一眼那个白花花的肥臀,然后在被主子发现之前,又赶紧替主子把裤子拉上;告诉主子,没事,没事,只是给大家找个乐子而已。莫言这种下半身叙事,了无焦大式的义仆相,充满黄天霸式的恶奴样。他日要是主子倒霉了,第一个跳起来暴打主子的,没准就是这样的恶奴。但在主子当红的年代,哪怕借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露出造反有理的暴民相,而保持听话服从的顺民状。最多只是假装祼露一下屁股罢了。这与其说是油滑,不如说是怯懦。

同时具有怯懦和油滑这双重特征的莫言小说屁股叙事,其审美趣味并不在于屁股的黑白美丑,也不在于屁股的上半身是《丰乳肥臀》里的国军、共军还是《檀香刑》里的义和团,甚至不在于屁股主人是尚在《生死疲劳》中作人畜轮回,还是正在《蛙》里被计划生育,而是在于这意像所透出的,乃是一个幼时吃过煤渣的农家苦孩子如何从求生的欲望中,点爆粗俗、野蛮、残酷而又可怜可笑的众生相。那样的众生相,就作者而言其实是相当随意的、不无任性的,或者说是为莫言的叙事策略所特有的;就读者而言,却具有似是而非和滑稽可笑的双重阅读效应。因为莫言小说的屁股意像,大都是以漫画的笔调勾勒出来的。其叙事语言与叙事对象一样粗鄙。

在莫言以《透明的红萝卜》为代表的早期中篇里,其漫画式的笔调还不无稚童般的奇思异想。但在莫言后来写的那些长篇小说里,漫画式的笔调却被诉诸不时探头探脑的那些鬼鬼祟祟的欲望。这两者之间的转折,便是那部拍成电影而轰动一时的《红高粱》。

《红高粱》是莫言小说从稚童般的想像转入通常为成年人所擅长的历史批判的最初尝试。在想像中打转,仅止有趣而已;虽然新奇,却并无力度可言。但历史批判却能给莫言带来长大了的骄傲和自豪。但莫言随即发现,历史批判犹如玩火,一不小心说不定会把身家性命都赔进去。有心叛逆,无胆玩命。即便是高粱地里的性交,也只能玩到露背露腚的地步而不敢再越雷池一步。更不用说那场战争,天然有着抗日爱国的底线。哪怕让奶奶自我爆炸,也不能不抗日。比起以前的抗日文学,莫言的《红高粱》只是小心翼翼地跨出了一步:抗日主角不再是八路军、新四军,而是没有什么组织背景的他奶奶他爷爷。这种叙事动机的秘密在于:组织是惹不起的,但似乎可以躲得起。

以躲避组织的是是非非为前提,莫言有了《丰乳肥臀》的成果。国军、共军都是军,虽然立场模糊,却又无意间符合了统战的需要。神圣的战争变得朴素了许多,而充满欲望的叙事,又冲淡了历史的严肃性。小说的语言虽然相当粗糙,但阅读效果却多多少少有了娱乐性。这样的小说让汉语并非母语的汉学家阅读,又会产生另一种意想不到的阅读效果:有点像肖洛霍夫笔下的《静静的顿河》。惟有极少数还算懂点文学的汉学家,从中看出莫言不擅长篇小说叙事,总是虎头蛇尾。事实上,籍漫画笔调写到哪里算哪里的莫言,从来没有弄懂过长篇小说是什么样的结构艺术,一如他对结构性很强的西方交响乐和协奏曲有可能不甚了了。俗话说,文章的要诀在于,凤头猪肚豹尾巴;而莫言的长篇小说却总是,猪头猪肚兔尾巴。当然,《丰乳肥臀》的兔子尾巴还缘自作者本人对改革开放后崛起的商业文明,茫然无知。

似乎《丰乳肥臀》既让莫言尝到了成功的甜头,又让莫言吃到了险遭批判的苦头,于是,就有了吸取教训的那部《檀香刑》。百分之一百的主旋律。以歌颂义和团为基调,掺杂了旨在渲染恐怖的酷刑。很难说莫言绘声绘色地描绘那种从屁股里开始的中国式酷刑,究竟是在有意识地吓唬别人提醒别人,还是下意识地吓唬自己提醒自己;但可以肯定的是,《檀香刑》显然有了莫言小说以前少有的真理在手正义在胸的理直气壮。《红高粱》或者《丰乳肥臀》里的搞笑,变成了因为酷刑营造的恐怖以及随之而来的严肃。倘若说搞笑是莫言小说叙事的本性,那么严肃却将热衷于屁股叙事的莫言反过来被屁股里的酷刑弄得不无变态。读者弄不清楚莫言小说里的爷爷奶奶究竟是从《红高粱》里走上檀香刑的刑场的,还是从《檀香刑》里走进高粱地里的。能够明确的惟有从高粱地里露出的屁股,或者从屁股里开始的酷刑。

