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人生

标题: 和论坛网友的一件交易纠纷,请大家发表一下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镁声绕梁    时间: 2016-6-13 21:10
标题: 和论坛网友的一件交易纠纷,请大家发表一下看法。
本帖最后由 镁声绕梁 于 2016-6-13 21:15 编辑

原帖在这里——

http://www.hiendlife.com/x1/foru ... &extra=page%3D1

出自用的极端稀少的原装丹拿卡夫特调音款脚架!远超高丘脚架,成色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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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型号种类:丹拿卡夫特调音脚架
2:价格:3500元
3:成色: 见图片
4:物品缺陷及改动:成色自己看,自己看,我觉的很好!
5:三包或保修期:(无)
6:卖家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岛市
7:卖家联系方式:QQ:984093074
                             电话:13833543365
8:淘宝连接:本地自提最好,可以论坛中介,先款定金余款德邦代收,我出了不少东西了!
9:运输方式及运费(人民币):快递运费由买家负担,
     本人是烧友,我不太会评论。这个脚架是我在丹麦交流工作期间购买的,是特制款,当时是配单拿卡夫特的,比普通款原价高200欧元,四柱,声音和普通款有差别,两端延伸更好,用在轮廓1.3SE上也有很好的表现,这是我自己试过的,就是实话实说,和现在的单拿stand4脚架不是一回事,材质也比较特殊,很轻,不能灌沙。高度是60厘米(不含脚钉),不要纠结真假,国外带回,一手自用,这个估计也没有人仿制。



由于是极品网友,所以没搞德邦代收款,直接先款了,德邦运费到付。
电话里专门问到顶板的3颗钉,卖家说是固定安装,不能拆卸的。
收到时发现顶板的钉碰掉了一颗,马上联系卖家,卖家让我用胶粘一下。
我是做钉的,知道不同的胶水对钉的效果影响很大。所以心理不能接受钉被碰掉过的情况。提出来情愿我自己承担来回运费(约300多一点),把脚架退回。

卖家不同意退回。要我发帖问问大家应该怎么处理。

多谢大家关注!

3000元的架子,挺小的一件事。不过现在出器材运输损坏也很常见。发出来大家讨论一下也挺好。





作者: 镁声绕梁    时间: 2016-6-13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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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tshowji    时间: 2016-6-13 21:42
对于先款的交易,卖家应该更谨慎才对,特别是包装保护环节。因为一旦先款构成,维系之后流程的只有自己的信用了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3 22:14
本帖最后由 antomasony 于 2016-6-13 22: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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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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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3 22:17
本帖最后由 antomasony 于 2016-6-13 22: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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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3 22:19
本帖最后由 antomasony 于 2016-6-13 22: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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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3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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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3 22:31
我只是个烧友,不是商家,我确实收到买家先款3000元,我没有因为买家先款就不负责任,我真的很认真的打包,用珍珠棉保护上盖的钉子和脚钉,全部插入珍珠棉,并将打包照片发给买家后又打电话征求买家意见是否保价,全部问妥后发的货!
我就说3点:1、我没有虚假陈述,如实回答了买家的提问;
2、真的很认真的打包,边角都有保护,架子在箱子里不动,架子没有任何磕碰损伤;
3、买家确认签收,应视为认可,因为这是表面能看得到的!
这点小问题是可以自行修复的,买家说是我没打包好运输造成的,我不这么认为,买家说胶不一样会影响声音,我也不认可,请大家换位思考,我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
作者: garyvictor    时间: 2016-6-13 22:54
我觉得吧搞不好还真是德邦的锅
这事儿不是第一次
你去百度搜索下“德邦,你弄坏了我的音箱”就知道我再说什么
后来还是动用了一些特殊关系才搞定索赔的
作者: yiezidlb    时间: 2016-6-13 23:25
作为发烧友都不容易,互相交易本可减少费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运输风险。这里就涉及到商品买卖中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法律上规定的很清楚,这里就不普法了,有兴趣度娘下就知道了。需要说明的是,不是由于买卖双方原因造成的风险承担法律虽有有规定,但这件事在道德层面不存在谁是谁非,协商和解吧。
作者: 吴川李董    时间: 2016-6-13 23:53
遇人不慎
作者: 吴川李董    时间: 2016-6-13 23:53
遇人不慎
作者: tanxin97    时间: 2016-6-14 01:29
都是无辜的,要我可能就胶粘一下,不过这个要看心理接受程度,假如音箱磕一下,我也接受不了,只能你俩协商了
作者: 镁声绕梁    时间: 2016-6-14 10:35
我开发的音箱钉B6,也是胶水粘合镁钉和木座。我认真对比过,用AB胶,502,玻璃胶,硅橡胶,出来的声音都不同,甚至不同胶水厚度,声音也不同。原因是不同的胶水,固化后的硬度和阻尼特征都不同,所以我作为无过错方,情愿贴钱也希望能退回架子。

