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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inelb
yah

49#
发表于 2016-7-16 20:42:37 | 只看该作者

《古典风格》(修订版)

本帖最后由 yah 于 2016-7-16 22:26 编辑

序言

初版前言
笔者并不想对古典时期的音乐进行全面综述,只是想对该时期的音乐语言进行一番描述。在音乐中与在绘画和建筑中一样,人们对所谓“古典”艺术的原则进行总结梳理(如果你愿意,不妨称之为“古典化”[classicized]),恰是在其创造动力消失以后。笔者力图想做的是重新恢复古典风格仍具有自由生命力的某种感觉。笔者的论述范围只涉及古典时期的三位大师,因为笔者坚持一种似乎过时的立场:必须以这三位大师的成就为标准,才能认识这一时期的音乐语言。也许可以区分1770年间的英语和(比如说)约翰逊博士[Dr. Johnson]的文字风格,但在18世纪后期的音乐语言和海顿的风格之间做出区别,不仅困难重重,而且很值得怀疑是否有必要这样做。

有人相信,最伟大的艺术家必须以周围的平庸之辈为反衬背景,才会彰显突出的效果。换言之,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音乐之所以具有戏剧性,是由于他们违反了当时平庸作曲家通常使用的、而公众习以为常的音乐模式。对此我不敢苟同。如果真是这样,随着我们对海顿音乐的熟悉,他的戏剧性惊奇效果就会丧失刺激性。但是,任何乐迷都知道,事实恰恰相反。海顿的音乐玩笑总是愈听愈妙。当然,对某部作品过于熟悉会完全失去聆听的兴趣。然而(举一些最通俗的例子),《“英雄”交响曲》的第一乐章永远显得气贯长虹,《莱奥诺拉第三序曲》的号角声总让每个再次倾听的人感到震惊。这是因为,我们的期待不是来自作品之外,而是源自作品内部:每部音乐作品确立其自身的语言表述。这种语言如何确立,每部作品中戏剧展开的语境[context]如何形成,这即是本书的主要课题。因此,笔者不仅关注音乐的意义(总是难以言传),而且关注究竟是什么使音乐意义的存在和传达成为可能。

为了展示古典时期音乐的范围和变化,我按照不同体裁的发展来论述每位作曲家。论述莫扎特,显而易见的选择是协奏曲、弦乐五重奏和喜歌剧。对于海顿,当然选择交响曲和弦乐四重奏。讨论海顿的钢琴三重奏,可以显示这一时期带钢琴的室内乐的特有风格。意大利正歌剧[Opera seria]需要单独进行讨论,而海顿的清唱剧和弥撒为讨论教堂音乐的总体问题提供了机会。清晰规定贝多芬与莫扎特和海顿的关系,需要写一部更加宽泛的论著,但大部分例子可以方便地在奏鸣曲中找到。如此这般“巧立名目”,我希望古典风格的所有重要方面都得到了体现。

本书的行文中有一个矛盾,颇显刺目:“classical”[古典]总是以小写字母打头,而“Baroque”[巴洛克]、“Romantic”[浪漫]等等却赫然标以大写字母。其原因部分是为了美观:笔者使用“classical”一词太多,而大写字母(将其变成一个正式命名,似乎它标志着某个真正存在的实体)如果在每一页上频频出现会显得扎眼。虽然我相信,某种风格的概念对于理解音乐史是必不可少的,但我并不想有意抬高这种风格概念,说它真是确定的事实。无论怎样,我原意接受这个古怪排印方式所引发的任何后果(尽管出于无心)。以小写“c”开始的“classical”一词,暗示一种具有示范性和标准性的风格。像文艺复兴盛期的绘画一样,古典时期的音乐仍然提供着某种尺度,它是评判我们其他艺术经验的准绳。

查尔斯·罗森
纽约,1970


文摘

中译本导读
由于《古典风格》是“英语世界近五十年以来影响力最大、引用率最高的音乐论著”和“迄今唯一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音乐书籍” ,此书中译本出版以来,有幸得到国内学界和媒体的青睐与关注 。作为译者,我在欣喜之余感到有必要对此书进行一番“导读”,尽管我在译本的“中译者序”中已经对此书的地位、价值、主要内容、精彩文笔等进行了初步评介。此书对我们的借鉴意义不言而喻,但作者在美学观念上偏于“形式主义”的偏颇立场也值得商榷。我曾组织自己的研究生对此书中译本进行仔细的研读讨论,结果发现,此书的学术-艺术含量之高和涉及音乐学理-技术问题之深广往往超越了年轻学子的理解视野。而且,此书所发议论原是针对西方语境,中国读者初读时会觉得比较“隔”,这都更促使我想到应该在“中译者序”的基础上对全书做更全面、深入的“导读”,以帮助汉语世界的读者和音乐家更准确、更有效地理解此书,从中汲取有益养料,并为我们自身进一步的音乐思考与体验提供参照和补充。