于是,《生死疲劳》中的人畜轮回,开始了。两性之间的林林总总,被通通归结成生育和繁衍的周而复始。然后再从那样的繁衍里抽出接生的形象,敷衍出又一部以《蛙》命名的长篇小说。两性间的复杂性,诸如平等不平等,相爱不相爱,被成功省略。两性背后的简单性,诸如生育不生育,繁衍不繁衍,被一再放大;只是被计划生育给不大不小的耽搁了一下,但并没有耽搁到有误传种接代的地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必须恪守。这种格调像极了《春晚》上红极一时的赵本山节目。可以说很聪明,也可以说很狡猾;可以说很无奈,也可以说很无赖。

领教过赵本山节目的中国读者,大都能读明白莫言小说里的名堂经。但要说到海外的汉学家,却只能另当别论了。中国历史上有过一个不懂英语的英语文学翻译家,把英语小说翻译得美伦美奂。无独有偶,美国也有个对汉语阅读一知半解的中国当代文学翻译者,能够把再破烂的中国小说翻造得流利光鲜。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东亚系教授,葛浩文。此公可谓英译界的夏洛克。特点是一流的商人头脑,二流的英译水平,三流的汉语阅读。此公知道什么样的中国故事可以叫卖。虽然汉语水平并不出众,但只消知道小说叙述的故事梗概,就能制作出一部像模像样的英译中国小说。至于原作本身的叙事意味和语言特征,在葛浩文的译作里是全部省略的。倘若上乘的中国文学作品落到此公手里,无疑是场灾难。但要是把一个让西方人听得进去的故事交付给他,不管小说艺术小说语言如何粗糙,都能被重新编造得煞有介事。莫言的幸运,其实就是这么开始降临的。至于大江健三郞之于莫言的极力推崇,与其说是慧眼独具,不如说是彼此半斤八两。

莫言小说的获得诺奖,与赛珍珠的《大地》享有如此殊荣,可谓异曲同工:全都是西方人心目中的中国主义的胜利,倘若可以借用东方主义一词的话。西方人阅读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或许会读得莫名其妙:这像是剑桥大学的景观么?因为他们根本不在意也不在乎徐志摩作品中的诗意。剑桥学府,理当由他们说了算,哪有屈从一个中国诗人的道理?但他们阅读葛浩文翻译的莫言小说,却会读得津津有味。这并非因为莫言小说有多少艺术魅力,而是因为莫言笔下的中国人和中国农村中国社会,吻合他们心目中的想像,或者说符合他们意识和下意识里的中国主义。对于西方的汉学家来说,莫言小说里的屁股意像,好看不好看并不重要,关键在于,究竟中国不中国?比如野蛮不野蛮?愚昧不愚昧?落后不落后?那个屁股意像只要被汉学家们认定是中国的,不管很中国还是有点中国,汉学家都会认同,都能接受,都具备获奖条件。就此而言,莫言获得诺奖,乃是莫言小说那个野蛮、愚昧、落后的中国屁股意像与汉学家心目中的中国主义之间的一拍即合。

当然了,如此论说,并非意在异议诺奖,贬低获奖者。正如中译西方名著也会有拔高或降低原作之嫌,西方汉学家的西译中国文学落差,是可以原谅的,并非故意羞辱中国文学。无法指望诺奖评委能够读懂《红楼梦》那样的中国文学。退而求其次,人家能把诺奖发给莫言,而不是赐给前面三种农民文学,也算得有眼光了。中国民众开心一下,未尝不可。此文只不过想指出,即便人家有那眼光,中国文学也不必以汉学家的好恶为转移,更不必以诺奖评委的中国主义趣味为标准。上乘的文学作品,从来不以任何奖项为荣;相反,包括诺奖在内的任何文学奖都以能够荣获上乘文学的加冕为幸事。文学叙事艺术的审美、自由和骄傲,理当根植于读者的内心共鸣。这世上难道还有比内心共鸣更高的奖项么?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写于哈德逊河畔
李劼,当代思想文化学者,作家,文艺评论家,现居纽约。迄今出版十部论著,包括五卷本《李劼思想文化文集》,《美国阅读》、《百年风雨》等;九部长篇小说,包括三部历史小说以及《丽娃河》、《上海往事》、《星河流转》等。