既然卖家认为脚钉脱落可以自行修复。那就请卖家收回,自行修复后再出吧。我承担来回运输费用。

我不评价卖家包装问题。只知道我先款购买的是一件原厂尖钉没有脱落的架子。卖家作为发货方,应该保证我收到没有损坏的架子。不能发现碰坏了,就说是小问题,自己处理一下就行了。对于脚架来说,脚钉的固定方式是至关重要的。油漆磕碰掉漆,我都不会在意。

至于德邦保价,也是只保丢失,磕碰损伤是不包的。

作者: SPETR    时间: 2016-6-14 10:39
如果脚钉原厂就是用胶粘的则年久老化,再加之运输振动,脚钉脱落也属正常。协商解决吧。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4 10:48
我在交易中没有责任,我也不能预见这个问题,我不同意退货,收到货为什么不当面验好货签收,走淘宝仲裁也是这个理!
作者: 镁声绕梁    时间: 2016-6-14 11:34
本帖最后由 镁声绕梁 于 2016-6-14 11:39 编辑
antomasony 发表于 2016-6-14 10:48
我在交易中没有责任,我也不能预见这个问题,我不同意退货,收到货为什么不当面验好货签收,走淘宝仲裁也是 ...


您想过没有。交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这次交易我更加没有责任,我都情愿亏300多退货了。

当然,由于您电话中说自己是政府部门的,绝对信得过,所以我先款。您已收到货款,现在处于优势地位,以为说不退就可以不退。但您这么做,损失的是自己的信用。——货发出去就不管了,谁还敢和您交易?

另外,是您要我发帖问问大家的意见。现在大家都觉得应该协商,你却一点协商的诚意也没有,还要我发帖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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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4 12:02
如果掉一点漆,你说两边脚架不一样重了,要退货怎么办?如此吹毛求疵,谁敢和您交易?大家眼睛雪亮的,掉了一个钉,才发现原厂就是粘上的,我不是厂家,我怎么知道是怎么安上去的?本来就是十多年的脚架了,哪能保证和出厂一样?您购买的就是二手货品,先款是您主动提出的,您还要求便宜500元,我答应的,我从来没要求先款,我还说上面的三颗钉是固定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固定的,如果是铸造的,厂家就太麻烦了,还让您考虑好,这是不是我的原话?如果是一体的,我弄掉了,让我赔偿还有道理,另外,这个怎么掉的我也不知道!我再强调一下,签收应当面验货,这谁都知道,我这个人人品怎么样,自有大家公道!
作者: cenwei999    时间: 2016-6-14 12:03
本帖最后由 cenwei999 于 2016-6-14 12:12 编辑

.................................................................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4 12:18
无过错责任只限定于法律明文规定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43条)。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第82-84条)。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

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5条)。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9条)。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9条)。
好好学习吧!
另外,动产的风险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就是自交付承运人时转移!
我在你那买,签收后,说不一样重要求退货,你给退,你是雷锋,你不退,合情合理!
作者: jogo    时间: 2016-6-14 12:31
两位心平气和协商下吧,如果原厂本来就是用胶水粘上去的,看看能不能看出用的是硬质胶还是软质胶,一对脚架每边三个钉,一共6个,现在掉了一个,也就是1/6的问题,大家还是平心静气协商下好了。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4 12:37
本帖最后由 antomasony 于 2016-6-14 12:4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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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kedebaba    时间: 2016-6-14 12:50
这款脚架我也使用过,非常出色的声音。过耳不忘。其实买家也不用介意,之前和丹拿原厂发过email询问过。他们用的是瑞士的ergo的焊接胶,买家可以买来粘一下即可。
LZ放平心态。
作者: mtoc    时间: 2016-6-14 12:55
kekedebaba 发表于 2016-6-14 12:50
这款脚架我也使用过,非常出色的声音。过耳不忘。其实买家也不用介意,之前和丹拿原厂发过email询问过。他 ...

