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人生

标题: 同性恋,同性婚姻,你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5 10:19
标题: 同性恋,同性婚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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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alma在“如何读佛经?佛法是什么?”一贴里提了这么个问题:“......同性婚姻之不足取......?”

同性恋是在当今的社会已不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但同性婚姻又是一回事,就像恋爱不等于结婚一样,为了大家方便灌水,我就另起一贴,将其中几位网友的观点也一并移贴了过来,有兴趣的朋友一起将水灌到底吧!


wangziyuang回复 alma 的帖子

古代社会,要支持同性婚姻,这估计不可能,但对同性性行为还是很宽容的。但佛教戒淫,对此肯定严格点。好像有“黄门”,“二根”不得出家的规定,这就可见一斑了。

不知alma兄为何反对同性婚姻?是否也反对同性性行为和同性恋爱?
同性恋不是和左撇子一样,是种自然现象吗?应该没有对错美丑。

阿度回复:

AIMA兄好:同性恋是一种变态形为,本不足取,但是因为他(她)们是为患者,本着同情心而接受,并不是要认同。因为这个成婚,还是有混乱杂交的状况,与其赞同不如治疗为上,只是心病难医。


点评
scfan 发表于 昨天 09:35 删除
虽然很难接受,但人应该有这个自由

Jwang:多年前我也不赞同同性婚姻,现在我支持。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5 10:21
alma的观点: 这回我的观点是明显的政治不正确,所以,受到了很多朋友的批评指正。基本属于一个人去反对所有人的状态。不过还好,大家的讨论虽然激烈,但还在正常的范围内。最厉害的回复是这样说我的

“个别人貌似已经快要丧失理智到了Westboro Baptist Church的地步。。。”

我不反对同性恋,因为这是一种人性。但我反对同性婚姻,原因之一是这种婚姻的形式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无法养育后代。我认为自由的边界之一是不能威胁到人类的繁衍。婚姻作为人类最好的制度形式之一,她规定了这种形式可以繁衍。我觉得同性恋婚姻目前势力强大,尤其是豆瓣那种年轻的自由主义者聚居地,更是如此。但是我坚持我坚持自己的看法。并向前不久在巴黎圣母院中饮弹自尽的历史学家致敬。我关心的人类自由追求的边界,是否可以限制住这股无所不摧的力量,如果有可能,我应该去指出某些局限性。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5 10:22

wangziyuang回复 alma 的帖子

alma兄,你这逻辑不对啊,同性恋婚姻怎么会威胁人类的繁衍呢?
同性婚姻应该只关系财产的分割和小孩的领养吧。除非你认为同性婚姻领养的小孩会增强同性恋倾向,否则怎么会影响繁衍呢?而这点并没有证据支持啊。
而且同性婚姻不会繁衍后代,那就断绝了遗传的路子,比强迫他们繁衍后代不是更符合优生学,让人类繁衍的更好吗?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5 10:24

alma回复:您这个观点,也是他们攻击我的方式,就是说我逻辑不对,依据是----如果我说的正确,那么就需要禁止无法生育的人结婚。。。这个观点虽然看起来正确,但是我觉得我们讨论的是婚姻的形式------同性还是异性,前者是明显无法正常繁衍的,后者可以。我觉得应该对能正常繁衍的婚姻的形式认同与赞扬,但对无法的,就要禁止,即使只占1%。

我没歪楼吧?是吗?

(你没歪楼,但为了不出现“大裤钗”,就另起一楼了!)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5 10:27
wangziyuang回复alma:

可是,以同意的形式而能达到消除或减少的目的,不更好吗?大家高高兴兴。禁止了,那些同性恋者也不会去生儿育女吧。
那要是到适婚年纪而不结婚的,该谴责呢?还是政府配给呢?丁克的呢?您这可有法西斯做派的嫌疑啊。


alma回复:

当然,我已经快成法西斯了。O(∩_∩)O~,自由主义者不是说我是韦斯特波罗浸信会教徒吗。。。

我说了,我对自由的边界有充分的忧虑。丁克也好,还是独身者也好,我认为他们都只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无法完成人类繁衍的任务。有的不是自愿的,有的纯属自我选择。我对他们感到悲伤。


“婚姻作为一种人类的制度有很多目标,其中的几个基本目标就是生育、经济和联合等。所以,对从形式上都不可能形成生育的婚姻制度,应该被禁止。”--------alma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5 10:28
Rozinante回复:支持alma兄。这年头反对同性恋跟若干年前支持同性恋一样,需要很大勇气。

我觉得现在同性恋快变成一种时髦了。至少得是双性恋,要不就好像魅力值不够似的。许多古人,从屈原到歌德,都“被同性恋”了。

我不反对同性恋本身,但是社会应该想办法防止这些同性恋者“传染”那些正常性取向的人,尤其是儿童。朋友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就有个小姑娘,“父母”是一对女同性恋,把小姑娘也打扮得像男孩儿一样。听到这种事真想骂娘。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5 10:29
Jwang回复alma:

按你的观点。婚姻的功能是一,生育,二,经济;三,联合。也就是说,婚姻作为一个制度不仅仅是生育。那么没有生育的婚姻是不是一种制度?现在重要的不是要不要称这种联合是不是婚姻,重要是在法律上给予这种同性的联合和异性婚姻中的双方同样的法律权利。单就经济和联合来说,法律应保障他们的权利。这和异性婚姻中的应该是一样。法律上没有任何理论和实际的基础来否认同性婚姻中双方的权利。再就生育来说,异性婚姻中,婚姻双方双方对亲生的后代有同等的权利,双方对他们收养的后代也具有同样的权利。为什么同性婚姻双方对他们收用的后代不可有同等权利?否认他们权利的基础是因为他们是同性恋。
那么同性恋是不是个非道德的犯罪的行为?肯定不是。不是的话,法律上排除他们的权利是不公平的。法律基础是正义和公平,没有其它。对也个非不道德的行为要加于保护。

婚姻作为一种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类有女权社会,多妻制,共妻制等,婚姻作为一种制度是人类进化中的一种产物。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5 10:30
有兴趣的朋友各抒己见吧!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0:46
所谓的同性结合,并不是婚姻,而是家庭,即法律意义的一种民事结合。

