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人生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极品人生 主讨论区 极品休闲 › 查看主题

3383

查看

16

回复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go

李娜!澳网冠军!

1#
发表于 2014-1-25 18:37:06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 | 使用道具
李娜2:0首夺澳网女单冠军! 激动中!

使用道具 TOP

2#
发表于 2014-1-25 18:39:21 | 只看该作者
娜姐是澳网年纪最大的女单冠军!三十一岁的她年初给自己定了再拿一个大满贯的目标,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人生要有梦想,不要太早停下!

使用道具 TOP

3#
发表于 2014-1-25 19:07:22 | 只看该作者
祝贺!不容易,但是梦想成真了!

使用道具 TOP

4#
发表于 2014-1-25 19:53:48 | 只看该作者
实至名归!! 恭喜李娜! 打得确实相当好...期待明天的男单决赛...

使用道具 TOP

5#
发表于 2014-1-25 20:48:20 | 只看该作者
激动不已,好样的

使用道具 TOP

6#
发表于 2014-1-25 21:06:21 | 只看该作者
恭喜李娜!同为武汉人。

使用道具 TOP

7#
发表于 2014-1-25 22:29:46 | 只看该作者
恭喜李娜,李娜V5

使用道具 TOP

8#
发表于 2014-1-26 00:53:59 | 只看该作者
偶像!神一样的存在

使用道具 TOP

9#
发表于 2014-1-28 13:34: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odyheat 于 2014-1-28 14:03 编辑

在正手进攻和一发几乎完全木有的状态下还能拿下这么重大的决赛,这是真正超一流选手才能办到的事。

娜姐儿,下一站,全满贯!~why not?

使用道具 TOP

10#
发表于 2014-2-4 12:47: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37.5℃ 于 2014-2-4 12:49 编辑

        

转帖

        李娜无疑是当今最热门的中国运动员,但李娜更是一个出色的网球选手,她的成功不是因为她有中国国籍,而是她的个人天赋和勤奋,当然也少不了热心人的帮助。但是,许多同胞无法接受这种现实,他们觉得如果她不充分表现出“爱国”就无法让大家分享她的光荣,一群不沾亲带故的人如果不是因为有共同的国籍就无法认同她的胜利,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封建乡土精神。这种精神的背后就是独立人格缺失,以致无法从一个独立人的立场去欣赏另个一人,更谈不上分享她的喜悦。正是这种人格缺陷造成了中国历史上无数的人际相残。
话说回头,李娜的确应当在某些方面“感谢“中国的那些体育领导们:
一,李娜当年私自脱队逃回家,从此立志要争口气,给那些体制内的领导们看看,一个体制外的女子如何独立走向成功。如果不是憋足了这口气,卧薪尝胆,勤学苦练,走到今天真是难以想象的。有什么力量比“复仇”更强烈呢?没有这种体育领导何来这种“复仇”对象呢?李娜应当感谢中国提供了这种体育领导人。
二,李娜的成功是一种忍辱负重的成功,面对种种刁难,她挺住了。如果不是中国改革大环境,她这不屈不挠的个性很快就会被完全抹杀,甚至被当成典型批斗。三十五年前,同样一位出色了中国女子网球运动员胡娜在美国参赛时退队逃走,被美国政府收留,最后嫁个一个台湾网球教练。我们很庆幸这种悲剧没有发生在李娜身上,李娜也应当感谢中国改革政策,至少中国允许她出国训练。
三,李娜这种成功的国际一流运动员早就超越了赚80万人民奖金的层次,这种奖金是从中国纳税人那里收来的,不是门票收入,也不是运动界设立的奖金,她拿了会很内疚,不拿又会让领导“很内疚”,于是只得牺牲小我(李娜)成全大我(中国领导面子),可惜领导人不认这套,你拿了这钱就必然成为领导人的“政绩”,娜姐那副哭丧脸一点没遮掩,也应当归功于各位领导人的热心。
四,李娜屡次因为表现“不够爱国”而遭到许多爱国者不断攻击,但她毕竟只是个运动员,凭本事打球,不像那些写手们被骂汉奸卖国贼,即使骂了也听不到。她应当是非常幸运的,应当感谢这些爱国同胞。
五,李娜虽然被那些人说不够爱国,但毕竟没有像那些裸官和电影明星移民获取外籍,其实她去任何国家都会被大大欢迎,这份情同胞们也不得不记着,至少中国官方媒体还是领了这份情的,李娜应当感到某种知足。
六,李娜走出举国体制获得成功让许多人脸上挂不住了,那些人背负这“代表中国”的重任输不起,李娜只代表她自己,她不属于军队,不属于团体,不属于党派,轻装上阵,赢得痛快,如果不是三十多年的改革,她恐怕早就被穿上了军装了,她应当感谢当今的中国。
七,如果不是中国市场开放,中国就不会有这么多观众追捧网球,西方人也不会对培养一个中国球星感兴趣,也不会给予如此多关注。古巴有许多非常出色的棒球手和拳击手,但都没有什么市场价值,因此默默无闻。李娜应当就此感谢中国。

使用道具 TOP

11#
发表于 2014-2-5 11:01: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wwlewis 于 2014-2-5 11:56 编辑

“娜”样精彩!

