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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inelb

49#
发表于 2016-1-13 10:15:33 | 只看该作者
翻译泰戈尔《飞鸟集》的二十七个刹那

冯唐

1.

中国传统培养文人的指导思想是:培养出的文人应该是严格意义上的通才,可以从事各种职业,地方官吏、盐铁专卖、纪检监察,甚至包括制造武器、修筑大坝等等理工科技术要求很高的职业。

对于偏文科的职业,培养出的文人运用常识、逻辑、对于人性的洞察,上手几个月可以粗通,干了两三年可以小成,磨砺七八年成干将。对于理工科技术要求很高的职业,作为通才的文人通过选、用、育、留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完成。

通才的培养看上去虚,也有相当的讲究,常用的纬度可以归纳为管事、管人、管自己。管事和管人不容易,涉及常识、逻辑,把事儿想明白、说清楚,让一个团队听话、出活儿,都是需要修炼的地方,以德服人或者以缺德服人都不容易,所以《红楼梦》里强调“世事洞明皆学问,人事练达即文章”。管自己更难,如何发挥自己的潜能、驾驭自己的欲望、管理自己的情绪等等,是需要几十万字解释的东西,所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第一位、第一步是修自己的身,对自己狠。

有意思的是,MBA的教育原则和麦肯锡的培养原则也是:经理人应该是严格意义上的通才,管理本身是种通用于诸多行业的手艺。

古今中外,小二十年学习、实践下来,“为师、为相、为将”,我似乎也成了个放到哪里都能蹶着屁股干的通才。

但是,有两个职业,我坚定地认为,我干不了。不是不会干,是太难,干着太痛苦。

一个干不了的职业是律师。在几个场合中深度接触律师后,我才发现,律师能罗列出那么多小概率事件,在这些小概率事件中,人性能呈现出那么丰富的阴暗。我硬着头皮做十年律师之后,我再闭门写小说,估计小说里面的无尽黑暗会淹没曾经满是柔软的无尽光明,我再出门干俗务,估计管理风格中的以德服人都换成了以缺德服人。

另一个干不了的职业是翻译。语言是人类发明的最具欺骗性的工具,文化是某个人类种群最大的信息聚合,翻译是用最具欺骗性的工具在两个信息之海中间架一座准确、通畅、景色优美的桥。

翻译做多了,我担心我出现精神症状。

2.

一直负责出版我简体中文书的编辑孙雪净忽然问我,冯老师,您想不想翻译泰戈尔的《飞鸟集》,给您最高水平的翻译费,每个字很多钱。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后来,一边翻译,一边想到了一些原因。

比如,小孙勤学上进、靠谱缜密,不会害我。

比如,我刚辞了工作,下一个工作要明年初才开始,正好可以做些稍稍从容的事情。过去十五年,每次都是一年捞到几天,这几天就是拼命写小说。

比如,认真的写作者和职业运动员也有相似之处,也需要严格的常规训练。一本本写小说,就像运动员的“以练代训”,不是说不可以,而是加上常规训练就更好。对于写作者,我能想像的最好的常规训练莫过于用现代汉语翻译经典古代汉语、用现代汉语翻译经典西方文章,用更少的字数,不失原文的意境和汁液。

比如,泰戈尔得过诺贝尔奖,我想知道,一百年前,政治味道不浓的时候,给东方的诺贝尔奖是什么味道。

比如,流行译本的作者郑振铎是民国摇曳的人物之一,少年时代我仔细读过《西谛书话》,我想就着他的翻译走到民国,掂掂那时的月色风声。我坚信民国时代的中文还在转型期,我现在有能力把中文用得更好。

比如,我是中文超简诗派创始人,诗歌长度通常比唐诗七律、七绝、五律、五绝还短。据说《飞鸟集》也是浓缩得不能再浓缩的诗集,我想仔细见识一下。

比如,小孙说,最高的翻译费,每个字很多钱。从少年时代起,我就幻想着能靠码字过上自在自由的生活,不知道过了这么多年,幻想是不是还是幻想。

3.

