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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中独舞

193#
发表于 2013-7-4 23:1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alma 的帖子

多谢alma兄的好文,“建构的历史性,”道出了我心中所想,是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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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13-7-4 23:31:29 | 只看该作者
除了进化心理学以外,还有一篇对同性恋婚姻进行了关于限度的讨论。冯叶与陈晓平的《同性恋婚姻自由权及其限度》,这篇文章中对同性恋婚姻限度在哪里进行了艰难的划定。请看这里http://wenku.baidu.com/view/788025f44693daef5ef73d37.html

其核心观点是:同性恋性取向受到后天环境因素的显著影响,可以作为同性婚姻应受到额外法律限制的事实根据,这一法律限制就是禁止同性婚姻家庭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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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13-7-5 00:02:4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引用学术文献,还是各自推论,同性恋之谜至此楼还是没有揭开谜底,不过有一点,我倒是看出来了,楼上的众位老大们想必都是捞不到美女之人,或是对美女已经失去了兴趣,否则不会花整晚整晚的时间在此讨论同性恋了!哈哈,事实胜于雄辩!

点评

实在没有就没有吧,甭苦恼。您得了“颜如玉”了嘛,做人要厚道。  发表于 2013-7-5 01:39
我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没有,真是没有。苦恼ing  发表于 2013-7-5 01:05
你可真实在得有点儿“可爱”!!!幽默感!幽默感!幽默感!  发表于 2013-7-5 00:59
我是说我长的不好看,可是我太太是公认的大美女。20年来不施脂粉不抹口红。  发表于 2013-7-5 00:54
alma真的颜如玉?So, 要整容不如去读书!~~~俺也开个玩笑;p  发表于 2013-7-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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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13-7-5 00:09:10 | 只看该作者
刚才与大家开了个玩笑,活跃下气氛,希望各位大老爷们不要见怪。其实正如alma所说,同性恋思潮已经越来越成为研究的主流,对于还没有真正定论的学术课题的确让人颇有兴趣,希望有更多更精彩的辩点出现哟!期待!

点评

辩点已经出现了。  发表于 2013-7-5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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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13-7-5 00:1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wangziyuang 的帖子

福柯和威克斯都无法证明自己的观点,也拿不出什么实实在在生物学或进化心理学上的依据。他们只不过是先提出一种假设,然后试图分析这种假设。没多久就开始陶醉在言之凿凿中了!

那么,请问:
建构的历史性为何呈现出这样一种传统的性关系或婚姻形态,而不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形态?
这个历史在建构的过程中是否被什么人有意地误导后才走向“歧途”的呢?他们是谁,他们都是怎么做到的?
为什么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文化在绝大部分时间里近乎完全分离的情况下,却不约而同地建构出一种极其相似的传统形态?还是它的确是以它所本应遵循的法则自然构建出来的呢?
凭什么说“性绝对不能被视为一种自然禀赋”?它的名字也许的确是历史赋予的,但它的性质和功能也是被人类历史赋予的吗?历史是否有机会将之赋予一个完全不同的性质和功能?比如:保暖、散热、恫吓其它竞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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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13-7-5 00:27: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7-5 00:29 编辑

同性婚姻权性理论的核心是性自由权,内容包括性选择权、性取向决定权、性别选择权、自慰权、隐私权和生育权。其实质是自由主义在性权利上的扩张。作为人权的性权利理论核心要义就是寻求性自由权的宪法保障;同性恋成因本质论的目的是为同性恋性自由奠定“天性的”自然法则逻辑基础;而同性恋成因的构建论将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与排斥归咎于异性恋主流文化对同性恋亚文化的压制,并试图以自由、平等和人权为依托解构异性恋霸权,最终为同性恋性自由争取话语权;酷儿理论则更进一步,其在挑战异性恋和同性恋两分结构的同时,无疑也颠覆了人类婚姻的性别基础;

现在同性恋都是out,他们/她们自我标榜为LGBT。。。。。。以后,鼓吹的就是雌雄同体了。

点评

那么他/她们如何从那些“任性”、“放纵”和“错乱”的质疑声中彻底解脱出来呢?"先天论"显然是个不二的法宝,不成立也得成立!  发表于 2013-7-5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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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13-7-5 00:29:27 | 只看该作者
其核心观点是:同性恋性取向受到后天环境因素的显著影响,可以作为同性婚姻应受到额外法律限制的事实根据,这一法律限制就是禁止同性婚姻家庭抚养子女。
alma 发表于 2013-7-4 23:31

谈到一些实际问题。但是这种“显著影响”仅仅在同性恋家庭关系的内部被限制是否足够呢?如果回答“是”,那么支撑该论点的逻辑就立刻又混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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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13-7-5 01:01:07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同性婚姻权之性理论探析》中,作者熊金才批评了自由主义的性伦理,并为传统的伦理进行了辩护,可惜我找不到大家可以看的链接。我是在学校的知网上查到的。(MD, 我现在还在学校加班ing)

请大家看下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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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3-7-5 01:10:39 | 只看该作者
我查到了上面提到的复旦大学王森波博士的博士论文: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2011.

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246-10111841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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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13-7-5 01:20:15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天才精英辈出的同志们在论证“先天论”的长年奋进中,成绩实在不敢恭维。坦率地说,什么实质性的进展都谈不上。

真得了件新衣麻烦您罩上出来走两圈,让俺们这帮土鳖也开开眼。亮瞎了狗眼,算俺们自个儿的。哪怕半成品呢,好歹有个版型儿,画一件儿手里拎把毛线裸奔算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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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13-7-5 04:18: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7-5 04:20 编辑
事实上,天才精英辈出的同志们在论证“先天论”的长年奋进中,成绩实在不敢恭维。坦率地说,什么实质 ...
bodyheat 发表于 2013-7-5 01:20

我也认为,本质论和先天论没有多少可以拿得出手的证据。而且被滥用的嫌疑更大。倒是建构论的影响力更大,以福柯之流的理论比较有颠覆性,福柯本人也是同性恋。。。。。。但是解构论者的理论,他们是一方面解构结构,也同时瓦解社会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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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13-7-5 04:19: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7-5 04:37 编辑

@jwang,  王老师也谈点自由主义吧。社会是由精英推动的,作为自由主义的精英,wang老师应该多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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