虽然“掌掴”事件应该不是当时的真实,但“港媒:为李娜拒绝春晚喝彩!”这篇评论切中要害!李娜争议的延伸,其内含的社会民主和个人自由的精神,对未来中国的影响,将超过今年我国的玉兔登月和其它一切。


记得美国议员多年前在国会上的一段质疑,为什么我们国家(指美国)的阿波罗号航天器可以把人类送到万里之遥的月球了,却不能解救身边被绑架失踪的那一群孩子!(这是美国Amber alert--全国解救失踪孩童系统的由来,现在美国99%的失踪儿童能再和父母团聚,而我们中国,每年的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来的大概只占到0.1%

使用道具 TOP

12#
发表于 2014-2-5 11:04:0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
新闻背景:李娜在2014年澳网夺冠实现光荣与梦想,其后更有轰动性新闻流传,先是面对领导和恩师摆冷脸引发争议,接着又有曾经全运会被官员抽耳光的视频爆出。李娜早就明确表示拒上央视春节联欢晚会,没有李娜的马年春晚似乎缺了点儿什么,显得不太圆满,而李娜不愿成就这种所谓的“圆满”。

无数人挤着上春晚上不去,少数人能上春晚却不愿上,比如崔健,比如李娜。

中国摇滚之父崔健不满层层审核才退出春晚,而李娜压根儿就没想过站在那个舞台上,她只想好好的陪家人过年。李娜澳网捧杯衣锦还乡,面对省领导、昔日教练的迎接毫无表情,充满不屑,引发轩然大波,有媒体撰文《李娜,你为什么摆臭脸》加以炮轰。因为该媒体认为,李娜对于领导犯了“大不敬”之罪,就像拉磨的驴子、驮粮的骡子,看不惯自由的烈马。——自己当惯了奴才,总觉得别人也要有个主子。

幸好李娜只是在湖北省的欢迎仪式上没有笑容,倘若站在春晚舞台如此不配合,那后果肯定很严重。春晚访谈的套路就是忆苦思甜,如果李娜不小心把当年孤儿寡母债务缠身,被强迫打激素含恨退役,膝盖积水没钱手术,全运会挨领导耳光等等真相说出来,大过年的给人添堵,第二天官媒一定会怒批《李娜,你欠全国人民一个喜庆》。

李娜不擅长表演,只适宜真实的表达。澳网获奖发表感言,她本可以身披国旗谢国家;湖北政府奖励80万,她本可以深情表白谢领导;教练余丽桥深情拥抱,她本可以热泪盈眶谢恩师。李娜本可以玩转各种表情,做一个影帝,捞取更多的上级支持和企业赞助,但她宁可背负不懂感恩、不知礼数的“罪名”,而不做摇尾乞怜、俯首帖耳的木偶。

生活中的幸福感来自哪里?有时候就是自己欺骗自己,凡事不认真,不较劲,难得糊涂。李娜太直接、太真实,太露骨了,这是她不招人喜欢的原因,她不但不与别人一起伪装,还会无情戳穿别人的伪装。仅从这一点,李娜就上不了春晚,她既不会插科打诨,又不会歌舞升平,蔡明式玩弄文字的“毒舌”倒还挺招人喜欢,但李娜式直揭黑暗的“毒舌”注定令某些人恐慌。

李娜如今已经成为最成功、最赚钱、最具国际知名度的中国体育明星,她完全可以大度的释怀往日的辛酸和压迫,但她仍没有原谅过去的那些人那些事。李娜在20岁之前从未体会过快乐,处于极度的压抑和自卑之中,旁人很难体会到漫长的煎熬对其职业生涯的影响,而卡洛斯直言那段心伤是李娜成为世界第一的严重障碍。网络上曝光了李娜领奖台被抽耳光的视频,而训练里她遭遇过怎样的辱骂和体罚可想而知,只是她不想再提及罢了。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这固然是人之常情,难以苛责。李娜不买锦上添花的账也是她的自由,娜姐2011年法网夺冠把省政府的60万奖金原封不动捐给敬老院,而这一回80万奖励她同样不稀罕。在李娜最无助、最迷茫,最需要钱的时候,哪怕800元上级也不给予,而现在她也有理由向金钱和奖状说不。

有意思的是,李娜成为了一个超乎网球、超乎体育的社会性宏大话题,你完全没有必要搞懂网球规则,完全没有必要喜欢体育,都可以加入对李娜的大讨论。支持她的人,支持她的叛逆、独立和率性;反对她的人,反对她的躁狂、无礼和自我。这样争议不断的话题人物,即便上春晚,估计也要层层审批吧,李娜第一时间拒绝春晚,倒让冯小刚免去了大麻烦。

李娜是极端自我的存在,她好不容易挣脱了那个运动员机器生产线,发自内心抵触集体的团队的、领导定下来的、上级安排好的东西。春晚是一台大戏,虽说也鼓励别具一格的表达,但终究不能跳出条条框框,终究还要念事先准备好的台词,李娜当然不愿在这上面浪费时间,就像她拒绝了好几场澳网庆功会,只在机场敷衍了一下。

李娜是不缺少幽默感的,随机的一些脱口秀甚至远远强过那些蹩脚的小品相声演员,但她讨厌场面功夫,拒绝哗众取宠,春晚不是她的菜,她的苦与乐都在网球场上。

大公体育特约评论员 杨华

使用道具 TOP

极品人生 ( 粤ICP备08007514号)

GMT+8, 2024-11-24 08:28, Processed in 0.024326 second(s), 15 queries.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