幻想还是幻想,幻想很快落空了。《飞鸟集》字数出奇的少,如果我在一万个汉字之内翻译不完,是我的耻辱,我对不起汉语,请借我一把割腕或者剖腹用的蒙古刀。

但是既然答应翻译了,就尊重契约精神,翻译下去。

4.

小孙给我寄来了泰戈尔的原本。小孙讲究,说,这样,冯译《飞鸟集》在版权页上就可以清晰标注:译自Forgotten Books出版社2014年6月重印本。

5.

我在加州湾区纳帕附近租了个民房。

一个纯美国老太太很早之前买的,那时候,附近的海军基地还没废弃,修船厂船来船往,很热闹。如今冷清了,废弃基地的一部分活化成了滨海公园,可以跑步,可以听海,可以体会空寂,间或有警告牌,说,不能再往前了,可能有没清干净的炸弹。

房子不大,院子很大。房子里很多东西,粗分两类,比美国老太太还老的东西和没美国老太太老但是她舍不得丢掉的东西。院子里很多香草,薄荷、薰衣草、鼠尾草、百里香、迷迭香,还有不少果树,柠檬、橘子、无花果,还有片小菜地,西红柿、茄子、不知名的瓜,还有完全不修整的芭蕉、完全自由的紫色牵牛花、完全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野猫,五组椅子,一天中随着太阳和风的变化,人可以变化自己屁股的位置。

我找了半天形容词来总结这个院子,没得逞。偶尔听到一个意大利人的用词,“有组织的杂乱”,贴切。

贴地面运动的是蚂蚁。人坐着的时候,沿着人的鞋子和裤子爬进人的身体,意识不到的时候,无所谓,感到了,一个冷颤,尽管不知道冷颤个什么。

齐身体高低运动的是苍蝇、蜜蜂、松鼠和小鸟。他们围着植物的花和果实忙碌,不知道它们何时生、何时死,估计它们自己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太阳出来了,还能忙碌,就是赚了。

高过头顶运动的是风。不知道它从何处来,不知道它去向何处,不知道它现在要干嘛。但是,风拨动树叶,不同角度、力度、持续时间,发出细碎的声音,从不重复,我听一两个小时也不会烦。风敲响挂在屋檐下的风铃,昼夜不停,睡前是它,睡醒是它,梦里是它,真好听,日本京都精于禅宗音乐的和尚敲不出。

高过房顶的是云。它想变成啥样子就变成啥样子,我去冰箱里又开了一瓶不同牌子的当地啤酒,再回到院子,它又变了一个姿势给我看。

果树长满了果实,没人摘,蚁过、猫过、风过、云过,熟透的果实脱落,砸在地上,皮球一样,人头一样,所有躲不开的事情一样。

6.

刚开始翻译就出现问题。

郑振铎旧译总体偏平实,但是集子题目反而翻得飘。《Stray Birds》翻译为《飞鸟集》,从英文字面和里面多数诗歌的指向,翻译成《迷鸟集》或者《失鸟集》似乎更好。

想了想,还是决定保留《飞鸟集》这个名字。几个原因:《飞鸟集》已经被中文读者所熟知;“迷鸟”或者“失鸟”不是已知汉语词汇,“飞鸟”是;我喜欢的诗人李白写过一句我喜欢的诗,“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据说,鸟从来不迷路,鸟善于利用太阳、星辰、地球磁场等等现成的伟大事物随时帮助自己确定方向。

人才常常迷路。

7.

郑振铎的序言里说,泰戈尔最初的著作都是用孟加拉文写的,比之后的英文翻译更加美丽。

我没问到,泰戈尔的孟加拉文诗歌是否押韵。但是泰戈尔的英文翻译是不押韵的,郑振铎的汉语翻译是不押韵的,无论英文还是中文都更像剥到骨髓的散文。

我固执地认为,诗应该押韵。诗不押韵,就像姑娘没头发一样别扭。不押韵的一流诗歌即使勉强算作诗,也不如押韵的二流诗歌。我决定,我的译本尽全力押韵。

翻译过程中发现,这个决定耗掉了我大量精力,翻译中一半的时间是在寻找最佳的押韵。

在寻找押韵的过程中,我越来越坚信,押韵是诗人最厉害的武器。

有了押韵,诗人就可以征服世界去了。

“天子呼来不上船,笑称臣是酒中仙。”

8.