说同性婚姻,似是而非。

界定清楚,才好讨论。
作者: FIM    时间: 2013-6-25 11:02
本帖最后由 FIM 于 2013-6-25 11:34 编辑

如果你不强烈反对一个82岁老头娶了一个28岁的姑娘,你为什么要反对2个男人或2个女人的真心相爱而在一起。
婚姻产生于私有制。婚姻的本质就是一场性交易:男人用自己的财富和能力找到愿意为自己繁殖后代的女人。作为弱势一方的妇女和孩子,婚姻还有保护她们权利的作用。
而能力强的男人找多个女人为他繁殖更多的后代也有合理性(扯远了)
想象一下,如果是女人掌握社会的财富和权利,男人是啥地位了,是不是很可怕了?
现在大城市的很多男生被房子逼上绝路。女人因为要生养孩子,所以一套房子是给她们安全感的保证。
当然是男人来准备房子,在整个地球生态系统,都是如此。比如鸟,在繁殖期,雄性要准备好窝,要有比较强的找食能力,还要够强壮(争斗打架),够漂亮(孔雀开屏),总之,雄性就是竞争上岗。而雌鸟只要等待那个胜出者就可以。因为,她有最重要的一套繁殖后代的系统。
共同奋斗是骗人的鬼话。等男人发达了,女人也老了。有几个男人面对那么多的诱惑还愿意守着黄脸婆安静的过后半辈子。其实,婚姻不似人们各种赞美的那么好,他有很强烈的目的性,功利性。婚姻的合理性有,优点有,缺点也很多。
同性之间因为不能有共同的孩子,所以其实感情更纯粹。以婚姻的本质而言,其实对同性而言领不领那张纸无所谓,不过同性恋人对婚姻的渴求主要还是共同财产和其他一些社会给予的配偶才有的权利。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1:33
确切地说,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应该产生于私有制社会。

从逻辑上推论,婚姻,也许是人类最早的社会规范之一。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1:53
FIM 发表于 6 分钟前

开始是一夫多妻,一对一是现代制度确立的。不过西南山区的少数民族现在还有多夫一妻的习俗。可能和他们的耕地少有关。这样的婚姻制度限制了人口的无限增长,保持了整个社会的稳定。

就婚姻的配偶人数来说,最早的形式应该是多夫多妻,然后是一妻多夫、再后才是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但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2:00
婚姻,是男人与女人或女人与男人结合成为夫妻关系进行相互作用的群体。同性同居,则是一种民事结合,可以视为家庭。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2:33
从以上这个角度说,应该修改民法和婚姻法,婚姻法应该改为婚姻家庭法。
作者: cmos88    时间: 2013-6-25 12:45
如果从心理学, 生理学等角度能够明确判断同性恋现象是一种病态现象, 那同性恋之间的婚姻也是病态的现象. 对于病态的人应表示同情和关怀而对于病态的行为则不能予以支持.
作者: alma    时间: 2013-6-25 13:41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6-25 14:05 编辑

这场辩论我当时仓促上阵,没有任何准备,被打得一败涂地。
我也在辩论中不断学习对方的观点和论据。

1,我觉得婚姻制度实际上是保护后代的制度,传统社会中的私生子没有法律保障的。
2,每个社会中婚姻的动机是不同的,虽然核心动机差不多,但是排序不一样。传统上的婚姻动机排第一位是生育后代,现代社会则是爱情动机为第一。
3,同性恋是一种人性,那么滥交也是人性。如果放开制度制约,那么的话,滥交就会成为普遍现象。
4,同性恋者攻击的是异性恋霸权,而同性恋婚姻批评者(譬如我)担忧的是两个方面:

A, 同性恋婚姻对后代的影响。当然领养、试管孩子和借精子等方式也在异性恋婚姻的家庭中展开,但那是极少数现象。如果我们放开同性恋婚姻,那么这种需求就是普遍现象,将会在社会道德和伦理秩序构成严重挑战。
B,人的性取向是从同性恋到异性恋之间移动的,只是有的人偏向前者有人偏向后者。而且个体也会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移动自己的性取向。如果同性恋婚姻取得法律权利,这就意味着社会鼓励同性恋婚姻,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被制度鼓励的同性恋取向变得越来越普遍,男女性别、社会秩序将被严重挑战。


作者: cmos88    时间: 2013-6-25 13:56
点评FIM  发表于 11 分钟前

世界卫生组织在上世纪70年代已将同性恋从精神病类中剔除,中国也在2000年后同样操作。所以你得观点是错误的。.
=======================================================
我的观点在2000年之前的中国至少是对的.  
但是把同性恋从精神病类中人为地剔除是基于什么理由呢?  很想知道.
作者: alma    时间: 2013-6-25 14:00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6-25 14:14 编辑
婚姻,是男人与女人或女人与男人结合成为夫妻关系进行相互作用的群体。同性同居,则是一种民事结合,可以视 ...
yah 发表于 2013-6-25 12:00

亚河兄是社会学教授,应该多指教。我正在学习酷儿理论。。
http://baike.baidu.com/view/81912.htm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4:15
这场辩论我当时仓促上阵,没有任何准备,被打得一败涂地。
我也在辩论中不断学习对方的观点和论据。

1,我觉得婚姻制度实际上是保护后代的制度,传统社会中的私生子没有法律保障的。
2,每个社会中婚姻的动机是不同的,虽然核心动机差不多,但是排序不一样。传统上的婚姻动机排第一位是生育后代,现代社会则是爱情动机为第一。
3,同性恋是一种人性,那么滥交也是人性。如果放开制度制约,那么的话,滥交就会成为普遍现象。
4,同性恋者攻击的是异性恋霸权,而同性恋婚姻批评者(譬如我)担忧的是两个方面:
alma 发表于 2013-6-25 13:41
1,婚姻制度首先是管理两性生活的制度,其次是抚育儿女的制度。此外的功能,家庭也具备。
2,婚姻的核心动机大多应该是两性生活,只不过规则越来越多了。
3,是的,所以祖先选择了婚姻制度。
4,多数同性恋者很可能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并非都是遗传造成的。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4:19
亚河兄是社会学教授,应该多指教。我正在学习酷儿理论。。
http://baike.baidu.com/view/81 ...
alma 发表于 2013-6-25 14:00


酷儿理论,哈哈。

如果这个理论得到广泛认同,恐怕要颠覆传统了。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4:27
回复 cmos88 的帖子

精神病,是一种疾病。

同性恋,俺认为是一个人的性别、性认同、性别角色三者发展方向不一致。   
作者: 有时风雨有时晴    时间: 2013-6-25 16:58
现代人工受孕技术已解决了后代问题,但我同意同性恋可以存在,但不能宣传,不能广为传播。
作者: FIM    时间: 2013-6-25 17:59
多数同性恋者很可能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并非都是遗传造成的

yah 发表于 2013-6-25 14:15


潜台词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学习,喜欢同性?
这种说法很可怕,也是恐同思想的来源。



作者: FIM    时间: 2013-6-25 18:00
多数同性恋者很可能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并非都是遗传造成的

yah 发表于 2013-6-25 14:15


潜台词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学习,喜欢同性?
这种说法很可怕,也是恐同思想的来源。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8:31
潜台词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学习,喜欢同性?
这种说法很可怕,也是恐同思想的来源。
FIM 发表于 2013-6-25 17:59