作者: ssjj    时间: 2012-12-8 21:07
这颗葡萄够酸
作者: liao    时间: 2012-12-8 21:19

看了演讲全文,内容不说。长,把咱们的文风展示了。



作者: liao    时间: 2012-12-8 21:33
本帖最后由 liao 于 2012-12-8 21:42 编辑


对照《百年孤独》作者,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演讲,看看内容如何。


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的孤独

    随麦哲伦一道进行首次环球航行的佛罗伦萨水手安东尼奥·皮加菲塔,途经南美时如实记下的所见所闻,竟好似一部奇思妙想的历险记。他说他见过肚脐长在背上的猪,雌鸟伏在雄鸟背上孵蛋的无爪鸟,以及形似鹈鹕、勺形喙的无舌鸟,他说他见过骡头、骡耳、骆驼身、鹿脚、马嘶的怪物。还说曾给在巴塔哥尼亚遇上的第一个土著照镜子,那个大个子土著一激灵,被镜子里的自己吓得魂飞魄散。

    在这本篇幅不长、引人入胜的小书里,甚至已能窥见现代小说的萌芽,但它还远非当年最令人瞠目的史料。西印度群岛的史学家们留下了更惊人的书山文海。令人垂涎的黄金国,本是虚构的产物,却长年出现在不少地图上,位置形状随绘图员的臆想千差万别。为了寻找青春永驻泉,传奇人物阿尔瓦尔·努涅斯·卡维萨·德巴卡耗时八年勘察墨西哥北部,远征队员痴念成疯,同类相食,六百人去,五人生还。还有很多其他的不解之谜,如一万一千头各驮一百磅黄金的骡子,从库斯科出发去赎还印加国王阿塔瓦尔帕,可一头也没到达目的地。后来,殖民地时期,卡培赫纳出售过一批在冲积土上饲养的母鸡,鸡胗里发现了金粒。我们那些开国者的黄金热,直到不久前还阴魂不散。上世纪,有个德国代表团研究在巴拿马地峡建造跨洋铁路的可能性,下结论说这地方铁少,要建,就得用金。

    我们摆脱了西班牙人的统治,却没有摆脱疯狂。安东尼奥·洛佩斯·德圣安纳将军三任墨西哥独裁者,曾为自己在“糕点战争”中失去的右腿举办隆重的葬礼;加西亚·莫雷诺将军如专制君主般统治了厄瓜多尔十八年,死后身着戎装,胸前挂满勋章,端坐在总统宝座上供人吊唁。马克西米利亚诺·埃尔南德斯·马丁内斯将军,萨尔瓦多的暴君,神智学者,曾惨无人道地一次性屠杀了三万农民,还发明了检验食物是否有毒的钟摆,下令用红纸罩住路灯,以防猩红热;特古西加尔巴中心广场上的弗朗西斯科·莫拉桑将军像,其实根本是奈伊将军像,是从旧贷市场淘来的二手货。

    十一年前,当代著名诗人、智利的巴勃罗·聂鲁达曾用诗歌辉耀此地。那之后,拉丁美洲亦真亦幻的新闻如潮水般涌入了心地善良抑或居心不良的欧洲人的视野。在那片广袤的土地上,有胡思乱想的男人,有载入史册的女人,永不妥协的精神铸就了一段段传奇。而生活在其中的我们,从未享过片刻安宁。一位普罗米修斯式的总统曾困守在火光熊熊的总统府,孤身抵挡一支军队,直到战死;另一位高尚的总统与一名重塑民众尊严、推行民主制度的军人死于两起至今原因不明的可疑空难。

    五次战争、十七次军事政变,还冒出一个恶魔似的独裁者,打着上帝的旗号率先开展了拉丁美洲当代的种族文化灭绝。与此同时,两千万拉美儿童不满两岁夭折,超过一九七○年以来欧洲出生的人口总数。镇压与迫害造成的失踪人口近十二万,好比乌普萨拉全城市民不知去向。难以计数的孕妇被捕后,在阿根廷监狱分娩,婴儿被军政府秘密送养或送进孤儿院,至今下落不明。为了让此类事情不再发生,约二十万拉美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其中有十多万丧身于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危地马拉这三个中美洲恣意妄为的小国。若以相同比例换算至美国,相当于四年内横死一百六十万人。

    智利本是好客之国,居然也有百分之十的人口——一百万人亡命天涯。乌拉圭是个两百五十万人口的小国,在拉美国家中文明程度最高,却也流放了五分之一的人口。自一九七九年起,萨尔瓦多内战几乎每二十分钟就制造一名难民。拉美各国的流亡者与难民,加起来比挪威总人口还多。