哇塞,请教一下关于焊接胶的学问
作者: hifilike123    时间: 2016-6-14 13:26
我觉得卖家应该给退货,你要保证收到的东西没损伤,这是你卖家的责任。要是淘宝收到有损伤哪怕签收也能退,先款有理先款不退有点不好
作者: 都峤山    时间: 2016-6-14 13:44
主要卖家的责任。货物的包装要经得起暴力快递的考验。现在的快递你懂的。
退一步最少也要责任对等------即买家愿意负责运费,卖家也应该负相同的责任----相应减少货物的价格---互相协商!看买家是否同意!
作者: 都峤山    时间: 2016-6-14 13:47
否则买家找快递索赔!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4 14:10

[attach]138533[/attach]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4 14:15
我的理由和依据都写明了,原厂这就是胶粘的,自己可以处理,风险转移的法律规定也都写清楚了,外观受损签收前应该自己查明,先款是买家自己提出的,我也相应优惠了500元,退货不可能!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4 14:18
是不是快递的责任还不好说我用珍珠棉全包住各个钉子,还要怎么包?这也不行就别在网上买东西了!
作者: cmos88    时间: 2016-6-14 15:07
觉得这事卖家最好还是收回了。既然认定胶合后不影响音质,那收回后就没什么损失, 而楼主却损失了运费。 卖家咬定东西已经被签收,而不接受退货,这个理由比较强硬,缺乏人情味,当然卖家也没有什么不妥。如果经常要交易的话,最好还是宽容大度些。个人遇见。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4 15:13
我不是职业商家,买家也是买来研究的,这是买家自己说的,我不知道这个对研究有啥影响!
作者: 看看瞅瞅    时间: 2016-6-14 16:48
我的意见也是卖家应该收回

作者: 18833881818    时间: 2016-6-14 17:04
这个事情从表面上看,其实说不出谁的问题,物品的损坏可能出现在三个环节,第一是卖家第二是物流第三是买家,但是从买家的表述看,应该是个商家,所以从动机角度分析,买东西的动机存在可疑因素,如果买家是正常接收的话肯定会验货,是验货就出现的问题那自然可疑分析出是卖家或是物流的问题,如果货品正常签收了,签收后买家提出,那么这个事就很可能是买家损坏或是买家不想要了故意找借口,签收是个节点,从前面的发言中,我看买家应该已经签收了,现在说退货,依我看存在很大嫌疑。 买卖是双方的事,卖家我觉得也不应该是弱势,换个角度,谁卖东西遇到类似情况,其实也是很难受的,况且二手东西十全十美很难,坏一个钉子我个人觉得没什么太大影响,要这么说的话,那音箱箱体有小破损还影响震动幅度呢,难道说箱体有点伤就算箱子有问题么?我觉得买家的理由有些牵强,存在找茬的感觉。
作者: 18833881818    时间: 2016-6-14 17:16
其实论坛买东西也不容易,签收的时候还是要仔细验货呀!验货完到家了再说退,让别人怎么想?
作者: 尘客    时间: 2016-6-14 17:41
不能苟同!商家就有动机可疑之嫌吗?本来简单都能理解的事到您这儿反而弄复杂啦!我看人家两人也没当大事不过互有不平发上来听听大家咋说的。
货运验货是怎么回事相信大家都有经历,承运方只能保证包装外观无损,拆包仔细检查后又出现问题的不少吧?现在的卖方如果坚持运收验货为准,还有几个烧友敢买东西?一般都是协商解决,互相谅解,淘宝上大小商家基本上都会这样处理的。
二手也不是硬理由,既然提出发到论坛就希望能听听更多意见,建议互相体谅,卖家适当优惠作价比较好,毕竟买家已有损失。
作者: 丹拿1705    时间: 2016-6-14 19:13
还是应该在签收之前看仔细,如果已经签收再退货似乎不太合适。说实话,我很头疼网上二手器材交易,就怕这样的纠纷发生,即便是淘宝也是保护买家,还是见面交易靠谱儿。个人意见!
作者: musicmad    时间: 2016-6-14 19:44
本帖最后由 musicmad 于 2016-6-14 19:48 编辑

其实很简单的事,不管新的或二手,如果特别在意东西的话,就应该保价运输。几千块的东西报价也用不了几个钱,好处是当着物流的面当面验货。没问题付款。
作者: kekedebaba    时间: 2016-6-14 20:12
本帖最后由 kekedebaba 于 2016-6-14 20:20 编辑