翻译第一首的时候,就遇到一个困难的权衡。

英文原文是:

Stray birds of summer come to my window to sing and fly away. And yellow leaves of autumn, which have no songs, flutter and fall there with a sigh.

一种翻译风格可以更贴近中国古体诗,可以更整洁:

“夏日飞鸟

我窗鸣叫

敛歌而消

秋天黄叶

无翼无啸

坠地而憔”

另一种翻译风格可以更贴近现代诗,可以更缭绕:

“夏天的鸟来到我的窗前

且歌且笑且翩跹

消失在我眼前

秋天的黄叶一直在窗前

无歌无笑无翩跹

坠落在我眼前”

斟酌再三,选择了后一种作为翻译《飞鸟集》的整体风格。最主要的原因是,现在是现代了。

9.

翻译完五十首之后,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适合翻译《飞鸟集》。我的风格是行神如空、行气如虹,“罗襦宝带为君解,燕歌赵舞为君开”。相比之下,《飞鸟集》似乎太软了,泰戈尔似乎太软了,似乎由徐志摩、谢冰心、戴望舒、张恨水、汪国真、董桥等“碧桃满树、风日水滨”的前辈们来翻译更合适。

再翻译一百首之后,我觉得我错了,我还是适合翻译《飞鸟集》的。

第一,小溪和瀑布是不一样的,池塘和大海是不一样的,有些作者表面看着温软,实际上也是温软。有些作者表面看着温软,但是内心强大、金刚智慧,太极拳也能一招制敌。泰戈尔是后者。

比如,《飞鸟集》第七十一首:

“砍树的铁斧向树要木头把儿

树给了它”

第二,每个人,包括我,也有柔软的部分。我也喜欢早上下一阵小雨,也喜欢小男孩、小女孩紧紧拽着我的手去看他们想让我看的东西。

翻译的一瞬间,我也回想起了二十多年前,我和我初恋,在一个屋子里抱在一起,从早到晚,三十多天,尽管我们都学过了《生理卫生》,仍然一直穿着衣服,一直什么也没做。

如果不是翻译《飞鸟集》,我都忘了,我曾经那么纯洁。

10.

出书的时候,我会和出版商建议,哪怕诗再短,也要一首占一页,多余的空间就空在那里,仿佛山水画中的留白。

读最好的短诗,需要留白,需要停顿,需要长长叹一口气,然后再接着读下一首,仿佛亲最好的嘴唇,需要闭眼,需要停顿,需要长长叹一口气,然后再说,“我还要再见你,再见的时候,我还要这样闭上眼睛”。

11.

和其他类型的创造一样,码字也要在“有我”和“无我”之间寻求平衡。写作应该更偏“无我”一些,最好的写作是老天抓着作者的手码字,作者只是某种媒介而已。翻译应该更“有我”一些,否则,一边是一个悠久文化中的写作大师,另一边是另一个悠久文化的众多经典,没些浑不吝的有我劲儿,怎么逢山开道、遇水搭桥?

具体到翻译诗,就需要更加“有我”,力图还魂。在翻译《飞鸟集》的过程中,我没百分之百尊重原文,但是我觉得我有自由平衡信、达、雅。人生事贵快意,何况译诗?

12.

翻译的“有我”之境,不只是译者的遣词、造句、布局、押韵,更是译者的见识、敏感、光明、黑暗。

《飞鸟集》第十二首,粗看英文原文和中文译文都不抓人:

“沧海,你用的是哪种语言?”

“永不止息的探问。”

“苍天,你用的是哪种语言?”