    我斗胆认为,是拉丁美洲异乎寻常的现实,而不仅仅是其文学的表现形式,引起了瑞典文学院的极大关注。现实并非纸上之物,它就在我们身边,每天左右无数生死,同时也滋养着永不枯竭、充满了美好与不幸的创作源泉,我这个四处漂泊、思乡心切的哥伦比亚人只是蒙幸运女神的眷顾。现实是如此匪夷所思,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论诗人或乞丐,战士或歹徒,都无需太多想象力,最大的挑战是无法用常规之法使别人相信我们真实的生活。朋友们,这就是我们孤独的症结所在。

    如果连我们自己也被难倒,那么,生活在地球这边、理性至上、沉醉于自身文化的人自然就更无法明白我们了。不难理解他们会坚持用衡量自身的标准来衡量我们,忘记了生活的苦难因人而异。自我追寻的路上荆棘丛生、鲜血淋漓,他们走过,我们在走。用他人的标准解释我们的现实,只会让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越来越拘束,越来越孤独。可敬的欧洲如果想想他们的过去,再来对比我们的现在——记起伦敦花了三百年才建起第一道城墙,又花了三百年才有了一位主教;罗马迷失了两千年,才由一位伊特鲁里亚国王确立其历史地位;如今爱好和平,出产有孔奶酪、精密钟表的瑞士,十六世纪还在以雇佣兵的身份血洗欧洲;即便在文艺复兴顶峰,神圣罗马帝国军队中的一万两千名德国雇佣兵也曾对罗马烧杀抢掠,刺死八千罗马人——也许会更理解我们一些。

    托尼奥·克勒格尔的梦想是将纯洁的北方与热情的南方融为一体,五十三年前,托马斯·曼曾在此地对此大加赞赏。今天,我无意再次扮演这书中人的角色,但我相信,头脑清楚的欧洲人,同样为建设更人道、更公正的伟大国家而奋斗的欧洲人,只要彻底修正看待我们的方式,就能给我们提供更好的帮助。对于梦想在世界民族之林拥有一席之地的人民来说,如果支持仅限于声援,没有落实成合法的行动,我们的孤独感是丝毫不会因之减少的。

    拉丁美洲不情愿、也没有理由成为任人摆布的棋子,此外也不会去幻想西方国家能打心眼儿里支持我们独立、独特的发展计划。航海技术的进步缩短了美洲与欧洲的地理距离,却加大了彼此的文化距离。为什么文学上的独特性可以全盘授受,却对我们独立自主、举步维艰的社会变革疑虑重重、全盘否决呢?为什么认为欧洲发达国家在本国推行的社会公正无法在不同条件下,以不同方式成为拉美国家的奋斗目标?不,历史上众多的战乱与伤痛,源于世世代代的不公和无休止的苦难,而非千里之外的诡计阴谋。可许多的欧洲领导人、思想家偏不信。他们忘了自己也曾年少轻狂、锐意进取,幼稚地认为不听两个超级大国的摆布,只会走投无路。朋友们,瞧,我们有多孤独!面对压迫、掠夺和遗弃,我们的回答是:活下去。无论是洪水、瘟疫、饥荒、灾难,还是连绵不绝、永不停息的战火,都无法战胜生的顽强,生命对死亡的优势。

    如今,这优势还在扩大,而且速度越来越快:世界年净增人口已达七千四百万,相当于纽约人口的七倍。人口大多出生在贫困国家,其中当然包括拉美。与此同时,最繁荣的几个国家却积聚了足够大的破坏力,不仅能将现存总人口毁灭一百次,还能将在这个倒霉星球上在过的所有生物尽数毁灭。

    也是在像今天这样的一个日子,我的导师威廉·福克纳在这里说:“我拒绝接受人类末日。”如果我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三十二年前被他拒绝接受的巨大灾难,如今在人类历史上已首次从科学角度成为可能,我会愧对这个他曾经站过的位置。这令人震惊的现实在人类史上曾经只是个乌托邦式的空想,而我们这些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的寓言创造者有权相信:反转这个趋势,再乌托邦一次,还为时不晚。那将是一种全新的、颠覆性的生活方式;不会连如何死,都掌握在别人手里,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那些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庭,也终于永远地享有了在大地上重生的机会。




作者: liao    时间: 2012-12-8 21:40
本帖最后由 liao 于 2012-12-8 21:48 编辑


莫言:讲故事的人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通过电视或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但是有一个此刻我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扇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的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的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的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了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到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依然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我母亲不识字,但对识字的人十分敬重。我们家生活困难,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但只要我对她提出买书买文具的要求,她总是会满足我。她是个勤劳的人,讨厌懒惰的孩子,但只要是我因为看书耽误了干活,她从来没批评过我。