这个脚架的奥秘在于托盘和底座的封胶,那个钉子我的也掉了两个,之后询问丹拿原厂才买回ergo的胶水 粘上之后丝毫不影响声音,LZ可以放心 另外说句题外话,如果那个小钉子的胶水都会影响声音,那钉子磨损、架子掉漆、胶水老化岂不是也会影响声音吗?如果这样索性就不要买二手东西啦。
作者: 丹拿1705    时间: 2016-6-14 20:36
这位朋友说的非常在理!
作者: 丹拿1705    时间: 2016-6-14 20:36
这位朋友说的非常在理!
作者: jwd950    时间: 2016-6-14 22:48
我的想法是卖家责任,应该回收,既然粘一下没有问题,你为何不愿意呢?买家已经承担来回运费了,对卖家来说没有损失。除非架子有双方不便启齿的方面,买家觉得不值,但大家都避而不谈。我个人乱说,不必当真。
作者: 常在    时间: 2016-6-14 23:15
卖家是个小人,因为装什么公务员,买家也是小人因为他是个小小的公仆,也想成仁。
作者: s1.4    时间: 2016-6-14 23:57
真心喜欢这个架子就留下喽,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卖家优惠500,也够买支原厂胶全部重新粘一遍声音岂不是更好,非得纠结退货自己还贴钱没必要吧,毕竟二手的东西总有点哪里不完美的也正常,如果能正常修复何必坚持退货,再说十几年前的东西了,真去找个完美的也不容易啊!~~~个人意见!~
作者: 百线生    时间: 2016-6-15 01:22
表达是否有未够详细?1、这个钉要看什么时候碰掉的,是发货之前已经掉的,卖家应该负责。2、运输途中掉的,物流及卖家共同负责。至于仅仅是开包验货,我赞同楼上“尘客”兄的观点,个人认为卖家不可免责,因为只是看看是否货不对板而已(淘宝买个手机套、新疆大枣适合),特殊要求的发烧器材仔细的验货没有可能当着快递员完成,人家能等你一两个小时吗?特别是音箱、前后级等没插电在自己熟悉系统听半天,试完各类的音乐素材还真不一定能发现小病、暗病、特殊病。记得有个烧友X去买一对音箱,听了三个小时,什么音乐都好(音色自己喜欢、hifi性能也优秀)准备付款前试了最后一曲蔡琴老歌,却发现播某曲某秒的钢琴高音喇叭有很轻微的破音,商家也说没事没事,但吓到X一身冷汗赶紧逃离!关于那个钉子,若是事前已经告知,又减了价,那是可以免责,但是,事前没有告知,用胶水代替也可以的说法就难以接受了,因为我试过我的脚架的钉,音箱的喇叭固定钉的螺丝松紧都对我的系统声音影响非常大,推论如果钉子换了胶水来固定,播邓丽君肯定不会变成徐小凤,但是声音变化肯定有,至于是否接受要看具体情况!
作者: 老郭    时间: 2016-6-15 08:24
我也赞同百线的说法,如果架子掉漆、残旧对声音的影响会微乎其微,但钉、垫对声音引起的变化是发烧都友共知的,恰好买家又是这方面的行家,随便用胶水粘合肯定过不了他自己心中的那道坎,所以愿意承担运费要求退货也在情理之中。
作者: abless    时间: 2016-6-15 10:17
以发烧友的挑剔  别说只是同一品牌的胶  还有不同型号的胶呢? 甚至不同时期的胶混合声音都不一样→_→
作者: shdj    时间: 2016-6-15 10:49
楼主,解决了么?静观其变。
作者: 天籁弥音    时间: 2016-6-15 12:37
怀疑买家研究好,不想要了,因为买家也自己做脚钉,脚钉看过怎么做的,懂其原理后也不需要脚架了,再说买家不验货,肯定是不对的,就算是物流弄破的,你当场退回去卖家也可以找快递赔,你这样不是剥夺了卖家追溯快递责任的机会了?
作者: 东吴同学    时间: 2016-6-15 13:07
卖家应当退款,这不容置疑。
这笔交易与你是否是商家或烧友无关。
《合同法》规定:货物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
脚架在运输途中可能损坏的风险,由卖家承担,这是法律规定。
作者: sgaudio    时间: 2016-6-15 13:19
关键点,其实是买家提出脚钉损坏的时间点。