一 “风格”概念
全书的卷一“导论”作为进入中心议题之前的预备,对相关概念和问题予以澄清。首先,既然全书围绕“古典风格”展开,风格概念便是核心范畴。而所谓“风格”,在一般的艺术理论话语体系和音乐论述中,大致指的即是艺术表现的方式、模式和样式——如《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中“风格”辞条的定义便是,“风格是表述的方式,表现的方法……和呈现的类型。” 英国艺术史大家恩斯特·贡布里希也将“风格”定义为“表现或者创作所采取的或应当采取的独特而可辨认的方式。” 这种对风格的定义似已成为常识,并已得到了艺术界同行的认可,甚至是不假思索的应用。
然而,查尔斯·罗森的想法有些不同。他反对将风格看成是艺术的具体表达方式在统计学意义上的捏合。传统的观念倾向于认为,风格的要素是使用率较高的艺术手法或表达方式——不妨反省一下,相信很多时候我们自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风格”这一概念的。但罗森认为,这种看待风格的角度至多只能解释“时代风格”(即某个时期艺术家所共用的表达方式,但却无法公正而有效地处理艺术中的“个人风格”。他尖锐地指出:
音乐史(以及任何艺术史)中特别麻烦的是,最引发我们兴趣的是最特殊的东西,而不是最一般的东西。即便在单个艺术家的作品中,最代表他个人“风格”的也不是他通常的手法,而是他最伟大、最独特的成就。

这是一段足以代表罗森美学理念和史学观念的陈述,值得特别关注。显然,罗森最看重的不是风格中一般性的、通用性的因素,而是风格中最能代表艺术高度和独特追求的要素。为此他才特别强调指出,在艺术的历史中,“个别例证的旨趣、自如性和深刻性”才是审美注意力的中心,是“个别人的语言陈述提供常规并在重要性上压倒普通用语”。 这是贯穿整个《古典风格》全书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美学前提和批评理念。
……


《古典风格》中译者序
——杨燕迪


西方学界已有共识,查尔斯·罗森的《古典风格: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一书是近五十年以来影响力最大、引用率最高的音乐论著——没有之一(至少在英语世界)。此书于1971年出版,翌年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迄今仍是获得此项殊荣的唯一音乐书籍。如此看来,不论“民间口碑”,还是“官方认可”,《古典风格》在音乐书中的“塔尖”地位俨然不可撼动。
这种“高高在上”的“唯一性”品质,首先源自作者查尔斯·罗森[Charles Rosen,1927—2012]独一无二、高度发达的心智才能。笔者曾借用钢琴家傅聪先生的话,用“音乐中的钱锺书”这一会让中国知识分子感到亲近的比喻来定位罗森。 关于这位奇才对音乐艺术百科全书式的掌握了解以及他对西方文化传统各类知识的博闻强记,在西方音乐界和文化界早已成为传奇。罗森生于纽约的一个建筑师之家,自幼习琴,少年时拜著名钢琴家、李斯特的弟子莫里茨·罗森塔尔[Moriz Rosenthal,1862—1946]为师,可算是李斯特显赫谱系的“嫡传”。他的正式职业身份是音乐会钢琴家,成名后频频在欧美各重要音乐舞台和音乐节上亮相,并留下为数甚多的唱片录音。但不可思议的是,他在1940年代至1950年代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就读的专业(学士、硕士至博士)居然是法国语言文学!据传,之所以未进音乐系,是因为罗森觉得该校音乐系的教师均是熟人,而有关音乐的理论和历史知识他已经比音乐系研究生知道的更多。除语言、文学主课外,他对数学和哲学也深感兴趣,选读了不少课程。当然,学业之余必需抓紧练琴——他的职业理想是做钢琴家。
他很骄傲,作为一个非音乐“科班”出身的法语文学博士[PhD],他完全靠自己的实力赢得专业经纪人和唱片公司的青睐,从而走上职业钢琴演奏生涯之路,并持续近六十年之久。他是历史上第一位录制德彪西钢琴练习曲全集唱片的钢琴家。钢琴中的经典保留曲目,从巴赫到巴托克,他早已烂熟于心。评论界公认,他的演奏以严肃、透彻的“智性”[intellectual]光彩著称,尤其体现在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赋格的艺术》,以及贝多芬的晚期奏鸣曲这些“庞然大物”的结构把握中。同时,罗森又以出色演奏复杂难解的现当代音乐闻名——他是勋伯格、韦伯恩钢琴作品的杰出演奏家;斯特拉文斯基、布列兹等著名现当代作曲家常常特邀他合作演出或录制唱片;而他与美国当代的作曲界泰斗人物埃利奥特·卡特[Elliott Carter,1908—2012]更是多年的“忘年交”(《古典风格》正是题献给卡特夫妇),曾委约并首演了卡特的多部钢琴作品。
这样一位受过严格大学文科学术训练的职业钢琴家,日后成为极为著名的音乐著述家和批评家,这虽在情理之中,但却是出于偶然——据罗森自己回忆,他之所以在弹琴之余开始文字写作,是因为自己的第一张肖邦专辑唱片于1960年出版发行后,他很不满意唱片封套上的曲目说明,觉得辞不达意,隔靴搔痒。此后,他开始自己动手写作唱片封套上的曲目介绍,其中总会融入他对所演奏作品的认识心得和批评洞见。很快,有人注意到了这些文字的精彩与不凡。有一天,一位出版家来找罗森约谈,一张口就承诺,愿意出版他的音乐文字,随便他写什么。 于是一发不可收,罗森在繁忙的演奏生涯之外又开创了另一番事业——音乐著述。