“永不止息的沉默。”

翻译的刹那,我想起我和我初恋之间很多很平淡无奇的对话。

分手之后很多年,偶尔联系,我总是忍不住问,“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没任何世俗暗示,只是问问。”我初恋总是不答,怎么问,也还是不答。有一阵,我初恋见我之前,都要提醒我,“能不能不要问问题了?”我忍住不问了,又过了一阵,就没联系了。

翻译的刹那,我想起我一直没得到回答的问题,我似乎懂了,再也不想问了。

在笔记本上抄了一遍《飞鸟集》的第四十二首:

“你对我微笑不语

这句我等了几个世纪”

13.

好的短诗不是对于生活的过度归纳,而是山里的玉石、海里的珍珠。

友人知道我在翻译诗歌,发过来一个截屏:

“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

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

穿过紫堇

穿过木棉

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翻译:It’s March, I’m a bitch. ”

这不是好诗,不是好翻译,而是段子手对于生活过度的归纳。

同样字数少,“陌上花开,可徐徐归”是好的短诗。

14.

更多“神译”在我翻译《飞鸟集》的过程中被转来。

We Are the Champions,我们都是昌平人;We Found Love,潍坊的爱;Young Girls,秧歌;Open Heart,开心;Because You Love Me,因为你是我的优乐美;We Need Medicine,我们不能放弃治疗;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一觉睡到国庆节;The Best of the Yardbirds,绝味鸭脖;Follow Your Heart,怂;等等。

这些和好翻译没有关系,就像小聪明和大智慧没有关系。

《飞鸟集》第九十六首是这样说的:

“此时的噪音

嘲笑永恒的乐音”

15.

有些诗的好处在于拿捏准确。

比如《飞鸟集》第十九首:

“神啊

我的欲念如此纷纷扰扰呆痴憨傻

好吧

我只是听听吧”

我对妄念的定义是:如果你有一个期望,这个期望长期挥之不去,而且需要别人来满足,这个期望就是妄念。

有些时候,一些妄念莫名奇妙地升起。你知道是妄念,但是你不知道这些妄念为什么升起,也不知道这些妄念会到哪里去。多数时候,你无法阻止妄念升起,就像你无法阻止你的屎意和尿意。多数时候,你也不应该被这些妄念挟持,做出无数后悔的事儿。

合适的态度就像这首诗里的态度,既然被神这么设计我们了,既然这种设计会让我们有妄念产生,那就找个安静的地方,听听妄念如何唠叨,看看妄念如何雾散云消。

16.

有些诗的好处在于三观贴心。

比如《飞鸟集》第二十首:

“我做不到选择最好的

是最好的选择了我”

这种态度里面满满的是自信、乐观、顺应、坦然。既然生为一朵花,那就别总想着最好是生为一朵花、一棵草、还是一棵树,对你而言,成为一朵花就是最好的。

17.

有些诗的好处在于解决现实问题。

我进入大学之后,一路追求“第一、唯一、最”,一味迷信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生活简单、思想复杂,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一周工作八十小时以上,一年飞十万公里以上,在吃苦的过程中获得一种苦行的快感。看着这个“我”越来越锋利,常常内心肿胀地背诵那首古诗:“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后来经历的事儿多了些,隐约觉得这种执著中有非常不对的东西,锋利不该是全部,一个人能左右的东西其实也不多。

翻译《飞鸟集》第四十五首,心里释然了很多:

“他尊他的剑为神

剑胜了

他输了”

18.

湾区的夏天很冷,最热的天儿,下水游泳也冻得慌,马克吐温甚至说过“我所经历过最冷的冬天就是旧金山的夏天”。

但是靠近中午的时候,大太阳出来,天可以变得挺热,我就把电脑和书搬出来,坐在院子阴凉的地方,吹风、看云、听树,译诗。

在户外译诗的好处是,诗变成一种很自然的东西,仿佛风动、云卷、树摇、猫走、雨来,人硬造的棱角减少,塑料花慢慢有了些真花的风致了。

太阳快熄灭的时候,晚霞满天,不似人间。用院子里杂木的枯枝和网购包装纸箱点起一盆篝火,院子里又能多坐一会儿了。掐一把鼠尾草和薰衣草放在火盆罩上,放一瓶红酒放在手边,又能多翻译好几首诗了。

19.

