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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中独舞

49#
发表于 2013-2-10 14:35: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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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2-10 15:19:09 | 只看该作者
在家乡吃了两顿饭,鸡鸭鱼肉都有,味道最好的是家人种的萝卜,味道鲜美,和平时我们在城市里吃的不同。另外就是鸡肉特别香,鸡汤特别甜,鸡是家人养的,这些都比我们平时在城市里吃的好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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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有吃到家养的鸡了,馋......  发表于 2013-2-1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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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2-17 15:36:20 | 只看该作者



文学青年

文:许知远《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这好像是80年代的故事,那时候最流行的求爱方式是,路上拦住一个姑娘说:“你喜欢文学吗?”你要装得一脸惆怅,似乎充满了对祖国前途的忧虑,还有对整个人类精神世界的关怀。然后你特别深沉地和她谈起那些文学,谈那些文学大师的追求。这时候的姑娘肯定会被你的滔滔不绝的天才迷惑,满眼都是虔诚的钦佩,然后特别心甘情愿地跟你走。那时候文学青年是个抢手的称号,对于异性具有特别的诱惑力。这些东西现在看起来像传说或者像出滑稽剧。

自从王朔出道以来,文学什么时候开始沦为贬义词了,好像张口谈文学的人都是些大尾巴狼。我记得一天晚上散步遇见一对,他们好像刚刚认识,男子还处于求爱阶段,于是我就听到了一句特别具有戏剧效果的话:“我喜欢文学。”这句话在闹哄哄的大街上如此地动人心弦,我差点儿就被感动了。这时候,他们身边路过一个骑车的哥们,他在那个娇羞的女子尚未反应之前,大声说:“我也喜欢文学。”然后匆忙地骑车过去,留下一片放肆的笑声。这时候那种纯情的场面一下子就被糟蹋了,一下子就打破了文学在心目中的崇高形象……

我有时候也犯这种傻,我跟一个新认识的姑娘在谈米兰.昆德拉的时候,她就向她周围的人介绍我是一个文学青年。你可以想像那些家伙的表情吗,“文学青年,文学青年”,他们不断的摇头,就像阿Q说的“女人,妈妈的,女人”。而且我发都无法逃脱掉年龄的束缚,因为无穷的欲望本身就是青年的特权。只是,我们的哲学、我们的生命意义都是由那些年长的人来制定的,而他们已经太多地丧失了生理上的欲望。现大家都特别喜欢用这个词来嘲笑人,要是骂一个人傻,比如看到我,他们准会说:“呦,文学青年又来了。”

我从此就接受了这个教训,再见姑娘的时候就大谈时尚问题,闭口不说任何和文学有关的话题,即使提到也是装出一脸特不屑的样子,然后把那些东西嘲讽一番。这种方法真的很有效,因为姑娘们都露出了亲切的目光。但是当我一个人的时候,还是喜欢读一读文学,还是喜欢让自己被那些大师们熏陶一下,而且我猛地发现那些满脸特别不在乎文学的人也和我一样,而且读书读得越多的人越装得庸俗,越喜欢嘲笑文学青年。我差不多明白他们的意思了,文学是自己体会的,不用老是拿出来炫耀,而且越是那些半瓶子醋越喜欢拿出来晃荡。所以,我也开始喜欢拿文学青年骂人了。


美味蠔干粥



走在厦门的大街小巷,总能看到厦门沃头蠔干粥的招牌。这次厦门行因为匆忙没能进店从容地享受一回,甚为遗憾。所幸从流动的小商担上带了一点蠔干回来,自己动手熬一锅风靡厦门的蠔干粥,真材实料健康美味,只是火候不够米粒没有完全化开,但家人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蠔,又名海蛎,名牡蛎,生蠔味道鲜美,因其营养丰富而享有“海中牛奶”之美誉。生蠔经加工晒干,即成蠔干,其性由凉转温,其味更香更浓,蠔干高钙低脂,富含蛋白质。更兼有多种维生素及多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 海边人家吃蠔干粥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因其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易于消化吸收,而成为病后体虚、年老体弱、幼儿补钙的常用食疗佳品。

做法:
1、蠔干洗净温水泡过夜,香芋切丁、上好的大米洗净
2、将锅中到入大米、香芋丁、高汤慢火熬成粥
3、另起一炒锅,少许油烧热加姜末,将蠔干、青菜炒熟,倒入粥内熬煮5分钟左右加入调料即可

忽然想起小时候语文书里的《我的叔叔于勒》:正当两个女儿津津有味地吃着牡蛎时,父亲望见在甲板上站着一个穿着讲究,气派不凡的中年男子在欣赏大海的风景。不知是羡慕还是想奉承,父亲显然忘了自己的身份,竟走过去想他搭话。 就在父亲望见那人的脸的刹那间,几乎是惊呆了……父亲急切地上下端详着他上十遍,才吐出一句惊喜的话:“于勒弟弟,真的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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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淡菜,学名贻贝  发表于 2013-3-1 20:46
这好像是淡菜干。牡蛎是蛎黄吧?  发表于 2013-2-2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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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2-17 15:37:10 | 只看该作者
雨中独舞  发表于 20 分钟前
好久没有吃到家养的鸡了,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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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呆久了,回家乡乡下看看也别有风味的。雨中MM家乡在乡下吗?有空多回家乡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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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2-17 20:46:30 | 只看该作者
在城市呆久了,回家乡乡下看看也别有风味的。雨中MM家乡在乡下吗?有空多回家乡看看啊。-------------------------------------- ...
shinelb 发表于 2013-2-17 15:37
我是土生土长的宁波人,以前小外婆嫁到乡下,所以经常有去看,但是后来他们俩位老人仙去,其子女也都到城市发展,所以就没有再去了。如果现在想呼吸乡下新鲜的空气只能自己去走走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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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鱼汤、海蜇汤、船腌蟹,美味!  发表于 2013-3-1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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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2-24 15:00:45 | 只看该作者