罗森出版的第一本书即是《古典风格》。
这是一部奇书,只能出自奇人之手。洋洋洒洒几百页,论述对象是众所周知的维也纳古典乐派三大师——一个前人研究成果汗牛充栋、似乎很难再发表什么新颖创见的专题领域,全书居然以率性的散论笔法写成,看似随意,但学理的逻辑隐匿其中,含而不露。它甚至公然违反学术界的格式规范,行文中很少给出相关论点和数据的出处(1997年扩充新版增加的章节中,罗森对注释出处的交代更为仔细),好似不屑于理会学术界四平八稳、貌似严谨的惯例——但“吊诡”[paradoxically]的是,罗森在讨论学术问题时,却显示出他熟读最前沿的音乐学研究文献并能够敏锐抓住所讨论问题的关键,如他对申克尔分析方法和雷蒂动机分析方法的批判,以及他对诸多表演实践问题一针见血般的讨论。罗森似在表明某种姿态,作为演奏家他身在(音乐)学术圈外,但他却以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客串”音乐学,并以自己的处女作深入到“古典风格”这一历史音乐学研究最核心的“深水区”领域,并就此一炮打红,赢得学界交口称赞。从某种角度看,这简直是天才型的学术炫技——“炫技”[virtuosity]一词在这里没有丝毫贬义,它仅仅意味着我们面对罕见的心智奇迹时的由衷赞叹和惊奇。
可以先阅读一下学界权威对《古典风格》的定性评价,以便让我们的讨论具备更为客观的前提和基础。在著名的《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大辞典》中,杰出的英国音乐学家、莫扎特权威、也是该辞书的总主编萨迪[Stanley Sadie,1930—2005]亲自操刀撰写了查尔斯·罗森的词条,其中他对《古典风格》做出如下总评:
罗森对音乐文献的主要贡献是《古典风格》。他的讨论在吸纳新近的分析方法的基础上,不仅着力于分析个别的作品,而且致力于理解整个时期的风格。罗森不太关注小作曲家的音乐,因为他“坚持一种似乎过时的立场:必须以这三位大师的成就为标准,才能最好地界定这一时期的音乐语言。”因而,罗森为古典大师的音乐建构了语境文脉;他以各位大师最擅长的体裁为依托,通过作曲的视角——尤其是形式、语言和风格的关系——来考察他们各自的音乐:而支撑这一切的是(罗森)对当时音乐理论文献的熟知,对古典时期各种音乐风格的掌握,对音乐本身诸多具有穿透力的洞见,以及对创作过程的深刻理解。
这是几近毫无保留的褒奖。有意思的是,《新格罗夫》从1980年版到2001年新版有巨大的改变(从20卷扩充至29卷,增加大量新条,诸多原有条目做了重大调整,甚至完全重写),这本身即是音乐学术进步和转型的真切反映。然而,上述这段针对《古典风格》的评价一字未动,说明学界对此书的高度认可一直保持稳定——尽管我们在罗森自己所写的此书“新版前言”中,也能了解到西方学界对此书论点和看法的争论有时也达到相当激烈的程度。
美国音乐学的领袖人物之一约瑟夫·科尔曼[Joseph Kerman,1924—2014] 在他那本被视为英美音乐学学科发展“分水岭”的著作《沉思音乐》中,针对西方(主要是英语世界)音乐学的现状和问题进行批判性总结,其中他抨击多年来英美音乐学仅仅关注“硬性事实”[hard facts]的“实证主义倾向”,呼吁音乐学术应该强化针对音乐作品审美意义和艺术价值的“批评性”研究——而查尔斯·罗森正是科尔曼推崇的榜样和理想。科尔曼用充分的篇幅和高度赞赏的笔调对《古典风格》一书予以评说,并明确指出,“在美国音乐学1970年代和1980年代朝向批评的学科范式转换过程中……正是罗森提供了最具影响力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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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6-7-17 14:06:07 | 只看该作者
查尔斯·罗森的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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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