月有阴晴圆缺,小说有转承起合,一本诗集也有高峰和低谷,《飞鸟集》似乎也不例外,翻译到中间,不少诗平平。

烤鸭不都是皮,大师也是人,泰戈尔也不是神。

20.

诗常常因为用词单一和意境单调受人攻击。

网上流传,唐诗基本总结为:田园有宅男,边塞多愤青。咏古伤不起,送别满基情。人妻空房守,浪子卧青楼。去国伤不起,满怀平戎忧。宋词基本总结为:小资喝花酒,老兵坐床头,知青咏古自助游。皇上宫中愁,剩女宅家里,萝莉嫁王侯,名媛丈夫死得早,妹妹在青楼。

《飞鸟集》里频繁出现的是:花,草,树,天,地,海,人,神,夜,晨,星,月,日,风,雨,泪,笑,歌,心,诗,灯,窗。

但是,转一个角度,从更正面的角度想这种单一和单调,一生不长,重要的事儿也没那么多,《飞鸟集》中涉及的这些不多的简单的东西,恰恰构成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我一直生活、工作在大城市,最常做的运动是:开会、思考、看书、喝茶、饮酒,从来不认为自己可以长时间在非大城市的地方长期呆。在纳帕乡间翻译《飞鸟集》,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大城市也不是必须,有了花、草、树、天、地、海、人、神、夜、晨、星、月、日、风、雨、泪、笑、歌、心、诗、灯、窗,就很好了。

21.

《飞鸟集》三百二十五首短诗,完全没顺序,和《论语》一样。

细想,生命不是也一样?

22.

郑振铎,一八九八年十二月十九日生,二十几岁翻译《飞鸟集》,不求押韵,但是基本没有翻译错误,平顺中正。

我们这一辈、我们上一辈、我们下一辈,二十几岁的时候,都干什么去了?

23.

在翻译《飞鸟集》第二百一十九首的时候,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觉得郑振铎的翻译出现了明显问题。

原文:Men are cruel, but Man is kind。郑译:独夫们是凶暴的,但人民是善良的。

感到两个问题。第一是,Men为什么译为独夫们(又,既然独夫,何来“们”)?Man为什么译为人民?第二是,即使词没译错,总体意思出现了常识问题。独夫的确残暴,但是独夫统治下的人民从来就不是善良的,如果不是大部分不善良,也一定不是大部分善良。否则,独夫的力量从哪里来?纳粹在欧洲,日本兵在南京,红卫兵在文革,大部分都不是善良的。这些成群结队的“人民”,灭绝人性时,没体现出任何善良,而且在过程中坚信自己是正确的。

我的体会,这首诗揭示的是众人和个体之间的巨大差异。个体的人性中,有善、有恶、有神圣,单一个体容易平衡,很难呈现大恶,即使出现,也会被其他人迅速扑灭,不会造成大害。而聚合成组织,个体的恶有可能被集中放大、被管理者利用,形成大恶。一旦集体意志形成,机器开动,个体无助,或被机器消灭,或成为机器的一部分,去消灭他人。从这个角度观照,Men指某些人的聚合,指团队、政党、政权等等,Man指人性,你、我、他、她,每个个体展现的人性。

翻译的时候,我想了很久,简单的翻法是:众人是残酷的,人性是善良的。

但是最后译成:庸众是残酷的,每个人是善良的。

只有庸众而不是普通群众才是残酷的,庸众的特征是唯利是从、唯权是从、唯捷径是从、唯成功是从,无论什么样的当权者,只要是当权者说的,都是对的,无论是非曲折,只要有人倒霉,特别是似乎过得比自己好的人倒霉,就会叫好。人性本善,不错,但是这首诗强调的是个体,重点不在善,翻译成每个人更警世。而且,每个人加在一起就是人类,每个人都有的,就是人性。

翻完,想起在二战的德国、红色高棉的柬埔寨、文革的中国,庸众的所作所为,愣了很久,发了个微博:“翻译《飞鸟集》第219首:’Men are cruel, but Man is kind’/’庸众是残酷的,每个人是善良的’。。。简单一句话,想了很久。”

