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
4
教授级烧友
"金色大厅"全称为维也纳音乐协会音乐厅(Wiener Musikverein),金色大厅并非一座独立的建筑,而是音乐之友协会大楼的一部分,该建筑物中有多个音乐厅,除金色大厅外,还包括勃拉姆斯厅和莫扎特厅等演出大厅。在金色大厅进行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Neujahrskonzert der Wiener Philharmoniker),每年都被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球众多国家和地区电视台转播。在媒体的渲染和包装下,金色大厅俨然成为了许多中国人眼中的"音乐圣殿"。
金色大厅是维也纳音乐演出的主要剧院之一,但它并不是维也纳唯一专业、演出安排绵密的剧院。在与其相隔不远的几个街区,就座落着维也纳国家歌剧院(Wiener Staatsoper,它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歌剧院之一。更是"音乐之都"维也纳的主要象征,素有"世界歌剧中心"之称)和历史悠久的维也纳市立音乐厅。与金色大厅大厅相比,此二者无论在演出质量和艺术节口碑上,都毫不逊色。
俄罗斯国家交响乐团是在金色大厅举办音乐会比较多的外国演出团体,每年基本都会举行一两次巡演,每次演出近10场,音乐会表演曲目主要是柴可夫斯基的作品。因为它的演出质量高,逐渐形成了稳定的观众群,完全采取商业演出的运营模式,已发展成当地观众认可的品牌演出。同样,美国纽约爱乐乐团决定打入欧洲市场时,受剧院方的邀请每年在金色大厅进行固定演出。一连15年,票房一年比一年好,当地媒体反响也越来越强烈。
维也纳金色大厅的接待人员表示,由于维也纳音乐之友协会并不是政府专管文化的组织,它每年自办的演出也不会超过200场,剩下的场次则完全向外界敞开大门,一般一台音乐会付1.8万欧元(约合15万元人民币)场租,加上使用剧院设备等其他零星费用,都会被接纳。除了对自办的200余场演出由维也纳音乐之友协会进行比较严格的艺术评估和筛选之外,其它的外部演出只要大厅本身没有节目安排,支付场租就可以进门。
既然进入金色大厅如此容易,中国的艺术团体也就蜂拥而至。据《北京晚报》报道:很多艺术团体都打着"文化走出去"的旗号,在金色大厅举办演出。这些艺术团体出国演出的目的五花八门,有些是政府给拨了一笔钱,于是出去玩一圈;有些是领导快退休了,赶紧把钱花出去;有些是学校想挣钱,组织学生到维也纳金色大厅去演一场。出国演出如果得不到文化部批准,就通过旅行社去维也纳。更有甚者在网上剽窃了一个维也纳市长的签名,当成"镀金"的荣誉。
近年来,中国人对在金色大厅"露脸"的热情更加高涨。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中旬,国内各类团体在金色大厅共租用场地27场,至少有133个院校和团体参加了在这里举办的各类音乐会和演出。与低劣的演出水准相对应的是,金色大厅的中国音乐会上座率普遍不高,部分观众对待演出的态度也颇为随便,国内团体的演出大体上变成了表演者的自娱自乐。
金色大厅的经营方式大致分三种:第一种是被邀请的演出团体,剧院方需要支付演出费;第二种是根据合同进行驻院演出的团体,共同经营,按照协议分配收入;第三种是在前二者没有演出安排的期间,自费租音乐厅进行自娱自乐式演出,这也是中国艺术团体在金色大厅进行演出活动的唯一形式。迄今为止,音乐之友协会没有邀请过任何一个中国艺术家和艺术团体到金色大厅进行演出。
由于市场需求大,近年来金色大厅针对中国演出团体的要价也越来越高,相当于外租价格的最高档了。近10年来在金色大厅演出的国内团体中,95%以上的只在金色大厅表演一次,而且是非商演形式。一些演出与金色大厅的风格根本是格格不入,比如一些国内二三流团体和儿童夏令营,也硬要挤进去。大多数国内团体的演出,上座率大多靠赠票支撑。一旦缺乏了赠票渠道,演出现场会十分尴尬。2003年,一个中国中学生管弦乐团演出时,能容纳近2000人的剧院只坐了300多个人。
中国驻奥地利大使馆文化参赞孙书柱表示:从2001年中国广播民族乐团在某公司的赞助和电视台的安排下1月份在金色大厅演出后,中国民乐团和各种乐团都一窝蜂地跃跃欲试,努力找钱到金色大厅开音乐会,大多数演出大都有几百张赠票,每当这个时候,中国大使馆也成了"送票点",最多时甚至要送出去900张票。大量的送票工作成了大使馆的一个沉重的负担。
在赠票的分配上,比较的好的位置送给当地的官员和社会名流,不好的位置,送给当地华侨、留学生。如果竟然还是送不完,就在唐人街里散发——在维也纳,有600多家中国的餐馆。由于观众质量的参差不齐,来回走动、小孩哭泣喧哗、手机常响,演出途中鼓掌,衣着穿戴五花八门等情况时有发生。奥地利《标准报》就曾针对这些情况,对中国某地的乐团提出过批评。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注册
使用道具 TOP
极品人生 ( 粤ICP备08007514号)
GMT+8, 2024-11-24 01:23, Processed in 0.023701 second(s), 16 queries.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