1. 如果是在德邦验货签收的时候发现,并电话通知卖家,这个时候买家应该协助卖家跟德邦物流进行物品损坏的赔偿事宜,卖家也有义务对物流进行追则。至于物品本身如何处理,是折价留下,还是退回卖家,这个需要双方协商。

2. 如果买家跟卖家提出脚钉损坏,是在物流验货签收以后,那么卖家确实可以拒绝退货。因为这种情况下,无法证明是物流造成的损坏。从法理上讲,卖家也无过错。如果是这种情况,放在第三方交易平台(比如淘宝)也是会支持卖家的。
作者: octave70    时间: 2016-6-15 13:24
买家也上传收货的图片证明一下吧,事实说话,确实运输坏的话,个人认为卖家担主要责任。
作者: 深圳大何    时间: 2016-6-15 14:02
楼主也是希望买到合心仪的东西,可能卖家也不一定知实情,,,退一步海阔天空,


二位都算各取所需成交了,好过俺三月份先款买温洲苍南县“黄孝坦”的范天臣 24''脚架,,,货也没发,现在连个影都不见了,,,对方也算是够姓赖的了,  :)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5 15:10
您自己看看法律怎么规定的吧!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出卖人在代办托运时,出卖人就已经完成交付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了,风险也转移了。
作者: 西安老宋    时间: 2016-6-15 17:29
支持卖家,既然钱货两清了就完成交易了,二手东西肯定无法按全新去要求,更何况还减了价,买家有些较真了,既然这么在意钉子胶水的就不应该买二手,即使全新也不能保证达到买家要求,还发帖出来说这事,动机可见了
作者: arteck    时间: 2016-6-15 17:37
先验货再签收有点不太现实。现在快递都工作压力大,等你搬到家里小心开封再逐个细节查看验收,估计半个小时过去了,都这样签收快件的话,你让人家快递怎么活?
线上交易,默认卖家承担运输风险,除非提前协商别的方式。
作者: jackyjiang70    时间: 2016-6-15 18:00
看了全部的帖子,闲着没事也说两句。

1)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钉是什么时间弄掉的,卖家,运输,卖家?真的分不清楚。这个分不清楚,就真的不好下结论。

2)我在EBAY上经常买东西,很多时候都有问题,尤其是器材,甚至5万的器材都有很大的问题。我都是自己处理的,买东西是买的开心。

3)针对这个CASE,个人觉得3000元的架子,不是很大的金额。脚钉本来是黏上去的,好心网友也找到了胶的品牌,粘上去就好了,没有那么神秘。我敢赌,用同样品牌胶水,是不会听出差别的,很多烧友,玩东西太纠结,没啥意思。

二位,就别折腾了,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建议,卖家退回100元,买家买胶水,处理掉吧。多大的事儿,两人碰面吃个饭,还不要花个几百块。二位都不是穷人,犯不着为3000块,伤和气。被骗30000元的烧友,大把。自我安慰吧。镁声兄,我认识,也熟悉,挺大度的一个哥们,我这样说,您不会怪罪兄弟吧。

至于,有的网友,煽风点火,说到人格问题,真的没有必要。玩的就是开心,不开心,不如不玩。


作者: jackyjiang70    时间: 2016-6-15 18:02
发重复了。
作者: HD800    时间: 2016-6-15 18:10
楼上大哥说得对。
作者: 18833881818    时间: 2016-6-15 20:37
从个人思想上讲,提到商家就会觉得可疑,我想大家都会有这么点思维定式,但就事论事而言,其实没必要因为这点事争执这么久,硬要说出谁对谁错根本没有意义,但是我想对楼主说的是玩的目的是欣赏、是获得、是喜悦,音乐重要的在于音乐本身,要通过音乐舒缓自己的情绪,得到一种满足感,我觉得也是发烧的最终目的,楼主的感觉不在欣赏音乐,而在欣赏器材,这违背了发烧的最终目的,望楼主放宽心态。
作者: asong116    时间: 2016-6-15 22:02
两位都太较真了。本来主要偏向卖方的,但卖方搬出合同法我觉得不妥。买方已先款了,承担资金风险了,难道还要承担运输风险?按我理解,这种情况,惯例下运输风险应由卖方承担吧。
作者: vanjin    时间: 2016-6-16 02:14
我觉得将心比心吧。整个交易,卖家又吃不了亏。而买家,平白无故地搭上了300元的来回运费。至于卖家责任、买家责任,追究起来有意思嘛?我希望卖家心存善念,予买家以退货吧。
作者: antomasony    时间: 2016-6-16 08:19
请拿出您说的惯例依据!
作者: emailbaiyang    时间: 2016-6-16 10:01
本帖最后由 emailbaiyang 于 2016-6-16 10:10 编辑