读书的艺术

文: 林语堂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象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①,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象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年)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板本。他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

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外忧患困穷而志不屈。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藉,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
这篇小记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时候写的。当时她是个孤独的女人,因金兵侵入华北,只好避乱南方,到处漂泊。

——————————————

①苏东坡曾做过一件卓绝的事情:他步陶渊明诗集的韵,写出整篇的诗来。在这些《和陶诗》后,他说他自己是陶渊明转世的;这个作家是他一生最崇拜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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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2-24 15:03: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中独舞 于 2013-2-24 15:07 编辑

今天是元宵节,家家有吃汤圆的传统,年年吃汤圆,今年换个吃法,来个油炸汤圆,只是吃油炸的东西不要贪心,热量高且不易消化,食用适量即可。

1、糯米粉、玉米粉(外买)
2、白糖、麻酱、桃仁、芝麻、化猪油和面粉混合拌匀,制成小方块馅料待用
3、将糯米粉、玉米粉加入适量凉水揉和,取一小块捏扁,放入切好的馅料封口揉圆
4、为了炸起来不易焦,我在外面裹了层面包屑



5、放3成热的油锅中火炸
6、炸到整个金黄后控油,再炸一遍
7、炸过2遍之后的汤圆可谓香气四溢
8、炸汤圆要放在冷油中,慢慢炸才能炸的圆呢



PS:色泽金黄,外焦里嫩,香甜可口,忍不住吃了十几个,呵呵

祝各位元宵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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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版,这好像不是正宗的宁波汤团,有误导嫌疑。  发表于 2013-2-24 16:09
舞版,这好像不是正宗的宁波汤团,有误导嫌疑。  发表于 2013-2-24 16:05
听说宁波的汤圆有名,没吃过。  发表于 2013-2-2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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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2-24 15:12:23 | 只看该作者
谗!元宵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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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2-24 15:38:30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是元宵节,家家有吃汤圆的传统,年年吃汤圆,今年换个吃法,来个油炸汤圆,只是吃油炸的东西不要贪心, ...
雨中独舞 发表于 2013-2-24 15:03

昨晚不晓得吃啥子,直接20几个汤圆下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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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2-24 16:07: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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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 发表于 13 分钟前 删除
听说宁波的汤圆有名,没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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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汤圆有名在于它的馅:黑洋酥。所谓“黑洋酥”就是猪油和黑芝麻粉的混合物,而且猪油不是熬出来的纯油,要用取自猪肚子里的原块的“板油”。撕去“板油”外面的网膜后用手工挤压、揉搓它,再一点一点地掺入黑芝麻粉。这东西从现代保健观点看有点来不可取,可吃起来口感绝对极佳:滑糯软烫,口口回味无穷。汤团越软、滑越好,所以对糯米原料很讲究。要选粘性特强的品种。加工工艺上也有说法,要用“水磨粉”。就是说,把糯米粒用水泡过后,连水带米一起上磨(象磨豆浆那样),而且最好用石磨磨。磨成的粉用纱布袋吊起来沥干,可以冷藏三四天(时间长了会发酸)。只是现在超市卖的宁波汤圆都是机器工业化加工的,没有了那个味,只是手工制作的,时间掌握的好才有那个纯正的“宁波”味。我们现在也很少有机会吃到了,今年过年时,老爸自己动手做一些馅,但磨粉是不可能了,因为没有那个场所和工具。小时候,过年时可是家家都会自己磨粉和制馅的,还有做年糕,宁波的年糕也是出了名的好吃。

liao兄,有机会老爸再动手做馅,一定寄一份与你,不过动手做汤圆可是要你自个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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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加白砂糖更加美味,似乎大人家才有。  发表于 2013-2-24 16:37
六七岁时家里尚有一小石磨,将糯米缓缓倒入上方小孔,加水后转动手柄,下方槽口便会有米汁流出•••,如同现在的手动榨果汁机一样,但石磨与果汁机的感觉差异却是天壤之别了。  发表于 2013-2-24 16:35
馅料应是黑芝麻炒熟,碾碎,和入网油(去掉筋膜)和绵白糖揉匀,三者比例按各家口味。  发表于 2013-2-2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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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2-24 16:13: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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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ziyuang 发表于 3 分钟前 删除
舞版,这好像不是正宗的宁波汤团,有误导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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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wangziyuang兄,我没有说是正宗的宁波汤圆呀,我是说改了种汤圆的吃法。因为我是宁波人,大家都误以为我说的是宁波汤圆,但的确好像有误导嫌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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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2-24 16:22: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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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炸汤团也是传统吃法,只是冷油的原因一般是防止外面过早结壳导致炸开,舞版出手估计味道不错。随口乱说,舞版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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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会?我因为喜欢自己动手在厨房摆弄锅铲瓶罐的,只是厨艺只能骗骗小儿,呵呵,wangziyuang兄能给于意见,实属荣幸!  发表于 2013-2-2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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