其实就是说,大多数同性恋是可以避免的。

俺对同性恋既不欣赏,也不反对或歧视等。

俺的观点:一个人的性别、性认同、性别角色三者的发展方向应该相一致,自然而然、天人合一最好。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18:39
要使一个人的性别、性认同、性别角色三者发展方向相一致,早期的教育至关重要。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3-6-25 18:50
回复 alma 的帖子

alma兄,这题目有点大了,不是随便好聊了。
我理解你的观点和担忧,只是社会是发展的,今天再理所当然的事,以后都不好说。而这个发展能否以人为的制度来引导,我是有些怀疑。记得西谚有云:“立法不是创造法律,而是发现法律。”还是开放一点,顺其自然好。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3-6-25 18:52
回复 yah 的帖子

Y兄,那是否意味人只是童年生活的“影子”,或者父母的 “影子”。个人能动性发挥的余地有限?   
作者: cmos88    时间: 2013-6-25 19:08
说件真实的事例。有位朋友的女儿长到约16岁时终于被其母亲证实为同性恋者,女儿自己也承认了。母亲心里既恨又伤痛,后来母亲与女儿谈了心,女儿说她从小就害怕男人,在幼儿园时曾被人侵犯过下体,事后很害怕。长期以来就怕男性,喜欢与女性在一起且感到安全。她表面看上去是很男性化的,据她母亲说她的胸部发育不错的,但是她就瞒着家里人拼命束胸。

我想朋友的女儿要是早期就接受正确的引导或足够的心理辅导,也许她的性取向不会是今天这样的。我相信她的成长过程是痛苦的。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3-6-25 19:13
回复 cmos88 的帖子

从另一角度看,恰恰是“同性恋”的角色成了她的“避难所”。没有这个角色,说不定她的精神就崩溃了。
这个例子没法说明“同性恋”有危害性吧?
   
作者: cmos88    时间: 2013-6-25 19:16
我是接YAH兄27楼的话:“要使一个人的性别、性认同、性别角色三者发展方向相一致,早期的教育至关重要”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3-6-25 19:32
回复 cmos88 的帖子

那误解了,见谅。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5 21:55
4,多数同性恋者很可能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并非都是遗传造成的。
yah 发表于 2013-6-25 14:15


我觉得也是这样。这也是我为同性恋变得越来越“时髦”而着急上火的主要原因。

同性恋咋遗传?就算十个同性恋里有五个委曲求全、按正常手续生了孩子,经过几千年、数百代下来“遗传”的同性恋也应该消失得差不多了。所以我认为这东西基本是后天的。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5 22:03
FIM  发表于 1 小时前
无论外界如何影响,有一点是肯定的:没有人或组织强迫他人喜欢同性,都是自愿的。所以最后的选择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的。既然是个人喜好,就无所谓好坏,也谈不上是否去避免了。你所谓的避免,潜台词还是有把这些人
----------------------

吸毒也是个人喜好啊,为啥要禁止呢?不强迫大家吸毒不就行了?

呵呵,这么说搞不好要犯众怒。但是我确实觉得这两件事虽有许多不同,但——在“个人喜好”与“社会影响”这个关系上——有相通之处。

话说吸毒当年也不是啥太严重的事啊,方鸿渐同志教导我们,鸦片和梅毒造就了无数天才。过了一百年,鸦片没落了,同性恋翻身了。
作者: shinelb    时间: 2013-6-25 22:05
婚姻源于爱情,是一种感情的升华,异性相吸既是天生的,也有后天相互之间的感情和爱情。
同性恋不是遗传的,完全是后天的,同性之间同样也有感情的,同性恋就是同性之间的爱情。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5 22:08
如果从心理学, 生理学等角度能够明确判断同性恋现象是一种病态现象, 那同性恋之间的婚姻也是病态的现象. 对于病态的人应表示同情和关怀而对于病态的行为则不能予以支持.
cmos88 发表于 2013-6-25 12:45


赞同cmos兄对同性恋者的态度。即使世卫组织认为同性恋不是精神病,我仍然认为它是“亚健康”。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5 22:17
FIM  发表于 4 分钟前
如果是后天,那每个人都有可能喜欢同性,对么?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潜力成为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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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至少有一大部分人有。你要是一辈子不让一个男人见女人,那他就像断背山一样,去搞男人呗。但正常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会更(非常“更”)喜欢异性。

FIM兄到美国找一个音乐学院门口站半小时看看:里面出来的男人有一半一眼就能看出是同性恋。如果不是后天,这该咋解释呢?难道同性恋基因和音乐细胞是长在同一条染色体上的?

我觉得人类当中肯定有天生的同性恋——不知是基因突变还是他家的遗传基因几千年一直漏网了。但是这个比例非常非常小。看看美国满大街的同性恋,我无论如何不能相信这帮人都是天生的。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5 22:25
FIM  发表于 7 分钟前
吸毒和喜欢同性有可比性么?喜欢同性别的人碍着谁了么? 吸毒都是自愿的么?吸毒上瘾,和同性做爱上瘾么?要不你试试? 吸毒贩毒违法,和同性做爱违法么?警察敢因为同性恋抓人么?有那个罪名抓人么? 这个世界,
--------------------------

呵呵,我知道这么说肯定有人要怒了。

但是吸毒真的影响别人吗?我吸鸦片,吸完跳迪斯科,跳完睡大觉,碍着谁啦?

违法不违法这个事恰恰是我认为现在社会不够合理的地方。两件事都不妨碍别人、都不太健康、都会对他人——特别是儿童——造成不良影响。但是为啥吸毒就十恶不赦,同性恋就那么时髦呢?
作者: FIM    时间: 2013-6-25 22:27
FIM  发表于 1 小时前
无论外界如何影响,有一点是肯定的:没有人或组织强迫他人喜欢同性,都是自愿的。所 ...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5 22:03


吸毒和喜欢同性有可比性么?喜欢同性别的人碍着谁了么?
吸毒都是自愿的么?吸毒上瘾,和同性做爱上瘾么?要不你试试?
吸毒贩毒违法,和同性做爱违法么?警察敢因为同性恋抓人么?有那个罪名抓人么?
这个世界,你看不惯,不喜欢的多去了。
我还看不惯82爷爷辈的娶了28岁的孙子辈的媳妇了。尽管看那个老不要脸的家伙连走路都要人扶着,一脸老年斑搂着个貌美的年轻老婆,我也不能阻止他们晚上光屁股睡一个床上。




婚姻制度合理么?82的老头娶28的年轻媳妇,这不是性交易还能是什么?你能相信他们之间有纯洁的爱情么?爱从哪里来?还能生出个诺贝尔物理奖二代么?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5 22:28
FIM  发表于 2 分钟前
无论是音乐学院门口还是美国大街上,你看见的觉得像同性的就一定是么?你有什么依据?你和他们确认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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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好意思问人家。