如果不是卖家故意隐瞒,胶水网络上大把,自己粘一下就可以了。
毕竟是交易二手,不能当作全新标准去看待。有问题共同来承担,卖家能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要纠结于什么胶水什么声不同。玩HIFI的本质是为了愉悦的生活。
附胶水链接:
https://s.taobao.com/search?q=er ... d=tbindexz_20160616
作者: emailbaiyang    时间: 2016-6-16 10:06
本帖最后由 emailbaiyang 于 2016-6-16 10:08 编辑

发重复了…………
作者: asong116    时间: 2016-6-16 12:22
法律问题要探讨是很复杂的。你搬的合同法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针对的一般是正规的书面买卖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正式合同。你这种交易的风险转移应以货物实际交付才转移给买方(合同法也是有规定的),货物交付后你的买卖合同义务才履行完成。
作者: gauss2000    时间: 2016-6-16 13:21
这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问题是要搞到这份上已经不是谁有理的问题了,打嘴炮根本没意义。

LZ钱付了,买的二手,货也签收了,卖家不愿意退款,你哭死也没用,这就是事实。

我个人来说,出二手假如买家收到货不开心,真的不是有意搞事情,我二话不说:你发回来我款退回去。因为论坛里出二手就是朋友间往来,你也希望他收了你的东西开开心心,以后大家有来有往。反过来说,钱收了,朋友没了,那不是出二手的初衷。
作者: 169    时间: 2016-6-16 14:38
18833881818 发表于 2016-6-15 20:37
从个人思想上讲,提到商家就会觉得可疑,我想大家都会有这么点思维定式,但就事论事而言,其实没必要因为这 ...

又不是道德审判,哪里需要上升到个人思想的高度,没有必要将买家跟商家的概念混淆。
作者: 169    时间: 2016-6-16 14:45
18833881818 发表于 2016-6-14 17:04
这个事情从表面上看,其实说不出谁的问题,物品的损坏可能出现在三个环节,第一是卖家第二是物流第三是买家 ...

差点以为你是卖家,我想大家都会有这么点思维定式。
作者: jackyjiang70    时间: 2016-6-16 15:04
emailbaiyang 发表于 2016-6-16 10:01
如果不是卖家故意隐瞒,胶水网络上大把,自己粘一下就可以了。
毕竟是交易二手,不能当作全新标准去看待。 ...

感谢这个兄弟,感谢楼主,通过这个帖子,认识了一个胶水的品牌,以后肯定用的上。

哈哈
作者: zlm1962    时间: 2016-6-16 17:01
本帖最后由 zlm1962 于 2016-6-16 17:18 编辑

JJ怎么会掉的?是少打木架吧。过不了他自己心中的那道坎,应该退货。
作者: 镁声绕梁    时间: 2016-6-16 23:52
本帖最后由 镁声绕梁 于 2016-6-17 01:30 编辑

感谢各位烧友的关注和回帖,这两天特别忙,没有及时回复。抱歉了。

德邦代收款一般是签收不退的。由于我是先款,卖家也从没有声明过“签收不退”,所以收货时(当时正在吃饭)开箱看一眼有架子在,包装完好,就签收了。几分钟后吃完饭拿出架子发现一颗顶板的钉不在了,马上联系卖家,卖家让我找找,说肯定在的。后来果然在箱子内找到了。期间有微信记录为证。

我没怀疑卖家发货时钉就是松脱的,所以卖家也不必怀疑我故意搞坏钉。

丹拿的架子我听过几个,都不满意。但购买前卖家电话里强调这款是最顶级的,上面有3颗调音钉,比没有钉的贵200欧元。并说自己问过丹拿厂设计师,这3颗钉能增加泛音。这引起我的兴趣,所以直接打款购买。卖家开价3500,谈好3000成交,运费到付。

