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人生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极品人生 主讨论区 极品休闲 › 查看主题

46618

查看

457

回复
返回列表
楼主: ssjj

229#
发表于 2013-8-4 23:1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bodyheat 的帖子

body兄,你的论点,没什么好反对的,个人爱好。只是论据方面,的确值得商榷。也许你想嬉笑怒骂,只是随口一说。
对于古文明只有中华文明留存这一点,个人倒有个不同的角度,也许文明是应该更新的,悠久的历史只能说明陈腐,需要改弦易张了。事实上好像也这样进行了,只是骨子里的毒素还没去净,有待来日。如果有值得保留的,自然不会消亡,强留的话估计留不住,就像京剧那样。
   

点评

更新就非自我矮化不可吗?悠久说明陈腐,还“只能”?!“改弦易张”说得倒像“水性杨花改嫁,薄情郎君休妻”般的轻佻!京剧怎么强留了?众多京剧爱好者,您问过他们意见吗?这都神马奇葩逻辑啊?!  发表于 2013-8-5 08:26

使用道具 TOP

230#
发表于 2013-8-4 23:2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alma 的帖子

alma兄,维护传统文化的拳拳之心,佩服。其实同一事物,角度不同,态度就大相径庭。您是象牙塔里的知识分子,我是市井里的平头小民,经历,环境,知识都不一样,要取得共识,有时是不太容易,还是得多向您学习。
   

使用道具 TOP

231#
发表于 2013-8-5 00:0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body兄,你的论点,没什么好反对的,个人爱好。只是论据方面,的确值得商榷。也许你想嬉笑怒骂,只 ...
wangziyuang 发表于 2013-8-4 23:17

推心置腹地讲,“愤青”咱小时候都当过,那年月刚文化开放,什么都是新鲜的,什么都是先进时髦和诱人的,再得机会出去转几圈,周围再摊上几位志趣相投思维活跃的才子佳人,还不是一个比一个激进,一个比一个愤世嫉俗!这都特理解,长大些思考观察学习交流多了后会发现,大家当年好多认识偏激幼稚得几乎不堪回首,历史观世界观不够开阔丰满在某种特定文化冲击环境下好多愤怒是特别可疑的。咱无非是出于总结自身经历,不希望类似情况在其他朋友那里还发生,即便在所难免也是越早发现越好。
说到论据,这必须是相互的吧?不能自己啥也不给,只管向对方索要,完后一撇嘴——哎呀呀,你那个论据不作数。自己依旧是啥具体论据都不提。这能叫思辩吗?这叫抬杠。

点评

你这叫开阔,别人倒狭隘?真逗  发表于 2013-8-5 00:09

使用道具 TOP

232#
发表于 2013-8-5 00:13:47 | 只看该作者
本想洗洗睡了,想起这里还炖着一锅菜,进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这色香味是越来越浓了,好菜,好味,麻烦各位不辞辛苦继续往里添油加料吧!哈哈!

点评

你这才是重料,直接浇油这叫  发表于 2013-8-5 00:17

使用道具 TOP

233#
发表于 2013-8-5 08:51: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wang 于 2013-8-5 11:39 编辑
汉语在精炼畅达上有着先天的优越性这是语言学界不争的事实。
联合国宪章是古往今来语言文本最全的一个世界通用文献吧?汉语本永远是最薄的一个,这还仅仅是比较罗嗦直白的现代白话本,若用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使用的更高级的文言本呢?

我本来并无意贬低汉语。汉语不是种精确科学和法律用语,但汉语是种优秀的文学语言。而是你根本不精通他国语言在那里瞎讲一气。这是我不同意的。要精通(我用精通一词是有意义的,看懂不等于精通。)一门语言,首先得培养语言感,而这语感不是读几本原版书可得来的。举个例子,你看多少部由英语原版演出的莎剧?只有看过,并具有较深的语言感才会体会莎剧中句子的优美。各种语言都有它的长处和短处。要贬低一种语言,必须要精通它。故我问你精通了几门语言?

就好比大家编写同一个解决项目程序,用A语言花了足足三页纸,用B语言十行就收工喝茶去了,哪个语言比较高明

这计算机语言和文学语言是不可相提并论的。计算机语言有着明确的相对应的形式逻辑关系,而文学语言则不是。文学语言常是一字多义,不是种形式逻辑的关系。多少并不表明这种语言的优秀。比如说汉语的一个字常代表了多种含义,对文学来说,或许是种优点,但在某些场合这也是种缺点。

说到古诗词,欧洲诗歌在文辞格律格方面的规范性实际上极粗鄙,按中国古代文人的标准衡量,基本谈不上什么讲究,也就是有一定律动感的大白话而已。上面马肖的那首“诗”就很说明问题嘛,唐氏宋词里随便拎出一个也比它讲究太多了。

中国古代诗词中有严格的平仄关系。这不是贬低其它语种诗的一个论据。在中国京剧中,一个唱段,一个动作都有一套程式。但你要因此而用京剧来否定瓦格纳的指环以及西方的歌剧,那是绝对没有根据的,甚至是荒谬的。这个是同样的道理。