51#
发表于 2016-7-17 15:55: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ah 于 2016-7-17 16:00 编辑

SONY出了21CD大包子(图片转自美国亚马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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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6-7-18 18:32:06 | 只看该作者
买过2盒SONY的大包子,感觉音质比较差。从此对大包子无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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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6-7-21 09:44:20 | 只看该作者
《嵇康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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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6-7-21 15:24:51 | 只看该作者
荣格、集体潜意识和上帝

(本文不是原创,而是编写自网络。这些文字是关于心理学的,心理学也是文艺的基础。大家不必当真,可以当娱乐吧)

通过看书、学习,完善自己也非常有意思的。从艺术开始,一段时间了解一个问题,逐渐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就是关于荣格和集体潜意识的问题。不知论坛有没有人对这方面也有兴趣?

有美学家和心理学家认为,我们心中有一些情绪源自古远的遗传,就是所谓集体的潜意识,是由遗传的力量所形成的心灵倾向。“集体潜意识”是人格结构最底层的无意识,包括祖先在内的世世代代的活动方式和经验库存在人脑中的遗传痕迹。集体无意识和个人无意识的区别在于:它不是被遗忘的部分,而是我们一直都意识不到的东西。荣格曾用岛打了个比方,露出水面的那些小岛是人能感知到的意识;由于潮来潮去而显露出来的水面下的地面部分,就是个人无意识;而岛的最底层是作为基地的海床,就是我们的集体潜意识。

荣格突出心理结构的整体性,提出“集体潜意识”等概念。他也认为人格结构由三个层次组成:意识(自我)、个人潜意识(情结)和集体潜意识(原型),这和弗洛伊德的提法有所不同。

“集体潜意识”是荣格理论中最大胆的、最神秘的、并引起最大争议的概念。理解集体潜意识就理解了荣格理论的最核心部分。集体潜意识反映了人类在以往的历史演化进程中的集体经验,或者用荣格本人的话来说,它是"一种不可计数的千百年来人类祖先经验的成绩,一种每以实际仅仅增加极小极少变化和差异的史前社会生活经验的回声"(荣格1928,第162页)不仅全部人类历史的各个片断能在集体潜意识中找到,而且进化为人类的灵长类动物或动物祖先的踪迹也能在集体潜意识中发现。既然集体潜意识产生于全人类具有的、或一直都具有的共同经验,那么集体潜意识的内容对于一切人类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荣格说,它是'从任何一种有关于个人的东西中分离出来的,是全人类普遍所具有的,因此它的内容到处都能找到'(荣格1917/1953,第66页)。

集体无意识是从非神学的角度对人类原罪的唯一解释。用非神学的论据证明一个神学的观点,很有挑战。

当我看到“集体潜意识就是上帝”的论调,老实讲,有些无奈。集体潜意识是上帝,个人意识在个体潜意识层面上与之战斗。我们的懒惰是撒旦,是无可摆脱的原罪。而千百代的意识潜伏在基因里,那里是温和的爱,是智慧,是上帝的灵通。只是我不能肯定,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就是让自己成为上帝,就是在内心冲突的战场上,主动的迎向痛苦和磨难,期待一个别人远远在后,而自己能感受上帝的呼吸,领略上帝的微笑?

