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扬帆远航 于 2013-6-2 12:29 编辑
有关标题音乐的信息,请参看:
缘起: 从通俗歌曲到古典音乐,对我来讲着实是个很大的跨度。歌曲因其标题和歌词的“指引”,相对比较容易“听懂”。可是,古典音乐,尤其是浪漫派之前,音乐的标题大多是“a小调协奏曲”、“C大调交响曲”之类,往往让我像在茫茫大海失去方向。真心热爱古典音乐,就“不甘心”仅仅停留在旋律的“悦耳”感受层面,总想试图探究曲子在描述什么场景画面,诉说什么情感思想。刚刚站到古典音乐大厦前,不得其门而入时,周海宏(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的一篇文章更让我迷惑。下面摘抄关键的信息:
“音乐的基本材料——音响有两个根本的属性:首先它不具有空间造型性,其次它不是类似于语言的声音符号。…因此,音乐不能描述任何具有造型性的事物;音乐不能象文学一样表现明确的概念性、逻辑性的内容。音乐的本质,决定了大多数音乐不能明确地表现出视觉性与概念性的内容,自然大多数听众也就无法听得懂音乐,说得出音乐表现的是什么了……追求让音乐表现形象化的内容、思想性的哲理,是不符合音乐审美规律的,是用文学化和美术化的方式要求音乐艺术的表现。” “许多音乐的标题及音乐内容解说是违背音乐本质规律所决定的内容表现力的。” “音乐审美的根本方式是听觉与心灵体验,而不是视觉形象的捕捉与思想概念的把握。” “无论是从音乐的本质还是从音乐的实践都表明:音乐可能有表现的对象,也可能就是它自身而没有什么外在的对象要表现;作曲家创作音乐时可能会想到表现某种内容,也可能仅仅是受对音乐自身美的理想驱动而创作。” 以上引言摘自《音乐何需“懂”——面对审美困惑的思辨历程》,作者:周海宏,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出版。 困惑:
欣赏音乐时,我们该不该期待“画面”和“思想”? 我们应该怎么认识“纯音乐”到“标题音乐”的变化?进步,革新,还是倒退,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