不过我有个女同学就在学音乐。他们演一个歌剧。那个同学拿来照片给我看,指着一个男演员说:全剧组男的就他一个不是同性恋。
作者: shinelb    时间: 2013-6-25 22:30
FIM  发表于 6 分钟前

如果按照你得说法,每个人都可以被培养成为喜欢同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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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有一定道理,问题非常复杂。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22:49
回复

Y兄,那是否意味人只是童年生活的“影子”,或者父母的 “影子”。个人能动性发挥的余地有限?
wangziyuang 发表于 2013-6-25 18:52
不完全是。

一般来说,一个人可能发展的水平(遗传基因)一出生就已经形成,但这种潜力究竟能够发挥多少,不仅取决于早期的教育和父母的影响,还与个性、学习、社会交往、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23:11
FIM 发表于 2 小时前

无论外界如何影响,有一点是肯定的:没有人或组织强迫他人喜欢同性,都是自愿的。所以最后的选择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的。既然是个人喜好,就无所谓好坏,也谈不上是否去避免了。你所谓的避免,潜台词还是有把这些人

问题是,这种“自愿”、“喜好”并非是本来意义上的,大多数是早期教育的偏差造成的,或者说是其父母造就的。对于某个同性恋者,当然其无所谓好坏,但其父母就难辞其咎了。

大多数同性恋是可以避免的,指的是同性恋与否往往取决于早期如何教育。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23:20
FIM 发表于 9 分钟前

再举个反例:收养的孩子,他们成长的环境完全是在同性爱的影响下长大的。按照你得理论,这些孩子到了青春期都应该喜欢同性,最后也应该都会成为同性恋了?结果是这样么?

收养的是多大的孩子?这个孩子收养前的教育情况?其同性恋养父母如何培养其性取向?先说清楚这些,否则,怎么讨论?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23:32
FIM 发表于 1 小时前

如果是后天,那每个人都有可能喜欢同性,对么?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潜力成为同性恋

如果指新生儿,基本上可以这么说。

但你要明白,一个人同性恋与否,往往取决于早期教育,都大老爷们儿或徐娘半老了,哪还有这种潜力啊?哈哈哈。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5 23:46
俺接触过一些同性恋者,不知为何他们常常特别反对“多数同性恋者很可能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并非都是遗传造成的”这个说法,斩钉截铁、甚至毫不讲理地强调同性恋完全是先天遗传的。
作者: alma    时间: 2013-6-25 23:51
FIM  发表于 2 分钟前
无论是音乐学院门口还是美国大街上,你看见的觉得像同性的就一定是么?你有什么依据 ...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5 22:28

O(∩_∩)O~,我附和你一下。
最近有一支美国知名男声合唱团来中国演出,他们主动要求与复旦的学生合唱团进行交流。顺便也进行了一次演出。当然他们唱的很好。

但是他们这12人确是6对!       我的朋友在帮助他们定上海行程时,很冒失的问了一句:“你们的酒店住宿是要6间还是12间?”

我觉得在艺术领域的同性恋会多一些,这与艺术领域要求的精致、细腻是有关系的。但我不在专业内,拿不出数据。但是我相信这个数据应该有。应该有调研结果。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00
O(∩_∩)O~,我附和你一下。
最近有一支美国知名男声合唱团来中国演出,他们主动要求与复旦的学生合唱团 ...
alma 发表于 2013-6-25 23:51



咱们国家第一个官方赴美访问团要求一律2人一屋,怕有人叛党叛国,搞得美方接待人员嘀嘀咕咕,怎么中国人都是同志啊?
作者: hohoho    时间: 2013-6-26 00:06
现在冷清的极品论坛关于这个问题居然有这么长的帖子。
之所以这么说,作为个体性趋向,已经得到大部分人的接受,无须评头论足。
作为人类这个群体,该怎么看呢?
我个人习惯把这一类问题放到人类发展的最美好的未来理想里面去看,给自己一个喜好的判断。
如果以现实因素来解释,就本末倒置了。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6 00:07
咱们国家第一个官方赴美访问团要求一律2人一屋,怕有人叛党叛国,搞得美方接待人员嘀嘀咕咕,怎么中国 ...
yah 发表于 2013-6-26 00:00


总听到有种说法“在美国俩男的住一间旅馆就会被当成同性恋”,可是我们这儿出差全都是俩人一间啊……呵呵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07
   
点评alma 发表于 48 秒前

美国人肯定是这么说的,“他们都互相称呼为同志,果然是言行合一( ⊙ o ⊙ )啊!” 开个玩笑的。同志们别拿这说事(⊙o⊙)哦。。

不知70年代那会儿是不是称为同志?
作者: alma    时间: 2013-6-26 00:09
同性恋作为一种个体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开放程度提高,现在被认可的程度也在逐渐提高。今天我太太还问我,如果你儿子将来也是同性恋,你怎么办? 我说我不同意,但也只能认。。。。不过这家伙现在小小年纪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他女朋友还挺死心塌地的。MD,才小学二年级。。。。哭( ⊙ o ⊙ )啊!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12
总听到有种说法“在美国俩男的住一间旅馆就会被当成同性恋”,可是我们这儿出差全都是俩人一间啊……呵 ...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6 00:07

没错,美国人出差都是一人一屋,可以报销。咱们这,如果一人一屋,恐怕大多数报不了销,哈哈。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6 00:14
现在冷清的极品论坛关于这个问题居然有这么长的帖子。
之所以这么说,作为个体性趋向,已经得到大部分人的 ...
hohoho 发表于 2013-6-26 00:06


我觉得每个人对同性恋这种个体趋向的“接受”方式是不同的。我虽然接受它(比如我欢迎男同性恋朋友在我家借住),但我仍认为它是不正常的,半病态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似乎认为同性恋跟异性恋一样,谁也不比谁强。我觉得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承认同性恋的病态,才能像yah兄说的那样,探讨怎样避免更多的孩子成长为同性恋。照现在的态势,将来要讨论怎样避免小孩变成同性恋,都要顶着巨大压力了。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15
同性恋作为一种个体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开放程度提高,现在被认可的程度也在逐渐提高。今天我太太还问我, ...
alma 发表于 2013-6-26 00:09


孩子3岁前,只要不把男孩儿当女孩儿养或者相反,一般不会有这种倾向的。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6 00:15
没错,美国人出差都是一人一屋,可以报销。咱们这,如果一人一屋,恐怕大多数报不了销,哈哈。
yah 发表于 2013-6-26 00:12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就在美国,我们出差都是俩老爷们一屋……难道被老板剥削了?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17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就在美国,我们出差都是俩老爷们一屋……难道被老板剥削了?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6 00:15


俺的孩子也在美国,他都是一人一屋啊?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6 00:18
同性恋作为一种个体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开放程度提高,现在被认可的程度也在逐渐提高。今天我太太还问我, ...
alma 发表于 2013-6-26 00:09