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一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一盏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把白天从说书人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因为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的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便不再给我排活,默许我去集上听书。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也为了向她炫耀我的记忆力,我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她听。

很快的,我就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地添油加醋,我会投我母亲所好,编造一些情节,有时候甚至改变故事的结局。我的听众也不仅仅是我的母亲,连我的姐姐,我的婶婶,我的奶奶都成为我的听众。我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

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是招人厌烦的,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子里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时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在我身上,却显露出极强的说话能力和极大的说话欲望,这无疑是极大的危险,但我说的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他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我有父母亲的谆谆教导,但我并没有改掉我喜欢说话的天性,这使得我的名字“莫言”,很像对自己的讽刺。

我小学未毕业即辍学,因为年幼体弱,干不了重活,只好到荒草滩上去放牧牛羊。当我牵着牛羊从学校门前路过,看到昔日的同学在校园里打打闹闹,我心中充满悲凉,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孩子,离开群体后的痛苦。

到了荒滩上,我把牛羊放开,让它们自己吃草。蓝天如海,草地一望无际,周围看不到一个人影,没有人的声音,只有鸟儿在天上鸣叫。我感到很孤独,很寂寞,心里空空荡荡。有时候,我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懒洋洋地飘动着的白云,脑海里便浮现出许多莫名其妙的幻象。我们那地方流传着许多狐狸变成美女的故事,我幻想着能有一个狐狸变成美女与我来作伴放牛,但她始终没有出现。但有一次,一只火红色的狐狸从我面前的草丛中跳出来时,我被吓得一屁股蹲在地上。狐狸跑没了踪影,我还在那里颤抖。有时候我会蹲在牛的身旁,看着湛蓝的牛眼和牛眼中的我的倒影。有时候我会模仿着鸟儿的叫声试图与天上的鸟儿对话,有时候我会对一棵树诉说心声。但鸟儿不理我,树也不理我。许多年后,当我成为一个小说家,当年的许多幻想,都被我写进了小说。很多人夸我想象力丰富,有一些文学爱好者,希望我能告诉他们培养想象力的秘诀,对此,我只能报以苦笑。

就像中国的先贤老子所说的那样:“福兮祸之所伏,福祸福所倚”,我童年辍学,饱受饥饿、孤独、无书可读之苦,但我因此也像我们的前辈作家沈从文那样,及早地开始阅读社会人生这本大书。前面所提到的到集市上去听说书人说书,仅仅是这本大书中的一页。

辍学之后,我混迹于成人之中,开始了“用耳朵阅读”的漫长生涯。二百多年前,我的故乡曾出了一个讲故事的伟大天才——蒲松龄,我们村里的许多人,包括我,都是他的传人。我在集体劳动的田间地头,在生产队的牛棚马厩,在我爷爷奶奶的热炕头上,甚至在摇摇晃晃地进行着的牛车社,聆听了许许多多神鬼故事,历史传奇,逸闻趣事,这些故事都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家庭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我产生了强烈的现实感。

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些东西会成为我的写作素材,我当时只是一个迷恋故事的孩子,醉心地聆听着人们的讲述。那时我是一个绝对的有神论者,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我见到一棵大树会肃然起敬。我看到一只鸟会感到它随时会变化成人,我遇到一个陌生人,也会怀疑他是一个动物变化而成。每当夜晚我从生产队的记工房回家时,无边的恐惧便包围了我,为了壮胆,我一边奔跑一边大声歌唱。那时我正处在变声期,嗓音嘶哑,声调难听,我的歌唱,是对我的乡亲们的一种折磨。

我在故乡生活了二十一年,期间离家最远的是乘火车去了一次青岛,还差点迷失在木材厂的巨大木材之间,以至于我母亲问我去青岛看到了什么风景时,我沮丧地告诉她: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了一堆堆的木头。但也就是这次青岛之行,使我产生了想离开故乡到外边去看世界的强烈愿望。

1976年2月,我应征入伍,背着我母亲卖掉结婚时的首饰帮我购买的四本《中国通史简编》,走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既让我爱又让我恨的地方,开始了我人生的重要时期。我必须承认,如果没有3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发展与进步,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也不会有我这样一个作家。

在军营的枯燥生活中,我迎来了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和文学热潮,我从一个用耳朵聆听故事,用嘴巴讲述故事的孩子,开始尝试用笔来讲述故事。起初的道路并不平坦,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是文学的富矿,那时我以为文学就是写好人好事,就是写英雄模范,所以,尽管也发表了几篇作品,但文学价值很低。