关于这个翻译,我讲几句。如果这是作为一个译诗的话,我说那是胡乱搞。如果作为单独的诗,你认为其境界高,我无意与你争执。而你要把这胡乱译的诗讲成为高于原诗的境界,那么这就是你的思维不清了。一个译诗首先要忠实译出原诗的原意。不能忠实原意的译诗其意境再高(你的判断,我很怀疑你可以作多少有价值的判断)也是乱搞。说译诗的意境高出原诗意境这话本身是不合逻辑的。原诗的意境高,你翻译的诗也意境高。原诗的意境低,你翻译的诗也意境低。这才是信。严复讲:“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不信就不要译了,变胡闹了。

出于自己无能无知的自卑尚可忍受,责备嫁祸起祖宗先贤就太可耻可悲了。
不都挺愤青的嘛?提李杜苏黄都叫欺负人呢,先来一句岳武穆“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般的慨叹,再褒贬祖宗的诗文如何?

说起无能无知,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在那个同性恋的帖子中讲非洲的爱滋是由同性恋流传过去的。那才是真正的无知。世界上凡是稍有科学常识的人都不会这样认为。既使他或她是反同性恋的。你这种说法简直是荒唐!

其后的就更无从谈起,我从来没说过贬低汉语。说起对中国文化的了解,我起先不了解王兄和SSjj兄,但通过这几个帖的讨论,我自认为我要向他们学习。而你自以为要捍卫中华文化,但对中华文化了解甚少。







点评

什么叫文学语言不是种形式逻辑的关系啊?文学语言要是不讲形式逻辑的关系,那讲什么逻辑关系啊?难道是辩证逻辑关系、数理逻辑关系?总不能什么逻辑关系都不讲吧?!  发表于 2013-8-7 04:36
您怎知道俺不精通他国语言啊?您怎知道俺没看过英文原版莎剧啊?俺要是还排演过咋办呀?您定是不信的。  发表于 2013-8-7 02:49

使用道具 TOP

234#
发表于 2013-8-5 12:59: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sjj 于 2013-8-5 13:31 编辑

      阿度兄这泥和的可不够稀啊,看到您又空论佛教,那就给您提两个小问题:
      佛教的首要目的是教人解脱,可说过不让人吃饭吗?另外,碰到一个人抢劫另一个人的时候,你是去劝说呢,还是大喝一声去制止呢?还是发扬您的超脱境界一句阿弥陀佛就无视了呢?您认为哪个才是佛意呢?
      

使用道具 TOP

235#
发表于 2013-8-5 14:05:36 | 只看该作者
      佛意里不存在不怎么样的问题吧,我对这两个问题的想法早已体现在前面各帖子里,就请您直接来吧

点评

忘了告诉你,你的问题不好说成佛意,这只是你的问题。  发表于 2013-8-5 14:19

使用道具 TOP

236#
发表于 2013-8-5 14:19:40 | 只看该作者
     我不会没关系,不是有您吗?空论境界落不到实处,这样的境界还有何用呢?

点评

如果我真的不会,你怎么说,你当自己会,但是还是不说,这个打酱油的也不答应的。  发表于 2013-8-5 14:32

使用道具 TOP

237#
发表于 2013-8-5 14:33:10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算了吧,阿度兄,你理解不了很正常,还是继续修行吧。。。。

使用道具 TOP

238#
发表于 2013-8-5 14:45:41 | 只看该作者
    我糊弄过谁?请说出来!

使用道具 TOP

239#
发表于 2013-8-5 15:01:52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ssjj 发表于 3 天前 删除
雨版,请推荐几个这样的博客和微博。
------------------------------------------------
ssjj兄,我至今没有上微博 。佛学主题的博客不是我最关注的,但也经常会上各大网站的佛教博客圈浏览,但凤凰网的佛教博客会去的多点,因为没有博客帐号,所以也没有特别关注的博友,每每都是根据博报的名博推荐栏去看,明一法师的博客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另外,我有个习惯在浏览的过程中如果有发现好的博文都会收藏,但无关特定某一个人的博客。

在生活中,和宁波一寺院的某位法师偶有交流,其实交流的话题反倒少有提到佛学,更多的是社会话题,正所谓出世入世其实就是一心念。



点评

很好,谢谢!  发表于 2013-8-5 15:35

使用道具 TOP

240#
发表于 2013-8-5 15:30:12 | 只看该作者
在论坛发言本就是个茶余饭后大家聊聊天的事,不存在谁糊弄谁,对于主题不同的意见尽可以拍砖。ssjj兄是楼主,要有心理准备哟,这锅菜看来还会有更多的料要加进来,不知道会不会变成一麻辣火锅?哈哈!

使用道具 TOP

极品人生 ( 粤ICP备08007514号)

GMT+8, 2024-7-5 10:14, Processed in 0.062362 second(s), 23 queries.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