人家生闺女的才操心;儿子怕啥,又不吃亏。朋友儿子三岁还没有女朋友,给妈妈急坏了!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6 00:19
俺的孩子也在美国,他都是一人一屋啊?
yah 发表于 2013-6-26 00:17


神马?找老板算账去。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23
我觉得每个人对同性恋这种个体趋向的“接受”方式是不同的。我虽然接受它(比如我欢迎男同性恋朋友在我 ...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6 00:14


其实,同性恋者未必都是幸福的,不幸福的也不少。俺的一个学生就几次咨询俺,如何从同性恋中摆脱出来。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28
神马?找老板算账去。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6 00:19



对,不能欺负中国人。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31
alma 发表于 7 分钟前

我当了9年的丁克。后来转念一想,这实在是太浪费了。我和太太应该去要个孩子。把他抚养长大,也能对得起我爹啊。

没有数据,但俺身边的,也加上老李,能丁克到底的目前是少数。
作者: alma    时间: 2013-6-26 00:34
同性恋运动如火如荼,并与其他一些运动合并,显得强大入流。我也认为他们足够强大。我对同性恋婚姻持批评态度的原因是:

1)他们/她们现在追求的是制度许可。但是制度在很大方面是压人性的,也就是说,仅仅从个性权利角度来追求制度,那显然是不够的。制度要考虑社会的稳定性和未来发展的方向。

2)同性恋婚姻如何解决后代。当然随着技术进步,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是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资料说明同性恋家庭养育的后代足够健康和强大。其参考性例子就是婚姻法对近亲结婚的反对。

3)由于女性担负了生育的责任,那么女性同性恋者如何解决生育问题。

4)假设同性婚姻破裂,那么他们/她们养育的孩子怎么办?

这是我深切的忧虑。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44
Rozinante 发表于 6 分钟前

呵呵,我们组都是这样,没有专门欺负我。估计看我们年纪大了,就不怎么忌讳了吧。

原来。

也可能不同的公司不一样吧,犬子在 Humana Inc,是个小头目。


作者: 37.5℃    时间: 2013-6-26 00:52
本坛有同志吗?我一想定是有的!如果你是,敢大胆承认吗?如果自已都不敢承认还要求别人去接受你?至少我看了会恶心!还有做过变性手术的一样恶心!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0:55
同性恋运动如火如荼,并与其他一些运动合并,显得强大入流。我也认为他们足够强大。我对同性恋婚姻持批评态度的原因是:

1)他们/她们现在追求的是制度许可。但是制度在很大方面是压人性的,也就是说,仅仅从个性权利角度来追求制度,那显然是不够的。制度要考虑社会的稳定性和未来发展的方向。

2)同性恋婚姻如何解决后代。当然随着技术进步,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是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资料说明同性恋家庭养育的后代足够健康和强大。其参考性例子就是婚姻法对近亲结婚的反对。

3)由于女性担负了生育的责任,那么女性同性恋者如何解决生育问题。

4)假设同性婚姻破裂,那么他们/她们养育的孩子怎么办?

这是我深切的忧虑。
alma 发表于 2013-6-26 00:34
1)同意。

2)同性恋家庭有后代的,目前只有个别范例。

3)恰恰是女性同性恋者解决了生育问题;男的,还没有一例。

4)这个,倒不是什么问题。



作者: alma    时间: 2013-6-26 01:00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6-26 01:02 编辑
本坛有同志吗?我一想定是有的!如果你是,敢大胆承认吗?如果自已都不敢承认还要求别人去接受你?至少我看了 ...
37.5℃ 发表于 2013-6-26 00:52

老大:性取向是私人问题,请不要那么大声好么?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01:01
美国同性恋人同日分娩生下双胞胎:
http://tech.sina.com.cn/d/2008-07-31/15342364000.shtml
作者: alma    时间: 2013-6-26 01:11
如果同性恋者能得到婚姻的加持,他们/她们一定得到更多的幸福感。可是我却反对他们渴望得到的制度。。。

我也为自己感到悲伤。。。。
作者: cmos88    时间: 2013-6-26 08:13
alma 教授不必悲哀. 真象你第一点说的, 制度要考虑社会的稳定性和未来发展的方向。
比如, 澳大利亚可以说是一个同性恋强国, 同性恋同居虽然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但同性恋婚姻却始终没有得到承认. 去年澳洲联邦众议院就否决了同性恋婚姻合法提案. 我想他们也是在"考虑社会的稳定性和未来发展的方向" 这个事实.
作者: yah    时间: 2013-6-26 10:24
目前,同性恋得到认可的国家和地区应该有20多个吧。分为:同性恋婚姻、同性恋婚姻但不能有孩子、民事结合(可视为家庭)三种,前两者约有6、7个,余者都是民事结合。
作者: 37.5℃    时间: 2013-6-26 10:44
FIM  发表于 5 分钟前
如果你得好朋友变性了,你会如何对待她(他)?为什么就不能宽容些呢?

会让我恶心的人,不可能成为我的朋友!即使以前是朋友以后也会远离!恕我直言!!!
作者: 37.5℃    时间: 2013-6-26 10:50
如果真有这样的你会有什么反应?[attach]71931[/attach]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3-6-26 11:00
回复 yah 的帖子
Y兄,看你的回复,获益不少,再问下,同性恋形成的过程中先天和后天因素的比重,有相关研究数据支持吗?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6 11:09
本帖最后由 雨中独舞 于 2013-6-26 11:10 编辑

说到底,大家对于同性恋现象,更多的是歧视与耻笑,这个特殊的群体在当今主流社地会还是不受欢迎的,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大家对同性恋这个现象还没有正确地了解。

首先,同性恋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并不是近代社会的产物,他们的精神和智商都没有问题,相反地在某些领域还有较突出的表现,他们只是性取向不同而已,已有科学论证同性恋的大脑结构与正常性取向者有所不同,当然也包括少数同性恋者是在成长过程中由于某些因素而后天形成。

说起同性恋的社会危害性,大家首先想到的是艾滋病。艾滋病传播最多的还是性接触、血液传播、母婴传播,这里我只说性传播,这个同样存在于异性恋中,不用过多解释了。至于同性恋,是因为社会主流的不承认,受道德或伦理的遣责,所以很多同性恋者会用异性恋来掩饰自己的真实性取向,用所谓“正常”的婚姻来保护自己,结果造成多性恋,于是疾病产生和传播的途径相对就多了些。也有为了传统上的“传种接代”的压力,身体上去完成传种的任务,心理上却还保留着他所认同的同性爱情,到最后还是伤害了自己和身边的人(李安的电影《喜宴》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思想传统的老父亲为了传种接代逼同性恋的儿子娶了媳妇,但对生活中儿子的同性爱情还是睁只眼闭只眼,默许了,甚至因为他儿子的男性情人是真爱他儿子而喜欢上这个本来心里相当排斥的“男媳妇”。年老的父亲,看着小孙子的出生,看着一男一女两个“媳妇,泪流满面)。如果主流社会给与他们更多的理解和宽容,能让他们象异性恋者一样正常地生活,那这种现象是否会更好地改善呢?