1984年秋,我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在我的恩师、著名作家徐怀中的启发指导下,我写出了《秋水》、《枯河》、《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等一批中短篇小说。在《秋水》这篇小说里,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从此,就如同一个四处游荡的农民有了一片土地,我这样一个文学的流浪汉,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场所。我必须承认,在创建我的文学领地“高密东北乡”的过程中,美国的威廉·福克纳和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给了我重要启发。我对他们的阅读并不认真,但他们开天辟地的豪迈精神激励了我,使我明白了一个作家必须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谦卑退让,但在文学创作中,必须颐指气使,独断专行。我追随在这两位大师身后两年,即意识到,必须尽快地逃离他们,我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他们是两座灼热的火炉,而我是冰块,如果离他们太近,会被他们蒸发掉。根据我的体会,一个作家之所以会受到某一位作家的影响,其根本是因为影响者和被影响者灵魂深处的相似之处。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尽管我没有很好地去读他们的书,但只读过几页,我就明白了他们干了什么,也明白了他们是怎样干的,随即我也就明白了我该干什么和我该怎样干。

我该干的事情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用自己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我的方式,就是我所熟知的集市说书人的方式,就是我的爷爷奶奶、村里的老人们讲故事的方式。坦率地说,讲述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谁会是我的听众,也许我的听众就是那些如我母亲一样的人,也许我的听众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故事,起初就是我的亲身经历,譬如《枯河》中那个遭受痛打的孩子,譬如《透明的红萝卜》中那个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的孩子。我的确曾因为干过一件错事而受到过父亲的痛打,我也的确曾在桥梁工地上为铁匠师傅拉过风箱。当然,个人的经历无论多么奇特也不可能原封不动地写进小说,小说必须虚构,必须想象。很多朋友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最好的小说,对此我不反驳,也不认同,但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或者可以说,一个作家所塑造的若干人物中,总有一个领头的,这个沉默的孩子就是一个领头的,他一言不发,但却有力地领导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高密东北乡这个舞台上,尽情地表演。

自己的故事总是有限的,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就必须讲他人的故事。于是,我的亲人们的故事,我的村人们的故事,以及我从老人们口中听到过的祖先们的故事,就像听到集合令的士兵一样,从我的记忆深处涌出来。他们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我,等待着我去写他们。我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姑姑、叔叔、妻子、女儿,都在我的作品里出现过,还有很多的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也都在我的小说里露过面。当然,我对他们,都进行了文学化的处理,使他们超越了他们自身,成为文学中的人物。

我最新的小说《蛙》中,就出现了我姑姑的形象。因为我获得诺贝尔奖,许多记者到她家采访,起初她还很耐心地回答提问,但很快便不胜其烦,跑到县城里她儿子家躲起来了。姑姑确实是我写《蛙》时的模特,但小说中的姑姑,与现实生活中的姑姑有着天壤之别。小说中的姑姑专横跋扈,有时简直像个女匪,现实中的姑姑和善开朗,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现实中的姑姑晚年生活幸福美满,小说中的姑姑到了晚年却因为心灵的巨大痛苦患上了失眠症,身披黑袍,像个幽灵一样在暗夜中游荡。我感谢姑姑的宽容,她没有因为我在小说中把她写成那样而生气;我也十分敬佩我姑姑的明智,她正确地理解了小说中人物与现实中人物的复杂关系。

母亲去世后,我悲痛万分,决定写一部书献给她。这就是那本《丰乳肥臀》。因为胸有成竹,因为情感充盈,仅用了83天,我便写出了这部长达50万字的小说的初稿。

在《丰乳肥臀》这本书里,我肆无忌惮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但书中的母亲情感方面的经历,则是虚构或取材于高密东北乡诸多母亲的经历。在这本书的卷前语上,我写下了“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话,但这本书,实际上是献给天下母亲的,这是我狂妄的野心,就像我希望把小小的“高密东北乡”写成中国乃至世界的缩影一样。

作家的创作过程各有特色,我每本书的构思与灵感触发也都不尽相同。有的小说起源于梦境,譬如《透明的红萝卜》,有的小说则发端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件——譬如《天堂蒜薹之歌》。但无论是起源于梦境还是发端于现实,最后都必须和个人的经验相结合,才有可能变成一部具有鲜明个性的,用无数生动细节塑造出了典型人物的、语言丰富多彩、结构匠心独运的文学作品。有必要特别提及的是,在《天堂蒜薹之歌》中,我让一个真正的说书人登场,并在书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十分抱歉地使用了这个说书人真实姓名,当然,他在书中的所有行为都是虚构。在我的写作中,出现过多次这样的现象,写作之初,我使用他们的真实姓名,希望能借此获得一种亲近感,但作品完成之后,我想为他们改换姓名时却感到已经不可能了,因此也发生过与我小说中人物同名者找到我父亲发泄不满的事情,我父亲替我向他们道歉,但同时又开导他们不要当真。我父亲说:“他在《红高粱》中,第一句就说‘我父亲这个土匪种’,我都不在意你们还在意什么?”