此微博,评论超四百个,转发近一千五百次,阅读一百五十万次。有指点的、有挖苦的、有显摆学问的、有手痒自己重翻的,好久没看到众人对一句英文这么认真了,真好。

大学英文系教授朱绩崧(文冤阁大学士)数条微博和微信赐教:

“拙译:恶者虽众,人性本善。用’众’和’人’分别对应Men和Man。”

“语言的本质是分类系统,不同的语言就是不同的分类系统。跨语种的翻译(interlingual translation)本来就是在不同的分类系统之间做出的近似匹配,严丝密缝的吻合是奇迹,可遇不可求。所以,翻译的常态只能是妥协,绝不是完美。”

我回:“感谢指点。翻译原则不一定只有一套,信达雅在具体位置上如何平衡,译者有一定自主权。人生事贵快意,何况译诗。诗意不只是在翻译中失去的,诗意也可以是在翻译增加的,仿佛酒倒进杯子。”

24.

英文原版出现了一个排版错误,第二百六十三首和第九十八首完全重复,郑译本已经纠正了。

25.

在翻译完成前几天,地震了,震中就在纳帕,6级。我出门去南边,没在。夜里还是被震醒。想起湾区房子都是木头做的,就又倒头睡了。

新闻里说,纳帕已经二十五年没大地震了,很多酒庄的存酒都被毁了,酒桶滚了一地,酒瓶子碎了一地。

26.

我有个公众微信号:fengtang1971。欢迎词是这样写的: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冯唐读诗,冯唐诗、唐诗、诗经、现代诗、外国诗。偶尔发冯唐杂文,更偶尔发冯唐照的照片。诗不当吃喝,但是诗是我们生活的必需。不着急,不害怕,且读诗,且饮酒。读诗再睡教。

我自己的诗早就读完了。翻译《飞鸟集》之后,我开始在微信公众号上每天读一首《飞鸟集》中的短诗,先英文原文,再冯唐翻译,偶尔加入我的简短解读。

有人讽刺我英文发音,我觉得还是坚持我的北京腔英文。留下几个吐槽点,听众容易快乐。

有人把微信语音转文字的功能用在我的公众微信上,因为里面有北京腔的中文、英文和偶尔的结巴,翻译出的文字多类似如下:

“继续读泰戈尔的飞鸟集第十六首这首诗反映的时候让我想起恶风动心动那个著名的公安代谢MSN的笔试模拟儿的窝儿来着怕失败是DOS防盗门脑子都没看到的中文翻译新的一天我坐在床前世界如果刻在我面前走过停了点头了又走了”

我在想,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火星文吧?汉语是活的,三千年前的甲骨文还没被通读,三千年后的汉语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27.

翻完的那天,余震不断。翻译完,总的净字数八千零二个。

我开了一瓶Merry Edward二零一二年的长相思,不算贵,但据说是世界上最好的长相思,喝到微醺。我很开心,对自己说:“我尽力了,我尽全力了”,开心得完全忘了翻译之前心里纠结的那几十件江湖恩怨和繁琐世事。

我决定再读佛经,特别是鸠摩罗什翻译的佛经。

传来消息,翻译家孙仲旭因抑郁症自杀,年四十一岁。我和他神交很久,缘吝一面。眼睛一湿,人似草木。走好,过一阵一起喝小酒,一起聊那些我们都爱的读写人。

我很早就把新浪微博的认证改为了简单两个字:诗人,也在四十岁刚过的时候出版了《冯唐诗百首》,创立了超简诗派。中国有很多圈子,诗人也有个圈子。我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也没尝试过进入这个圈子,这个圈子似乎也不认可我是个诗人,似乎也不认可《冯唐诗百首》是诗歌。翻译完《飞鸟集》,我坚定地相信,《冯唐诗百首》是诗歌,里面有很好的诗歌,冯唐是个诗人。

无论这个诗歌圈子怎么说,我不用卧轨、不用早夭,“春风十里,不如你”这七个字在我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在讲汉语的地方口耳相传。想到这儿,我忍不住,笑出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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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6-1-14 08:42:41 | 只看该作者
还在凤凰网看到一篇文章抨击冰心和郑振铎翻译的泰戈尔,那篇文章不能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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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1-28 13:40:41 | 只看该作者
冯唐杂文的终极版本,两年内重印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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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6-1-29 11:24:22 | 只看该作者
shinelb 发表于 2015-9-9 10:11
说了话你不要跑啊,你可以谈谈对博尔赫斯的理解啊?
坦白地说,你批评不要紧,不过我个人对你印象不太 ...