发现这价值200欧元的钉脱落,心理当然不爽,卖家却说没事的,粘上就行了。我当时就说心理接受不了,情愿贴钱退回。架子现在还在箱子里没试过。

如果像卖家所说,钉粘上就行了没事的,我愿意除了贴双程运费,再多补偿200元,当卖家的发货辛苦费退回。可以吗?因为我专门做这个,接受不了钉脱落的情况。

另外,说明一下,由于两个架子混装在一起,没有完全隔离,也有点互相摩擦掉漆,发回前会拍照验证。

德邦保价是保丢不保损的,除非包装外观破碎。我之前德邦保价出亚克力器材架,一块板子边缘有2厘米长的小磕碰,买家拍照给我,我马上多发一件。我发的货,运输风险和损失当然由自己承担。何况包装外观无破损,找德邦索赔是不可能的。

再次感谢各位网友的回帖。同情本人也好,支持卖家也好,镁声认真拜读,受益匪浅!

既然卖家主动要求本人在论坛发帖问问大家的意见,希望也能认真看看大家的回复。都是烧友,应该是容易沟通的。

我是工科生,不懂法律术语,但一直本着“要想公道,打个颠倒”的理念做人。我想过:假设我出架子,运输途中有点小磕碰,买家愿意付双程运费退回,我会很庆幸碰到了好的买家。所以我主动提出以上补偿方案。希望我们能协商好,也成为论坛公众参与、民主讨论、解决争议的一个案例。
——






作者: 宠物店男孩    时间: 2016-6-17 00:21
这里有2个问题比较重要,
1、运费谁付谁应该承担运输风险。
2、有没有事前说过可以退货。

但从人情方面来讲,卖家回收比较妥当!
作者: 镁声绕梁    时间: 2016-6-17 08:41
本帖最后由 镁声绕梁 于 2016-6-17 09:07 编辑

所有沟通记录都在这里,未经任何修改,请卖家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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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收的事,也要说明一下——

如果我开箱就发现钉脱落,马上联系卖家,看上面的截图就知道 ,卖家可以用同样的话来回应我,要求我收货。如果我坚决拒收退回,货款已经在卖家手上,货到后他也拒收退回给我怎么办?(别笑,以前家电论坛就有这样的先例)。架子底板的尖钉是可以拆的,但卖家没有拆,一个架子的钉扎在另一个架子的板上(板面有扎痕,这点我不介意,所以也一直没提),退回时产生新的损伤算谁的?

——现在想起来,先款真是不应该。所以我损失500多元是惩罚自己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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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镁声绕梁    时间: 2016-6-17 09:32
天籁弥音 发表于 2016-6-15 12:37
怀疑买家研究好,不想要了,因为买家也自己做脚钉,脚钉看过怎么做的,懂其原理后也不需要脚架了,再说买家 ...


多谢东吴同学关注和回复。您的分析很有代表性,所以回应一下——

这是今早专门拿出来拍的架子的现状,捆扎的保鲜膜还没撕开,所以声音还不知道(撕开膜才能听到架子真正的声音)。

避震的产品,光看外观很难偷到技术的。何况我在广州,常去高盈和中旅,那里的各种万元级别名厂架子应有尽有,还可以试听对比。我哪里用得着花费3000元买个架子看一眼,再花300多退回?您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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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徕卡    时间: 2016-6-17 09:32
架子底板的尖钉没拆就打包这.......
作者: 明月照大江    时间: 2016-6-17 09:51
感觉退回去也没戏了,就当是进的原材料,反正已经掉了,好好研究研究,说不定,真的让你研究出一款适合丹拿的牛逼脚架呢,如果那样也就变成好事了,这里只能说说,毕竟不是仲裁法庭,孰是孰非大家也都看明白了,接下去,只能个评良心了
作者: HD800    时间: 2016-6-17 10:36
算了吧!过海神仙!当买教训交学费吧!
作者: 镁声绕梁    时间: 2016-6-17 11:00
本帖最后由 镁声绕梁 于 2016-6-17 11:13 编辑

极品算是是商业味相对少的音响论坛了吧,一方面感谢几位版主“不改初心”的坚持,另一方面感谢网友的自觉维护。镁声非常赞同论坛的去商业化,所以发的帖子也基本都是谈音响心得,即使提到自己开发的产品,也是重在研发过程和理论。在《高保真音响》杂志开“音响杂谈”专栏后比较忙,要玩很多器材配件积累经验,写言之有物的文章。所以在论坛发帖少了。看到前面有网友对本人买个二手架子都怀疑动机,感觉有必要多说几句——

