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人生

标题: LL这段视频太给力也,抽哉! [打印本页]

作者: burt5177    时间: 2011-2-16 23:09
标题: LL这段视频太给力也,抽哉!
本帖最后由 burt5177 于 2011-2-18 16:51 编辑

。。。。。。。

作者: 狗儿念经    时间: 2011-2-16 23:35
哈哈哈!!!
作者: burt5177    时间: 2011-2-16 23:42
我们全家都笑抽了。
作者: ikushi    时间: 2011-2-16 23:59
神乎其神!精彩!!
一曲无厘头《神曲》能走红无神论的大江南北,真如著名钢琴家的精彩表演,神啦!
作者: 狗儿念经    时间: 2011-2-17 00:09
神乎其神!精彩!!
一曲无厘头《神曲》能走红无神论的大江南北,真如著名钢琴家的精彩表演,神啦!
ikushi 发表于 2011-2-16 23:59

你哭啥啊,笑啊!哈哈哈哈!最牛的是做这视频的家伙。



作者: burt5177    时间: 2011-2-17 00:10
你哭啥啊,笑啊!哈哈哈哈!最牛的是做这视频的家伙。
狗儿念经 发表于 2011-2-17 00:09




作者: ast123456    时间: 2011-2-17 09:22
很符合当前流行趋势,夸张,媚俗。。。。
这就是很给力?
作者: burt5177    时间: 2011-2-17 13:42
很符合当前流行趋势,夸张,媚俗。。。。
这就是很给力?
ast123456 发表于 2011-2-17 09:22

给力是指这段视频的制作者。



作者: ptt216    时间: 2011-2-17 16:14
你不知道他是用脸弹琴的吗??
作者: XIAL    时间: 2011-2-17 17:51
      这个“忐忑”,简直笑破了肚子。太有才了。
作者: rock    时间: 2011-2-17 19:15
哈哈...人才!
作者: jjyfoot    时间: 2011-2-17 22:45
LL技巧没话说,就是品味次点。
弹琴的姿势,个人比较认同老傅雷的说法。
作者: 3l-audio    时间: 2011-2-18 12:55
一位现职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到处传播这种恶搞的冬冬,兲朝的教育事业无药可救。

孔老师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者: burt5177    时间: 2011-2-18 13:45
一位现职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到处传播这种恶搞的冬冬,兲朝的教育事业无药可救。

孔老师万岁万岁万万岁
3l-audio 发表于 2011-2-18 12:55

你也是受“XX的教育事业”影响的人之一。强烈建议版主注意。


作者: 3l-audio    时间: 2011-2-18 13:52
兲,tiān。

基本解释:
--------------------------------------------------------------------------------

tiān
古同“天”。
作者: shinelb    时间: 2011-2-18 13:53
两位都是我们论坛会员,一视同仁。

请注意言谈措词就可以了,克制,退一步海阔天空。

但支持有意义的辩论。
作者: scfan    时间: 2011-2-18 13:57
说实话,每次看李云迪我也抽,看郎朗,我简直想上去抽他。。。王羽佳这点很好,张昊辰不要学师兄,要学师姐才对。
作者: 3l-audio    时间: 2011-2-18 13:58
LB版主认为这种帖子有意义吗?
作者: shinelb    时间: 2011-2-18 14:00
LB版主认为这种帖子有意义吗?
3l-audio 发表于 2011-2-18 13:58
论坛允许的,与音乐也有关,娱乐一下。



作者: 尘客    时间: 2011-2-18 14:01
本帖最后由 尘客 于 2011-2-18 14:03 编辑

LL是现象还是浮云,让未来做决定吧,时间有它的选择。现在我想可不可以多一点宽容。
作者: scfan    时间: 2011-2-18 14:04
元宵刚过,该放的烟花爆竹都放完了,各位老师消消火气。。。
作者: shinelb    时间: 2011-2-18 14:07
LL是现象还是浮云,让未来做决定吧,时间有它的选择。现在我想可不可以多一点宽容。
尘客 发表于 2011-2-18 14:01
尘客兄说得在理。



作者: 3l-audio    时间: 2011-2-18 14:25
请教法律界的jogo版主,散播这种恶搞内容算什么行为?
作者: metamorphosen    时间: 2011-2-18 14:32
我喜欢LL的音乐,把感情色彩渲染到极致。
各位拍吧
作者: 牛仔    时间: 2011-2-18 14:36
玩玩,笑笑也就过了
而且楼主也没强调演奏者演奏的多给力
作者: 尘客    时间: 2011-2-18 15:02
我喜欢LL的音乐,把感情色彩渲染到极致。
各位拍吧
metamorphosen 发表于 2011-2-18 14:32

俺拍拍手。
买他TELARC第一张的时候,渐渐喜欢,那时候他尚不太有名;以后看多视频,渐渐不喜欢,尤其某银行广告那段,后面站着抄手那老者,作态到令人做呕;再以后看多砖头、恶搞,又渐渐不忍,再生逆反。渐渐想:说不定那也是他性情,应该学会喜欢吧。
如果没有那些视频,只听他的琴声,会怎样?




作者: burt5177    时间: 2011-2-18 15:06
论坛允许的,与音乐也有关,娱乐一下。
shinelb 发表于 2011-2-18 14:00





作者: 3l-audio    时间: 2011-2-18 15:14
论坛允许的,与音乐也有关,娱乐一下。
shinelb 发表于 2011-2-18 14:00


娱乐建立在是非不分,莫视法律的基础上,很好。




作者: shinelb    时间: 2011-2-18 15:33
你说的法律,我不了解,我只是这里的一个管理者而已,
我们只是聊聊音乐,是非商业化的论坛,原来人很少,
纯粹是几位资深发烧友聊天的地方,后来注册的会员多了。
作者: shinelb    时间: 2011-2-18 16:23
因为这个帖子已经越来越离题了,暂时关闭,请大家不要跟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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