狗儿念经 发表于 2015-9-8 19:54
好高大上的帖子,这么高的逼格俺回避了,哈哈哈!


说了话你不要跑啊,你可以谈谈对博尔赫斯的理解啊?
坦白地说,你批评不要紧,不过我个人对你印象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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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6-1-29 11:31:03 | 只看该作者
道不同不相为谋。发烧的出发点是为了听音乐吧?是精神层面的需求吧?别人如此说也不在意了,但狗儿这样说还真让我大跌眼镜了!只为炫耀器材而烧这才是装逼吧?是不是觉得SHINEB的逼格比你高了,心里发酸吧?发烧到SHINEB这璄界才是最后的归宿吧。天天谈器材,没觉得很是无聊吗?

点评

F18
俺还真不太喜欢布里姆的变化多端,看来桂兄也好这个,有空多聊聊。  发表于 2016-1-2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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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6-1-29 14:47:00 | 只看该作者
没什么的,老念开玩笑的,和他在一起聊天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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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6-2-1 11:23:40 | 只看该作者
听过大卫罗素的现场,也听过他的几张CD,总体是音粒饱满园润,最主要是干静!一尘不染的干净!但是布里姆音色的变化,呼吸,旋律的起承转環,色彩变幻,这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说到塞哥维亚,他是当时的大师中的大师,对于古典吉他贡献当之无愧,但说技术已被后超越。威廉斯就一般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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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6-2-1 11:25:53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给狗儿老大道欠!没看完全贴就回了,是我不对,再次致欠狗儿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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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6-2-24 11:26:33 | 只看该作者
大家知道她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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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8

58#
发表于 2016-2-24 12:24:31 |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舅舅阿太吗?
新年好,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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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6-2-24 12:52:35 | 只看该作者
F18 发表于 2016-2-24 12:24
这不是舅舅阿太吗?
新年好,S版。

哈哈,新年好啊!

这是美国诗人艾米莉.狄金森。被认为是与惠特曼齐名的美国诗人,而博尔赫斯干脆就将她称为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

艾米莉.狄金森生平只出版过不到10首诗歌,她作有1800首诗歌。她去世后出版。被后人称为最伟大的女诗人。

有人说,康德一生没有离开过哥尼斯堡,但他却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也有人说,艾米莉.狄金森一生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她的家乡,但她却成为最伟大的诗人。研究艾米莉.狄金森生平的学者中有些人认为她患有自闭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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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6-2-24 13:01: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hinelb 于 2016-2-24 13:08 编辑

艾米莉·狄金森是美国传奇诗人。出生于律师家庭。青少年时代生活单调而平静受正规宗教教育。从二十五岁开始弃绝社交女尼般闭门不出,在孤独中埋头写诗三十年,留下诗稿一千七百余首;生前只是发表过七首,其余的都是她死后才出版,并被世人所知名气极大。

狄金森的诗主要写生活情趣,自然、生命、信仰、友谊、爱情。诗风凝练婉约、意向清新,描绘真切、精微,思想深沉、凝聚力强,极富独创性。她被视为二十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美国诗人最著名的佼佼者是美国文学之父欧文,以及惠特曼和狄金森。她深锁在盒子里的大量创作诗篇是她留给世人的最大礼物。在她有生之年,她的作品未能获得青睐,然而周遭众人对她的不解与误会,却丝毫无法低损她丰富的创作天分。

根据统计,艾米莉惊人的创作力为世人留下1800多首诗,包括了定本的1775首与新近发现的25首。1950年,哈佛大学买下了她诗歌的全部版权。1955年,狄金森全集出版,共有3卷诗歌和3卷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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