集体潜意识里储藏了人类社会生活百万年下来的智慧,以及生存游戏的潜在规则如自制,自律,爱,普通来说宽容,友谊,尊重,求真等等等等。我们带着撒旦而生,行为懒惰害怕伤害。我们生来是要遏制自己内心的欲望,生来是要相信人生苦难重重该迎难而上,懒惰要被抛弃,宽散是罪过。我面对这样的苦海信念动摇,人生而何必?

BBC采访过荣格,荣格是认为存在上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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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6-8-1 16:20:56 | 只看该作者
古尔德最有代表性文章专集。

编者提姆·佩吉(TimPage,1954—),美国著名音乐评论人、作家、制片人,曾荣获普利策奖。他是古尔德的好友,两人交往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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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6-8-3 11:01:14 |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在书店看了一本书,也介绍给大家吧。
《小球大时代:冠军身旁看创新》是一本通过乒乓球来与大家共同探讨人的敏感力、钝感力、意志力、潜能的书籍。
里面的一段话:

在采访张怡宁时我准备一个这样的问题,“你敏感吗?”我问张怡宁。

      “敏感。”她回答说。

      “那你觉得自己坚强吗?”

      “坚强。”张怡宁回答的很坚定,没有一丝的犹豫。

以下为转载,请大家购买这本书的正版。https://www.douban.com/note/57077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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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6-8-5 08:43: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hinelb 于 2016-8-5 08:47 编辑

看看中国知识分子精英的精神世界。
李银河的生命美学:享受人生。人应该怎样过一生?看看李银河的思想。这本书不一定很有深度,但对她总的来说是很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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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6-8-10 16:46:56 | 只看该作者
白天失眠而晚上可睡,是阳气运转问题,只有中医药可以救赎。

点评

多谢您的建议。  发表于 2016-8-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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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6-8-15 17:05:04 | 只看该作者
尼采与音乐里的美学精神

喜欢艺术的朋友,可能会经常见到别人在谈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的说法出自尼采的哲学,也就是他的第一本哲学著作《悲剧的诞生》。尼采这部著作在美学上具有无与伦比的价值。

有这样一句名言:学习哲学的朋友都要走过一座桥,这座桥就是康德;而学习哲学的朋友也要翻过一座山,这座山就叫尼采。由此可见尼采在哲学里的重要地位。康德的哲学,被认为是古典哲学,也就是用理性探索世界的真理。康德在哲学上有一个重要观点,就是认为人类只能知道现象,人类是无法认识世界的本质(康德叫物自体)的。康德的哲学也说服了大部分的哲学家。因此古典哲学在康德那里达到巅峰,后人无法超越。而尼采是继承了康德和叔本华的,尼采在哲学上开创了非理性哲学,是康德哲学的进一步发展。尼采认为人类应该用直觉认识世界,而不是通过逻辑推理来认识世界。尼采这一思想,是现代艺术的起源。20世纪很多艺术家、文学家、诗人都是尼采的信徒,象卡夫卡、黑塞、博尔赫斯、亨利米勒、米兰昆德拉。。。。。我国的王国维、鲁迅以及朱光潜等等。

尼采是个早熟的天才,他20多岁就写了他的第一部哲学著作《悲剧的诞生》,尼采后来的所有主要哲学观点都可以在这部著作里找到萌芽。这部著作主要是探讨古希腊悲剧以及艺术的起源的。尼采认为人类的艺术世界里存在着两种精神,就是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人类艺术产生于这两种精神的相互激荡之中,也受这两种精神制约。日神精神也叫阿波罗精神,而酒神精神也叫迪奥尼索斯精神。日神精神,强调的是古典的美感,冷静、适当和矜持。而酒神精神代表的是人类的本能冲动,是一种情感的宣泄。莫扎特的精神就体现了古典的美感,以及情感的稳定。而贝多芬,展现的是情感的自由和奔放,表现出巨大的能量。因此,我们认为莫扎特的音乐倾向于日神精神,而贝多芬的音乐理想倾向于酒神精神。

大家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去读尼采的原著,尼采这部哲学著作也是美学里的经典之作,对后世影响深远,周国平以及杨恒达的翻译都非常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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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7-4-3 19:13:48 | 只看该作者
收藏了兄台推荐的书,打算逐一购买拜读,感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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