我在写作《天堂蒜薹之歌》这类逼近社会现实的小说时,面对着的最大问题,其实不是我敢不敢对社会上的黑暗现象进行批评,而是这燃烧的激情和愤怒会让政治压倒文学,使这部小说变成一个社会事件的纪实报告。小说家是社会中人,他自然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但小说家在写作时,必须站在人的立场上,把所有的人都当作人来写。只有这样,文学才能发端事件但超越事件,关心政治但大于政治。

可能是因为我经历过长期的艰难生活,使我对人性有较为深刻的了解。我知道真正的勇敢是什么,也明白真正的悲悯是什么。我知道,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难用是非善恶准确定性的朦胧地带,而这片地带,正是文学家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只要是准确地、生动地描写了这个充满矛盾的朦胧地带的作品,也就必然地超越了政治并具备了优秀文学的品质。

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的作品是令人厌烦的,但我的人生是与我的作品紧密相连的,不讲作品,我感到无从下嘴,所以还得请各位原谅。

在我的早期作品中,我作为一个现代的说书人,是隐藏在文本背后的,但从《檀香刑》这部小说开始,我终于从后台跳到了前台。如果说我早期的作品是自言自语,目无读者,从这本书开始,我感觉到自己是站在一个广场上,面对着许多听众,绘声绘色地讲述。这是世界小说的传统,更是中国小说的传统。我也曾积极地向西方的现代派小说学习,也曾经玩弄过形形色色的叙事花样,但我最终回归了传统。当然,这种回归,不是一成不变的回归,《檀香刑》和之后的小说,是继承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又借鉴了西方小说技术的混合文本。小说领域的所谓创新,基本上都是这种混合的产物。不仅仅是本国文学传统与外国小说技巧的混合,也是小说与其他的艺术门类的混合,就像《檀香刑》是与民间戏曲的混合,就像我早期的一些小说从美术、音乐、甚至杂技中汲取了营养一样。

最后,请允许我再讲一下我的《生死疲劳》。这个书名来自佛教经典,据我所知,为翻译这个书名,各国的翻译家都很头痛。我对佛教经典并没有深入研究,对佛教的理解自然十分肤浅,之所以以此为题,是因为我觉得佛教的许多基本思想,是真正的宇宙意识,人世中许多纷争,在佛家的眼里,是毫无意义的。这样一种至高眼界下的人世,显得十分可悲。当然,我没有把这本书写成布道词,我写的还是人的命运与人的情感,人的局限与人的宽容,以及人为追求幸福、坚持自己的信念所做出的努力与牺牲。小说中那位以一己之身与时代潮流对抗的蓝脸,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英雄。这个人物的原型,是我们邻村的一位农民,我童年时,经常看到他推着一辆吱吱作响的木轮车,从我家门前的道路上通过。给他拉车的,是一头瘸腿的毛驴,为他牵驴的,是他小脚的妻子。这个奇怪的劳动组合,在当时的集体化社会里,显得那么古怪和不合时宜,在我们这些孩子的眼里,也把他们看成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丑,以至于当他们从街上经过时,我们会充满义愤地朝他们投掷石块。事过多年,当我拿起笔来写作时,这个人物,这个画面,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会为他写一本书,我迟早要把他的故事讲给天下人听,但一直到了2005年,当我在一座庙宇里看到“六道轮回”的壁画时,才明白了讲述这个故事的正确方法。

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引发了一些争议。起初,我还以为大家争议的对象是我,渐渐的,我感到这个被争议的对象,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我如同一个看戏人,看着众人的表演。我看到那个得奖人身上落满了花朵,也被掷上了石块、泼上了污水。我生怕他被打垮,但他微笑着从花朵和石块中钻出来,擦干净身上的脏水,坦然地站在一边,对着众人说:对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我该说的话都写进了我的作品里。用嘴说出的话随风而散,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我希望你们能耐心地读一下我的书,当然,我没有资格强迫你们读我的书。即便你们读了我的书,我也不期望你们能改变对我的看法,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作家,能让所有的读者都喜欢他。在当今这样的时代里,更是如此。

