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人生

标题: 2013年新交通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甲米    时间: 2013-1-4 10:52
标题: 2013年新交通规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作者: 甲米    时间: 2013-1-4 10:53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作者: 甲米    时间: 2013-1-4 10:53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作者: 甲米    时间: 2013-1-4 10:53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4、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5、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6、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我们称加塞的)。

作者: 甲米    时间: 2013-1-4 10:54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作者: 雨中独舞    时间: 2013-1-4 14:00
本帖最后由 雨中独舞 于 2013-1-4 15:36 编辑

对于每天都要开车上路的人来说的确重要,学习了。
作者: 时光车间    时间: 2013-1-4 15:18
不自治,就人治。




欢迎光临 极品人生 (http://hiendlife.com/x1/)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