论坛去我家家访交流过的网友,至少有过百了吧。去过我家的朋友都知道,镁声发烧20多年,近几年才业余玩票开淘宝店,收入不仅无法养家糊口,连买音响的钱都赚不回来。开店最大的好处是得到家人对自己玩音响的支持(有烧友来访,就说是来买东西的客户,家人当然支持啦 )。另外,可以以代理价格拿到自己想用的东西,并低价分享给身边的烧友。为了同样的爱好聚在一个平台,希望都能包容些。


一并多谢朋友们的同情和安慰。 折腾这对架子亏点钱能承受,因为我进出器材亏本是常态。如果想赚钱,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搞搞评审、讲课,要轻松容易得多。我自责一是自己这把年纪了,还过于轻信别人先款;二是以为应卖家要求发帖就能解决问题,结果被迫投入大量精力解释和澄清(当然,看到几位版主、大V、老烧关注和回帖也非常欣慰,不一一致谢了 )。所以看到架子就影响心情。如果卖家坚持不退,有谁喜欢这对架子或者用得上的可以帮忙收走吗?价格当然优惠,再赠送本人最新开发的好用的调声产品。


作者: 飘之萍    时间: 2016-6-17 11:41
交易出了问题很遗憾!看情况都没有充分证据,要往好的方面想,不要随便怀疑人格。大家只能协商劝和,走中庸之道。
作者: jackyjiang70    时间: 2016-6-17 12:13
双方都是极品论坛的资深烧友,大家彼此理解下吧。

协商解决,皆大欢喜。玩音响,就是玩的开心,友谊有时候比金钱重要很多的。

哈哈


作者: 都峤山    时间: 2016-6-17 12:20
镁声绕梁 发表于 2016-6-14 11:34
您想过没有。交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这次交易我更加没有责任,我都情愿亏300多退货了。

当然,由 ...

可能,“政府部门的”,左右楼主的信任度了吧,这也是教训,这也是信任“政府部门的”代价,你认了吧!
作者: 都峤山    时间: 2016-6-17 12:21
您想过没有。交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这次交易我更加没有责任,我都情愿亏300多退货了。

当然,由于您电话中说自己是政府部门的,绝对信得过,所以我先款。您已收到货款,现在处于优势地位,以为说不退就可以不退。但您这么做,损失的是自己的信用。——货发出去就不管了,谁还敢和您交易?

另外,是您要我发帖问问大家的意见。现在大家都觉得应该协商,你却一点协商的诚意也没有,还要我发帖做什么呢?

作者: 都峤山    时间: 2016-6-17 12:22
镁声绕梁 发表于 2016-6-17 11:00
极品算是是商业味相对少的音响论坛了吧,一方面感谢几位版主“不改初心”的坚持,另一方面感谢网友的自觉维 ...

可能,“政府部门的”,左右楼主的信任度了吧,这也是教训,这也是信任“政府部门的”代价,你认了吧!
作者: rock    时间: 2016-6-17 13:15
这个帖子讨论得够多的了,移到交易论坛。
作者: 行走的拖鞋    时间: 2016-6-18 01:04
      很多烧油与烧油、烧油与卖家之间的交易是通过德邦完成的,买的通常也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系统的验货程序,像脚架机架这样的东西可以一眼看出有没有问题,但是讯源功放音箱怎么验货呢?难道要德邦每个物流点都设一个听音室服务于烧油验货?
        本人认为本次交易出现的问题卖家要务实主动的解决。
作者: 緊急搜索    时间: 2016-6-18 07: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緊急搜索    时间: 2016-6-18 07: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mailbaiyang    时间: 2016-6-19 17:30
    道理很明显,烧友们已经帮助买卖双方将道理剖析开了。
    即然这个脚架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又是简单修复可以达到复原的,就应该尽量去完成这笔交易。合适的脚架真的很难遇到,除非你不想要这个脚架,即然交易当然是想要了,买家想要一个完美无缺的脚架。
    建议双方协商基础上,卖家适当给一定的补偿,毕竟合理的包装方法可以避免一定的运输风险。买家要放弃自己的完美主义想法,要完美无缺的只能去购全新,购二手无非是图性价比,希望二手交易又便宜又完美是不合适的心态,必定在成色上有一定的容忍度。
    人生会遇到很多的不遇快,关键看你怎么样去理解。
作者: sklin    时间: 2016-6-19 18:31
卖家给买家一点补偿完事了,双方不要浪费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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