尽管我什么都不想说,但在今天这样的场合我必须说话,那我就简单地再说几句。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还是要给你们讲故事。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多年之后,当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时,老师说,那天来找他说这件事的,有十几个同学。这位同学十几年前就已去世,每当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我再讲一个故事:三十多年前,我还在部队工作。有一天晚上,我在办公室看书,有一位老长官推门进来,看了一眼我对面的位置,自言自语道:“噢,没有人?”我随即站起来,高声说:“难道我不是人吗?”那位老长官被我顶得面红耳赤,尴尬而退。为此事,我洋洋得意了许久,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但事过多年后,我却为此深感内疚。

请允许我讲最后一个故事,这是许多年前我爷爷讲给我听过的:有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边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一个个的火球,在庙门外滚来滚去,空中似乎还有吱吱的龙叫声。众人都胆战心惊,面如土色。有一个人说:“我们八个人中,必定一个人干过伤天害理的坏事,谁干过坏事,就自己走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好人受到牵连。”自然没有人愿意出去。又有人提议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们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外抛吧,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说明谁干了坏事,那就请他出去接受惩罚。”于是大家就将自己的草帽往庙门外抛,七个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庙内,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这个人出去受罚,他自然不愿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扔出了庙门。故事的结局我估计大家都猜到了——那个人刚被扔出庙门,那座破庙轰然坍塌。

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我获奖后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坚信真理和正义是存在的。

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讲我的故事。

谢谢大家!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2-12-9 00:40
莫言:讲故事的人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通过电视或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 ...
liao 发表于 2012-12-8 21:40
莫大叔讲的最后一个故事是聊斋中的《孙必振》吧!

孙必振渡江,值大风雷,舟船荡摇,同舟大恐。忽见金甲神立云中,手持金字牌下示;诸人共仰视之,上书“孙必振”三字,甚真。众谓孙:“必汝有犯天谴,请自为一舟,勿相累。”孙尚无言,众不待其肯可,视旁有小舟,共推置其上。孙既登舟,回首,则前舟覆矣。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2-12-9 00:48
听莫言讲故事,故事告诉我们要多用大脑独立思考,要从不同角度去看问题,而不是只会用嘴巴埋怨。《圣经》里有这么一句话:“你们中没有犯过错的,可以拿石头丢她。”

作者: schwaz    时间: 2012-12-9 09:30
不是我对莫言不恭敬,包括许多当代作家,真的,以我们有涯之生读2000年之前有定评的经典保险系数更大。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2-12-9 09:36
马尔克斯这篇好。莫言也就故事会加点魔幻的水平,有啥可说。
作者: 167    时间: 2012-12-9 13:28
莫言的发言很好。
昨天看了高行健的发言视频,感觉就是个党政干部喋喋不休地,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跑到那里去讲文学和政治的关系去了。
不是说要做纯粹的文学吗?喜欢莫言的发言,该说的都说了,不便说的也表达出来了,就看你能否体会出来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2-12-9 20:35
我们没必要把莫言当偶像,也没必要对他过分苛责。听莫言的故事,学着真正理解莫言想表达的话,不以一贯的思想去想。我正在努力学习对这个世界保持更多开放的态度,给自己多一种理解故事的方式,而不是用单一的眼光去衡量万事万物,如果凡事都要固执己见,拿自己的标准去衡量,那或许这辈子我就永远停留在此时了。

莫言演讲的标题:讲故事的人。平静地寓言式的叙述本身就已经表明了一种姿态,这是莫言的智慧?那我就做个听故事的人吧。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2-12-9 21:44
文学领域哪有什么偶像,文字好坏不就一眼的事。如果要学着去理解,那已落了下乘。但对莫言我是有点瞎喷。手上有两本他的书,有空看了再说。上面意见来自我弟,他看了几本莫言的书。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2-12-9 23:08

莫言获得诺奖,作为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将被记入史册。作品的价值或者好坏,放进不同的价值体系,放入不同审美取向和审美情趣的人群,自会有不同的评价和毁誉。重要的是,莫言一生干写作一件事,笃定、坚韧、勤勉,理应得到所有人的尊重。


作者: ssjj    时间: 2012-12-10 19:13
一个斯德哥尔摩症的国度,一个斯德哥尔摩症的作家,运用斯德哥尔摩症的笔法,写了几段斯德哥尔摩症的历史,被斯德哥尔摩的专家们,邀请去斯德哥尔摩,做了—个斯德哥尔摩症式的演讲。不就这点儿事么,极具讽刺,何可扬抑,何以悲喜?




欢迎光临 极品人生 (http://hiendlife.com/x1/)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