很多时候同性恋是心理上的问题并不是其本身的问题,而社会不认同他们,所承受的压力而产生精神问题,是有区别的。

如果说同性恋是超越人之常情的现象,那么同性婚姻更如冒天下之大不韪,已经超过了传统中的道德底线。那么反过头来再看婚姻的本质,婚姻的本质人与人社会化的一个具体体现,主要功能包括:实现人口的繁衍过程,对理性的追求,组织社会功能等。婚姻有心理上的,情感上的,生理上的,生活上的各种需要,是一个复杂的机制。但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生产力的不断增加,婚姻最终的是对理性的追求功能,体现上爱情、亲情和责任。其实同性恋者同样能完成这个功能,需要的是更规范更合理或更科学地去制约他们。现在外国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也有承认同性伴侣合法化的国家,在领养小孩方面,有国家明确规定:只可领养同性婚姻者其中一方配偶的孩子,不可领养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至于小孩在成长过程中的健康心理取向个人认为还是得取决于大环境。

在西方国家,同性恋在历史上特别是在某些宗教领域是被判为有罪的,而且一直有被严厉禁止,但为什么最终还是会被世人所接受,那是因为同性恋本来就是一自然现象,只不过是性取向不同而已。相反在中国,由于中国人一直来的中庸处世之道,同性恋虽不被认同但也没有受到残害和定罪,环境还是相对宽松的。只不过,现在人权的价值让这个现象需要浮出水面,就不得不认真对待了。

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会让同性恋迅速成长吗?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如果婚姻法规定,一个男人可以娶两个老婆,那“万恶”的地商们,你们的春天到了,不,应该说永远都是四季如春了!




作者: LOBO    时间: 2013-6-26 12:11
本帖最后由 LOBO 于 2013-6-26 12:25 编辑

  对于极其少数的个体的行为,在公开场合,我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请这些极其少数人的个体,也不要在公开场合大肆鼓吹宣扬.
  这位 叫 FIM 的极力支持 甚至要鼓励 同性恋的言论,有几个重要的观点
1,他说: 婚姻的本质就是一场性交易:男人用自己的财富和能力找到愿意为自己繁殖后代的女人;
2, 他说: 繁殖后代和婚姻有必然关系么?不结婚就不能做爱,不能生孩子了?婚姻制度才有几千年,人类已经有几百万年的历史了。把婚姻和繁殖后代强拉一起是荒谬的,无知的。

   看了这位的发言,真是愤怒了.尤其是第一句, 简直是放屁.
  什么是无知?!!!! 我看有人开始拿无知当个性了. 真是无知者无畏,但也请也要先明白 知耻而后勇这个同理.

I, 在我辩驳此位的第一句言论之前, 我要提醒某些人, 请首先尊重 父亲 母亲 这两个全世界最伟大的称谓 ,最伟大的名词.  我们绝大多数人是因为爱自己另外的一半才结合的,如果说异性结婚就是为了生孩子,那么两个男人结合岂不就是为了X ...?  以自己的眼光审视整个世界然后如此断言,无知,极其无知. 如果婚姻就是为了繁殖,那么还结婚干吗? 随便搞大一女人的肚子,把孩子生下然后领回来就行. 如果异性婚姻, 父母的结合 的基础不是爱, 那么这些家庭的孩子都不会正常,世界早就乱七八糟了.这句话对于中国对于全世界 90%以上的正常家庭就是亵渎,对不起,我不知道 同性恋的具体比例是多少,因为从未关心这个话题 .我想要说的是, 您要大多数人关注极少数人的感受, 那么也请您关注大多数人的感受好吗? 请不要亵渎大多数人的家庭的伦理观.

II, 我爱人的一个表亲阿姨体质不太好, 为了要一个孩子, 都辛苦了好几次,目前仍在努力. 无数个家庭对于孩子的渴望远远超过财富或者其它对于一切事务的渴望. 试管婴儿,是不得以而为之的事情 . 如果全世界的孩子都是试管婴儿, 如果您知道自己的父亲根本就不爱自己的母亲,如果您知道您只不过是被您的父亲随意繁殖出来的……..这样的世界,能够延续吗? 这是故事, 幸好这只是故事.试管婴儿,恰恰是满足一对异性对于孩子的渴望,恰恰是爱的证明.同性恋者,对于孩子,也有如此强烈的渴望吗 ?

   人类延续了这么的时间,并且社会秩序不被打破,就是因为异性的强有力的爱得结合,当然也包括了异性器官强有力的结合. 有些同性恋者的同性倾向可能就是先天具有的,而某些时候,某些同性恋可能就是社会问题所导致. 我们尊重您的自由,但是也请顾及大多数人的感受;您可以说自己的家庭无爱,但请不要以为甚至鼓吹我们的家庭无爱.

  

  


作者: 37.5℃    时间: 2013-6-26 12:20
做个调查,如果你子女向你宣布对同性的她(他)要“结婚”,你会支持还是反对呢?
作者: 37.5℃    时间: 2013-6-26 12:38
本帖最后由 37.5℃ 于 2013-6-26 12:45 编辑

LOBO  发表于 3 分钟前
您这个话题本身就有问题, 1, 凡不是同性恋者, 都不会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恋; 2, 同性恋者,基本不会反对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恋;

如果真是同性恋者,还有她(他)们自己的孩子吗?难道能同性繁殖下一代?


作者: FIM    时间: 2013-6-26 13:46
回复 FIM 的帖子

LOBO  发表于 2 小时前
您说话简直是放屁, 您就是这样看待自己的爱人吗? 您的爱人就是给您繁殖后代的吗?放屁!!!!!


从生物学上看,任何生物的2大主题就是生存和繁殖。以保证本无种一直能在这个环境里存在。
放屁并不影响这个事实。   
作者: FIM    时间: 2013-6-26 19:11
对于极其少数的个体的行为,在公开场合,我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请这些极其少数人的个体,也不要在公开场合大 ...
LOBO 发表于 2013-6-26 12:11



我觉得自己说过的话能让这位老兄怒发冲冠也算没有白“放屁”

我说的繁殖后代,是生物的本质。去掉了罩在人类头上的各种光环。其实,人很多给自己加的赞美之词只是自恋而已。人本质上比地球上任何其他动物都更残忍。你见过其他动物大规模的屠杀同类么?

“随便搞大一女人的肚子,把孩子生下然后领回来就行. ” ---你如果能做到,算你本事大。

能力强的男人可以让很多女人为自己生孩子,是心甘情愿的,不需要结婚。
女人愿意给更强大的男人生孩子,只要这个男人够强,能给女人安全感;因为这样她会觉得自己的后代基因更好。
两性之间在繁衍后代的竞争永远都会继续。男人想更多的后代,女人要少而精。
基因的自私性对人类也不例外。
从生物的本质入手,无意贬低人类的社会性。
关于两性关系,可以参考一本书《精子战争》,里面揭示了很多人类在生物性和社会性
两个交叉混合的特性。看过,会明白很多



作者: LOBO    时间: 2013-6-26 20:34
回复

LOBO  发表于 2 小时前
您说话简直是放屁, 您就是这样看待自己的爱人吗? 您的爱人就是给您繁 ...
FIM 发表于 2013-6-26 13:46

好吧,我说话是有不雅之处.
  但请问, 同性结合的本质是什么, 是爱? 难道您认为同性结合才是为了爱在一起, 异性就是为了性,为了生殖 ?


作者: 时光车间    时间: 2013-6-26 20:34
本帖最后由 时光车间 于 2013-6-26 20:37 编辑

俺是异性恋、异性婚姻,身体壮、性生活正常。所以这事没法看,也没必要看,反正平行道各不争抢,爱咋恋让人家去恋嘛……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6 22:17
其实这个不是好话题。
阿度 发表于 2013-6-26 21:37

任何话题不在于好与坏,而在于适不适合在论坛里讨论,从跟贴的数量来看大家还是很愿意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的,我倒觉得是件好事。另外,大家的某些观点和专业性的发言很能让人去“发明”一些东西。(“发明”这个词是借用wang兄的,很喜欢这个词。)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6 22:24
本帖最后由 雨中独舞 于 2013-6-26 22:43 编辑
本坛有同志吗?我一想定是有的!如果你是,敢大胆承认吗?如果自已都不敢承认还要求别人去接受你?至少我看了 ...
37.5℃ 发表于 2013-6-26 00:52

哥哥(张国荣)就是同性恋者,你觉得他恶心吗?我就很喜欢他,觉得他很有气质。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3-6-26 22:36
本帖最后由 wangziyuang 于 2013-6-26 22:40 编辑

回复 雨中独舞 的帖子

舍弟上几天还跟我说起:他单位附近有一老年同性恋者,常对小年青暧昧,十分恶心。我当时回答:至少不比一正常性取向老年男性对年轻姑娘暧昧更恶心。
恶不恶心还得看具体行为吧?与性取向无关。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6 23:01
因为工作的关系曾接触过一同性恋者,是个香港人,做平面设计,很有才华,弹得一手好吉他,为人谦逊,也很幽默,待人处事很有修养,虽然言行举止上有会点“娘”,但大家共事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他在对待感情上也很认真。因为知道他是同性恋者,公司的女同事们还乐于找他一起出去玩,说是男朋友放心,呵呵。其实一个人让人恶不恶心,与他平时的素养有关,而与性取向真的没有关系。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6 23:04
回复 雨中独舞 的帖子

忘了感谢雨姐开这个帖子,让大家畅所欲言,同时避免了讲佛法的楼继续歪下去。

确实,很多人非常歧视同性恋,这对同性恋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们不应该从道德的角度去指责同性恋。在工作、社会福利等等方面应该平等地对待他们。

但是我觉得有必要弄清楚:同性恋到底是正常现象还是异常现象?是生理现象还是心理现象?最极端的说法是“同性恋就像左撇子一样”。这我就不能接受了。

同性恋不是从基因里来的。同性恋虽然不一定不繁衍,但是其繁衍能力显然要比异性恋差,而人类的繁衍是一个几十万年的过程,所以即使有同性恋基因,也早就消失了。

现在的主流科学观点是:生理的同性恋主要是在胎儿时期形成的。但是这个比例有多大,还说不清楚。这东西统计起来有很多困难,而且说实话很多搞生物的人数学水平比较有限,生物文献里经常有和“世界上十个最腐败的国家有九个民主所以民主不能避免腐败”类似的结论。

即使没有这个数据,我们也可以大致分析出来:现在的同性恋多数并非生理的、天生的,而是心理的、被环境影响的。就算同性恋像左撇子一样多,一个12人的合唱团全是左撇子的概率有多大?一个歌剧剧组只有一个男人用右手的概率又有多大?这显然和音乐学院的氛围有关系。

我比较认同的观点是:多数人小时候都多少有一点同性恋倾向,但是这不难消除;“不可救药”的同性恋是极少的。一个小男孩儿,还不懂男女的事,看见柯南啦阿童木啦葫芦娃啦,有点异样的想法是正常的。可是如果监护人一看这情况说“哇,我终于知道了,你是同性恋啊”,然后就按照同性恋去培养,这孩子将来恐怕会很痛苦。

综上,我的观点是:同性恋是异常现象,社会应培养异性恋,接受同性恋。(培养不是说鼓励早恋哈。话说美国家长那么鼓励小男孩儿找女朋友是不是因为怕他们变成同性恋啊?)

最后说说我对同性婚姻的看法。说实话我对这个相对不那么关心,所以我后面说的不看也罢。俩男的一起生活,叫它婚姻还是把“婚姻”的女字旁改成男字旁对我来说区别不大。但是从道理上讲,“自由”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理由,因为婚姻本来就是一种约束,法律不可能给人绝对的自由。婚姻自古就是男女之间的,同性要呆在一起,为啥非要管它叫婚姻呢?雨姐说“如果婚姻法规定,一个男人可以娶两个老婆”。既然人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那七男八女的婚姻是不是也该合法化呢?还有——这绝没有类比的意思,只是逻辑推理——万一一个人疯狂地爱上了他的狗,法律可以允许他们结婚吗?
作者: 时光车间    时间: 2013-6-26 23:17
抬上桌面说,确实没多少可说的,因为你不那样的话,其实不用太在意或去打扰……说太多太杂,反而侵害别人了。
不宜说但我可以做:在性取向、性审美方面,引导儿子认识女性之美,男女合一之美,可以说是唯一、不二。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6 23:24
回复

忘了感谢雨姐开这个帖子,让大家畅所欲言,同时避免了讲佛法的楼继续歪下去。

确实, ...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6 23:04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我的本意是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话,那么会不会促使同性恋迅速的增长?我的答案是因为不会,毕竟同性恋只是一特殊人群,小众地存在,法律只不过保护了这部份人的权利,同时也约制了他们。人的正常性取向还是主流的,男女相悦那才是自然的本性,所以我才会举例说如果法律规定一个男的可以娶两个老婆的话,那么地产商的春天就到了。

至于同性婚姻是否该合法化,那还是个关乎于法律、社会等众多因素的综合性、复杂性的大课题,需要全社会且长时间上的关注。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6 23:32
本帖最后由 Rozinante 于 2013-6-26 23:46 编辑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我的本意是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话,那么会不会促使同性恋迅速的增长?我的答案是因为 ...
雨中独舞 发表于 2013-6-26 23:24

理解,我只是借用这个话头举了个例子。 我也说了,同性婚姻该不该合法化并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我更关心现在的社会潮流会不会导致“假同性恋”越来越多。当然,“同性婚姻”也是社会潮流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现在一有人说“同性恋不正常”,马上挨骂:保守、共和党、没受过教育,乃至宗教狂、法西斯……

另外,同性夫妻领养小孩我是坚决反对的。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6 23:59
理解,我只是借用这个话头举了个例子。 我也说了,同性婚姻该不该合法化并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6 23:32

同样不支持同性夫妻领养小孩。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6-27 00:03
正在听一首歌,就随手放这里了,与本贴主题无关。

http://www.tudou.com/v/Ia6tNPCdKGY/&resourceId=0_04_05_99/v.swf

“Vincent”   David Roth - 纪念梵高,并向他的“starry night"致敬的歌! 晚安!

作者: Jwang    时间: 2013-6-27 00:04
从这个贴中,看来对同性恋的偏见是很深的。很多观点我不一一评论了。很多观点并不具有科学的证据,而是从个人的心理上的反感和偏见,然后再编造的理论。讲同性恋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完全是无稽之谈。

正好今天这里的新闻报道,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性恋夫妇同样可享受政府给于异性夫妇的幅利。

在中国这个社会中,要接受和尊重同性恋是很困难的。但我要讲的是,要从普世的人道和人权的角度来看对同性恋的接受和尊重。中国社会中太缺乏这种普世的人道和人权观了。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7 01:40
本帖最后由 Rozinante 于 2013-6-27 03:21 编辑

关于同性恋是否遗传的问题,查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

- 1993年,美国遗传学家哈默(Dean Hamer)等人研究发现,男同性恋基因存在于X染色体上,是由母系遗传的。但是携带这种基因的人不一定会成长为同性恋。

- 二十年以来还没有其他研究者能够成功重复Hamer的实验。

- Hamer说:研究中我们发现一半或一多半的性取向分歧并非与生俱来。我们的研究是为了肯定遗传因素,而不是否定心理社会因素。

- 关于同性恋基因如何存活下来有这样的解释:携带男同性恋基因的女性生殖能力特别强。

----------------


订正一下,Hamer的实验有人成功复制过,但也有人试图复制但是失败了。因此这个结论学术界还没有接受。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7 02:03
很多关于“同性恋遗传”的研究报道是一些外行在夸大其词,为了迎合社会舆论。如果证明了“同性恋都是天生的”,那么绝大多数人当然不会再尝试改变同性恋,也不会歧视同性恋。但是实际上支持同性恋“有遗传因素”的研究还证据不足,而同性恋“有非遗传因素”却是得到公认的。

实际上,认为“同性恋是后天的”并不意味着非要改变一个已经成型的同性恋;尝试改变一个同性恋也并不意味着不尊重同性恋。但是这条路不好走,按雨姐的说法,“是个关乎于法律、社会等众多因素的综合性、复杂性的大课题,需要全社会且长时间上的关注。”偷懒的办法当然是说一句:“同性恋都是天生的。”但这是一个弥天大谎。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7 02:23
- 1993年,美国遗传学家哈默(Dean Hamer)等人研究发现,男同性恋基因存在于X染色体上,是由母系遗传的。但是携带这种基因的人不一定会成长为同性恋。

- 二十年以来还没有其他研究者能够成功重复Hamer的实验。
Rozinante 发表于 2013-6-27 01:40


话说我有一个想法,纯属臆测,说出来供论坛上的学术男(女)们消遣。

为什么后来的研究者不能重复Hamer等人的实验?可能因为那个时候同性恋还比较少,“真同性恋”比例比较高。(注:世卫组织1990年才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中去除,不是FIM兄说的1970年。)这些年由于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度越来越大,甚至用我的话说同性恋开始变“时髦”了,所以“假同性恋”比例不断升高,这个统计就越来越没法做了。
作者: 南雁    时间: 2013-6-27 06:02
人口结构决定一对多还是一对一,兴趣取向决定找异性还是找同性。如果不妨碍别人,同性也可以,只要不按自己的取向当标准去衡量,也不至于太难受。。。
作者: wangziyuang    时间: 2013-6-27 07:30
回复 Rozinante 的帖子

“同性恋就像左撇子一样”。被批评了,这说法是有点绝对了,没有证据支持。
但是Rozinante兄,我不清楚左撇子和同性恋是否从基因遗传得来。可“天生”的含义并不仅限于基因,胚胎发育过程中不可预测的变化也算吧(对遗传学一窍不通,完全胡猜)。儿童期人格形成的环境也有可能有不可控的因素,这也有的天然的意思。先天后天的界限不太容易划分。
其实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个人对社会的义务”这个问题上。无论同性恋怎样形成,我们作为个人好像没有权力干涉他们(作为另一平等的主体),只能在社会利益的角度去评判。
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禁忌是社会存续的条件,这我 承认,但开放点,灵活点,谨慎点应该会好点。
狗不是民事主体,没法结婚。但有人不是把遗产传狗了吗?兽交也自古存在啊。这真不好说。
作者: cmos88    时间: 2013-6-27 08:00
YAH 老师在14楼说: "婚姻,是男人与女人或女人与男人结合成为夫妻关系进行相互作用的群体。同性同居,则是一种民事结合,可以视为家庭"

所以, 同性恋合法化不等于他们的婚姻就自然合法化.

其实, 在澳大利亚就是这种情况. 法律不歧视同性恋同居, 他们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异性恋同居家庭. 他们可以享受和异性恋婚姻家庭和异性同居家庭同样的社会福利. 但法律不允许同性恋可以合法登记结婚.


作者: Rozinante    时间: 2013-6-27 08:23
本帖最后由 Rozinante 于 2013-6-27 08: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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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就像左撇子一样”。被批评了,这说法是有点绝对了,没有证据支持。
但是Rozinante兄,我 ...
wangziyuang 发表于 2013-6-27 07:30

其实我是在别处看到过“左撇子”这个类比,没有注意wang兄前面提到过左撇子。要是看见了,我说话也不会这么楞了。别见怪!

“天生”确实不仅限于遗传。我前面也提到过有些资料认为同性恋主要的生理成因可能是胚胎时期接受了大量荷尔蒙之类。但是心理原因是得到广泛承认的。我不知道Dean Hamer说他们的“研究表明同性恋至少有一半是后天形成的”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但是我想他说的“后天”应该是出娘胎以后、不包括胚胎时期的影响吧。

心理原因造成同性恋的具体事例应该有不少吧。帖子前面出现过几个例子,还有我一再搬出来唬人的那个学音乐的男生的例子。说一个男低音身体里雌性荷尔蒙过多,这叫人咋相信呢?——当然这不足以成为决定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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